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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科补要》·第五则从高坠下伤

清朝 伤科补要 钱秀昌 著

凡人从高坠下,跌伤五脏,不省人事,气塞不通者,看其两太阳及胸前胁下如何?若动,则可救。急用通关散吹鼻中,如有嚏,语声得出者,投黎洞丸,再服复元活血汤,逐瘀生新。

若迟,则不救。或有从高倒坠,天柱骨折,致颈插入腔内,而左右尚活动者,用提法治之;或打伤,头低不起,用端法治之;或坠伤,左右歪斜,用整法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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