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宝典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伤科补要 >第二则治伤法论

《伤科补要》·第二则治伤法论

清朝 伤科补要 钱秀昌 著

夫跌打损伤,坠堕磕之证,专从血论。或有瘀血停积,或为亡血过多,然后施治,庶不有者,宜补而行之。更察其所伤上下轻重浅深之异,经络气血多少之殊,先逐其瘀,而后和营止痛,自无不效。《内经》云:形伤则痛,气伤则肿。又曰:先肿而后痛者,形伤气也;先痛而后肿者,气伤形也。凡打扑闪错,或恼怒气滞、血凝肿痛,或因叫号血气损伤,或过服克伐之剂,或外敷寒凉之药,致气血凝结者,宜活血顺气之法。夫损伤杂证,不及备载,俱分门晰类,详列于后,学人宜尽心焉。

四库全书

更多>

国学汉语

  • 字典
  • 康熙字词
  • 说文解字
  • 词典
  • 成语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