治法第五
五郁一首(集见内经至元正纪大论)
木郁达之谓吐越。火郁发之乃汗泄。夺土下利令无壅。金泄渗利解表同。水郁折其充逆尔。治之大体须明此。
卷之五治法第五
三法一首(集见内经至真大论篇)
法无定体。应变而施。药不执方。合宜而用。备三法焉。国中与末。乃更变权。初治之道。
猛峻可先。缘病新感。大剂急蠲。中治之道。宽猛济兼。缘病少久。得中药然。去邪养正。
罔或不痊。未治之道。药必宽缓。性味平善。广服必安。此其大法。所用之体。制君臣佐。
各使其宜。主病为君。佐君为臣。应臣为使。适大小制。各安其气。寒者热之。热者寒之。
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