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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订产孕集》·第六章

清朝 重订产孕集 张曜孙 著

辨产第六

孕满十月,待时而生自然之道,无所勉强,而世俗不察,或未产而强速之,致有横逆之变,推其故,由於未明其理,不辨其候而然,故初觉腹痛,遂谓欲生,稍事迟延,遂谓难产,方药以攻之,非法以扰之,使气卒神乱,子母俱死,富室巨家,其弊尤多,本安也而自危之,本生也而自杀之,可悯也已,辨产之法,脉经曰:娠妇月满,则脉离经,离经者,难经所调一呼三至,曰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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