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在阴历初起西北甚于正北复于东北。 月在阳历初起西南甚于正南复于东南。 食十二分已上者初起正西复于正东。 此术据古经所载以究大体。 求其密验审黄道邪正月行所向起亏复满当可见矣。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93
求日食用刻。
○置所食之分十八乘之十五而一所得为泛用刻率。 不尽者以刻法乘之十五除之为分。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94
求月食分。
○其去交前后二千一百四十七已下者皆食旣。 已上者以去交分 后准余以五百六约之为大分不尽半已上为半强半已下者为半弱命大分以十五为限得月食之分数也。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95
求月食所起。
○月在阴历初起东南甚于正南复于西南。 月在阳历初起东北甚于正北复于西北。 食十二分已上者初起正东复于正西。 若验取亲密如日食随月行所向求其起亏复满也。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96
求月食用刻。
○置所食之分二十乘之十五而一。 其去交分如一千四百三十五已下者因增半刻如七百一十二已下者又增半刻各为泛用刻率也。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97
求亏初复末。
○置日月食泛用刻率副之以其日入历损益率乘之如宣明统法而一所得应 者依其损益应 者损加益 其副为定用刻数。 半之以 食甚辰刻为亏初以加食甚辰刻为复末。 夜半是三更三点半时用四更二点其入更点夜半前后者准此取正。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98
求食入更筹。
○以其日每更差刻除定用刻为更数不尽以每筹差刻除为筹数。 综之为定用更筹。 累计日入后至食甚辰刻置之以昏刻及日入辰刻 之余以更筹差刻除之所得命以初更筹初筹外卽食甚更筹。 半定用更筹以 之为亏初加为之复末。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99
求次月常食出没见亏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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