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症论
客有问于余曰。失血一证。危急骇人。医疗鲜效。或暴来而顷刻即逝。或暂止而终亦必亡。敢问有一定之方。可获万全之利否。余曰。是未可以执一论也。请备言之。
凡血证。先分阴阳。有阴虚。有阳虚。阳虚补阳。阴虚补阴。此直治之法。人所共知。又有真阴真阳。
阳根于阴。阴根于阳。真阳虚者。从阴引阳。真阴虚者。从阳引阴。复有假阴假阳。似是而非。多以误人。
此真假二字。旷世之所不讲。举世之所未闻。在杂病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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