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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案-百家公案》·第六回 判妒妇杀子之冤

明朝 包公案-百家公案 安遇时等编 著

判云:

  陈妻密计毒三人,卫妾含冤对拯伸。

  天不容奸惟速报,驱陈作彘儆人心。

  话说江州德化县,有一人姓冯名叟,家颇饶裕。其妻陈氏貌美无子,侧室卫氏生有二儿。陈氏自思己无所出,诚恐一旦色衰爱弛,家中不赀之产皆妾所有,心怀不平,每存妒害,无衅可乘。

  一日,冯叟自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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