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宝典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欧阳修集 >第五部分·卷一二四 崇文总目叙释

《欧阳修集》第五部分·卷一二四 崇文总目叙释

欧阳修集 欧阳修 著

【易类】

前史谓秦焚三代之书,《易》以卜筮而得不焚,及汉募群书,类多散逸,而《易》以故最完。及学者传之,遂分为三:一曰田何之《易》,始自子夏,传之孔子,卦、象、爻、彖与文言、说卦等,离为十二篇,而说者自为章句,《易》之本经也。二曰焦赣之《易》,无所师授,自言得之隐者,第述阴阳灾异之言,不类圣人之经。三曰费直之《易》,亦无师授,专以象、彖、文言等参解卦爻。

凡以彖、象、文言杂入卦中者,自费氏始。田何之学,施、孟、梁丘之徒最盛。

费氏初微,止传民间。至后汉时,陈元、郑众、康成之徒皆学费氏,费氏兴而田学遂息,古十二篇之《易》遂亡其本。及王弼为注,亦用卦、象相杂之经。自晋已后,弼学独行,遂传至今。然《易》比五经,其来最远。自伏羲画卦,下更三代,别为《三易》。其变卦五十有六,命名皆殊。至于七、八、九、六、筮占之法亦异。周之末世,夏、商之《易》已亡。汉初虽有《归藏》,已非古经,今书三篇,莫可究矣。独有《周易》,时更三圣,世历三古,虽说者各自名家,而圣人法天地之缊则具存焉。

【书类】

《书》原于号令而本之史官,孔子删为百篇,断尧讫秦,序其作意。遭秦之故,孔子末孙惠,与济南伏胜,各藏其本于家。楚汉之际,胜失其所藏,但口以传授。胜既耄昏,乃缪合二十四篇为二十九,欧阳、夏侯之徒皆学之,写以汉世文字,号《今文尚书》。至武帝时,孔惠之《书》始出屋壁,百篇皆在,而半已磨灭,又皆科斗文字。惠孙安国以隶古定之,得五十八篇,为之作《传》,号《古文尚书》。至陈、隋之间,伏生之学废绝,而《孔传》独行。先是《孔传》亡其《舜典》,东晋梅赜颐乃以王肃所注伏生《舜典》足其篇。至唐孝明,不喜隶古,始更以今文行于世。

【诗类】

昔孔子删古诗三千余篇,取其三百一十一篇著于经。秦、楚之际亡其六。汉兴,《诗》分为四:一曰鲁人申公作《训诂》,号《鲁诗》。二曰齐人辕固生作《传》,号《齐诗》。三曰燕人韩婴作《内·外传》,号《韩诗》。四曰河间人毛公作《故训传》,号《毛诗》。三家并立学官,而毛以后出,至平帝时始列于学。其后马融、贾逵、郑众、康成之徒皆发明毛氏,其学遂盛。魏、晋之间,齐、鲁之《诗》废绝,《韩诗》虽在而益微,故毛氏独行,遂传至今。韩婴之书至唐犹在,今其存者十篇而已,《汉志》婴书五十篇,今但存其《外传》,非婴传诗之详者,而其遗说时见于他书,与毛之义绝异,而人亦不信。去圣既远,诵习各殊,至于考《风》、《雅》之变正,以知王政之兴衰,其善恶美刺不可不察焉。

【礼类】

礼、乐之制,盛于三代,而大备于周。三代之兴,皆数百年,而周最久。始武王、周公修太平之业,画天下以为九服,上自天子至于庶人,皆有法度。方其郊祀天地,开明堂以会诸侯,其车旗服器,文章烂然,何其盛哉!及幽、厉之乱,周室衰微,其后诸侯渐大,然齐桓赐胙而拜,晋文不敢必请隧,以《礼》维持。

又二百余年,《礼》之功亦大矣。下更战国,礼、乐殆绝。汉兴,《礼》出淹中,后戴诸儒,共为补缀,得百余篇。三郑、王肃之徒皆精其学,而说或不同。夫《礼》极天地、朝廷、宗庙、凡人之大伦,可谓广矣,虽二家殊说,岂不博哉!

自汉以来,沿革之制,有司之传,著于书者,可以览焉。

【乐类】

三代《礼》、《乐》,自周之末,其失已多,又经秦世灭学之暴,然《书》及《论语》、《孝经》得藏孔氏之家,《易》以卜筮不禁。而《诗》本讽诵,不专在于竹帛,人得口以传之。故独《礼》之于六经,其亡最甚。而《乐》又有声器,尤易为坏失。及汉兴,考求典籍,而《乐》最缺绝,学者不能自立,遂并其说于《礼》家书,为五经,流别为六艺。夫乐,所以达天地之和,而饬化万物,要之感格人神,象见功德。《记》曰:“五帝殊时,不相沿乐。”所以王者有因时制作之盛,何必区区求古遗缺。至于律吕、钟石,圣人之法,虽更万世,可以考也。自汉以来,乐之沿革,惟见史官之志,其书不备。隋、唐所录,今著其存者云。

【春秋类】

昔周法坏而诸侯乱,平王以后,不复雅而下同列国,吴、楚、徐夷,并僣称王,天下之人不禀周命久矣。孔子生其末世,欲推明王道以扶周,乃聘诸侯,极陈君臣之理。诸侯无能用者,退而归鲁,即其旧史,考诸行事,加以王法,正其是非,凡其所书,一用周礼,为《春秋》十二篇,以示后世。后世学者传习既久,其说遂殊,公羊高、穀梁赤、左丘明、邹氏、夹氏,分为五家。邹、夹最微,自汉世已废,而三家盛行。当汉之时,《易》与《论语》分为三,《诗》分为四,《礼》分为二,及学者散亡,仅存其一,而余家皆废。独《春秋》三《传》,并行至今。初,孔子大修六经之文,独于《春秋》,欲以礼法绳诸侯,故其辞尤谨约而义微隐。学者不能极其说,故三家之《传》,于圣人之旨,各有得焉。太史公曰:“为人君者,不可不知《春秋》。”岂非王者之法具在乎。

【论语类】

《论语》者,盖孔子相与弟子时人讲问应答之言也。孔子卒,群弟子论次其言而撰之。汉兴,传者三家:鲁人传之,谓之《鲁论》。齐人传之,谓之《齐论》,而《齐论》增《问王》、《知道》二篇,今文无之。出于孔子壁中者,则曰《古论》,有两《子张》。是三家者,篇第先后,皆所不同。考今之次,即所谓《鲁论》者也。

【小学类】

古者教学之法,八岁而入小学,以习六甲、四方、书数之艺,至于成童而后授经,儒者究极天地、人神、事物之理,无所不通,故其学有次第,而后大成焉。

《尔雅》出于汉世,正名命物,讲说者资之,于是有训诂之学。文字之兴,随世转易,务趋便省,久后乃或亡其本,《三苍》之说始志字法,而许慎作《说文》,于是有偏旁之学。五声异律,清浊相生,而孙炎始作《字音》,于是有音韵之学。

篆、隶、古文,为体各异,秦、汉以来,学者务极其能,于是有字书之学。先儒之立学,其初为法未始不详而明,而后世犹或讹失,故虽小学,不可阙焉。

【正史类】

昔孔子删《书》,上断《尧典》,下讫《秦誓》,著为百篇。观其尧、舜之际,君臣相与吁俞和谐于朝而天下治。三代已下,约束赏罚,而民莫敢违。考其典、诰、誓、命之文,纯深简质,丁宁委曲,为体不同。周衰史废,《春秋》所书,尤谨密矣。非惟史有详略,抑由时君功德薄厚,异世而殊文哉。自司马氏上采黄帝,迄于汉武,始成《史记》之一家。由汉以来,千有余岁,其君臣善恶之迹,史氏详焉。虽其文质不同,要其治乱兴废之本,可以考焉。

【编年类】

昔春秋之后,继以战国,诸侯交乱,而史氏废失,策书所载,纪次不完。司马迁始为纪、传、表、志之体,网罗千载,驰骋其文,其后史官悉用其法。《春秋》之义,书元最谨,一时无事,犹空书其首月,以谓四时不具则不足成年,所以上尊天纪,下正人事。自晋荀悦为《汉纪》,始复编年之体,学徒称之。后世作者,皆与正史并行云。

【实录类】

实录起于唐世,自高祖至于武宗,其后兵盗相交,史不暇录,而贾纬始作补录,十或得其二三。五代之际,尤多故矣,天下乖隔,号令并出,传记之士,讹谬尤多。幸而中国之君,实录粗备,其盛衰善恶之迹,较然而著者,不可泯矣。

【杂史类】

《周礼》:天子、诸侯皆有史官。晋之《乘》,楚之《梼杌》,考其纪事,为法不同。至于周衰,七国交侵,各尊其主,是非多异,寻亦磨灭,其存无几。

若乃史官失职,畏怯回隐,则游谈处士亦必各记其说,以申所怀。然自司马迁之多闻,当其作《史记》,必上采《帝系》、《世本》,旁及战国荀卿所录,以成其书,则诸家之说,可不备存乎。

【伪史类】

周室之季,吴、楚可谓强矣,而仲尼修《春秋》,书荆以狄之,虽其屡进,不过子爵,所以抑黜僣乱而使后世知惧。三代之弊也,乱极于七雄并主;汉之弊也,乱极于三国;魏晋之弊也,乱极于永嘉以来;隋唐之弊也,乱极于五代。五代之际,天下分为十三四,而私窍名号者七国。及大宋受命,王师四征,其系累负质,请死不暇,九服遂归于有德。历考前世僣窃之邦,虽因时苟偷,自强一方,然卒归于祸败。故录于篇,以为贼乱之戒云。

【职官类】

尧、舜、三代建官,名数不同,而周之六官备矣。然汉、唐之兴,皆因秦、隋官号而损益之,足以致治兴化。由此而言,在乎举职勤事,代天治物而已。至于车服、印绶、爵秩、俸廪,因时为制,著于有司。《书》曰“无旷庶官”,又曰“允厘百工”。夫百官象物,奉职恭位,此虞舜所以端拱无为,而化成天下,可不重哉!

【仪注类】

昔汉诸儒,得古礼十七篇,以为《仪礼》,而《大射》之篇独曰“仪”,盖射主于容,升降揖让不可以失。《记》曰:“礼之末节,有司掌之。”凡为天下国家者,莫不讲乎三代之制,其采章文物,邦国之典,存乎礼官,秦汉以来,世有损益。至于车旗服器,有司所记遗文故事,凡可录者,皆附于史官云。

【刑法类】

刑者,圣人所以爱民之具也。其禁暴止杀之意,必本乎至仁,然而执梃刃刑人而不疑者,审得其当也。故法家之说,务原人情,极其真伪,必使有司不得铢寸轻重出入,则其为书不得不备。历世之治,因时制法,缘民之情,损益不常,故凡法令之要,皆著于篇。

【地理类】

昔禹去水害,定民居,而别九州之名,记之《禹贡》。及周之兴,画为九畿,而宅其中,内建五等之封,外抚四荒之表,《职方》之述备矣。及其衰也,诸侯并争,并吞削夺。秦汉以来,郡国州县,废兴治乱,割裂分属,更易不常。至于日月所照,要荒附叛,山川风俗,五方不同,行师用兵,顺民施政,考于图谍,可以览焉。

【氏族类】

昔黄帝之子二十五人,得姓命氏,由其德之薄厚。自尧、舜、夏、商、周之先,皆同出于黄帝,而姓氏不同。其后世封为诸侯者,或以国为姓。至于公子公孙,官邑谥族,遂因而命氏。其源流次序,《帝系》、《世本》言之甚详。秦汉以来,官邑谥族不自别而为姓,又无赐族之礼。至于近世,迁徙不常,则其得姓之因与夫祖宗世次人伦之记,尤不可以不考焉。

【岁时类】

《传》曰:“民生在勤,勤则不匮。”故尧、舜南面而治,考星之中,以授人时,秋成春作,教民无失。《周礼》六《官》亦因天地四时,分其典职。然则天时者,圣人之所重也。自夏有《小正》,周公始作《时训》,日星气节,七十二候,凡国家之政,生民之业,皆取则焉。孔子曰“吾不如老圃”,至于山翁野夫耕桑、树艺、四时之说,其可遗哉?

【传记类】

古者史官,其书有法,大事书之策,小事载之简牍。至于风俗之旧,耆老所传,遗言逸行,史不及书。则传记之说,或有取焉。然自六经之文,诸家异学,说或不同。况乎幽人处士,闻见各异,或详一时之所得,或发史官之所讳,参求考质,可以备多闻焉。

【儒家类】

仲尼之业,垂之六经,其道闳博,君人、治物、百王之用,微是无以为法。

故自孟轲、扬雄、荀卿之徒,又驾其说,扶而大之。历世诸子,转相祖述,自名一家,异端其言,或破碎于大道。然计其作者之意,要之孔氏,不有殊焉。

【道家类】

道家者流,本清虚,去健羡,泊然自守,故曰“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虽圣人南面之术不可易也。至或不究其本,弃去仁义,而归之自然,以因循为用,则儒者病之云。

【法家类】

法家者流,以法绳天下,使一本于其术。商君、申、韩之徒,乃推而大之,挟其说以干世主,收取功名。至其尊君抑臣,辨职分,辅礼制,于王治不为无益。

然或狃细苛,持刻深,不可不察者也。

【名家类】

名家者流,所以辨核名实,流别等威,使上下之分不相逾也。仲尼有云“必也正名乎”,言为政之大本,不可不正者也。

【墨家类】

墨家者流,其言贵俭兼爱,尊贤右鬼,非命上同,此墨家之所行也。孟子之时,墨与杨其道塞路,轲以墨子之术俭而难遵,兼爱而不知亲疏,故辞而僻之。

然其强本啬用之说,有足取焉。

【纵横家类】

春秋之际,王政不明,而诸侯交乱。谈说之士,出於其间,各挟其术,以干时君。其因时适变,当权事而制宜,有足取焉。

【杂家类】

杂家者流,取儒、墨、名、法,合而兼之,其言贯穿众说,无所不通。然亦有补于治理,不可废焉。

【农家类】

农家者流,衣食之本原也。四民之业,其次曰农。稷播百谷,勤劳天下,功炳后世,著见书史。孟子聘列国,陈王道,未始不究耕桑之勤。汉兴,劭农勉人,为之著令。今集其树艺之说,庶取法焉。

【小说类】

《书》曰“狂夫之言,圣人择焉”,又曰“询于刍荛”,是小说之不可废也。

古者惧下情之壅于上闻,故每岁孟春,以木铎徇于路,采其风谣而观之。至于俚言巷语,亦足取也。今特列而存之。

【兵家类】

《周礼·夏官》:司马掌军戎,以九伐之法正邦国。《书》之《洪范》:“八曰‘师’。”《易》之《系辞》:“取诸《睽》。”此兵之所由始也。汤、武之时,胜以仁义。春秋、战国,出奇狃变,其术无穷,自田齐始,著《司马之法》。汉兴,张、韩之徒,序次其书。武帝之世,杨仆又捃摭之,谓之《纪奏》。

孝成命任宏,乃以权谋、形势、阴阳、技巧析为四种。由是,兵家之文,既修列矣。然而《司马之法》本之礼让,后世莫行焉。惟孙武之书,法术大详。考今之列,非特四种,又杂以卜筮、刑政之说,存诸篇云。

四库全书

更多>

国学汉语

  • 字典
  • 康熙字词
  • 说文解字
  • 词典
  • 成语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