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经证治下九十一条
仲景曰。伤寒。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疼痛者。急当救里。后身疼痛。清便自调。急当救表。救里。宜四逆汤。救表。宜桂枝汤。雍曰。此谓太阳证误下之者。
又曰。病发热头痛。脉反沉。若不瘥。身体疼痛。当救其里。宜四逆汤。雍曰。此太阳病而得少阴脉。故急当救里。
又曰。太阳病。先下之而不愈。因复发汗。以此表里俱虚。其人因致冒。冒家汗出自愈。所以然者。汗出表和故也。得里未和。然后复下之。常氏云。和表。用小柴胡汤。复下。用调胃承气汤。雍曰。汗出表和。则不必复下。
又曰。太阳病未解。脉阴阳俱停。(一作微)必先振。汗出而解。但阳脉微者。先汗出而解。千金云。宜桂枝汤。但阴脉微(一有而尺脉实四字)者。下之而解。若欲下之。宜调胃承气汤。(一云宜大柴胡汤)。
又曰。太阳病。发热汗出者。此为营弱卫强。故使汗出。欲救邪风者。宜桂枝汤。雍曰。邪风。在卫之风也。
又曰。伤寒五六日。中风。往来寒热。胸胁苦满。默默不欲饮食。
心烦喜呕。或胸中烦而不呕。或渴。或腹中痛。或胁下痞硬。或心下悸小便不利。或不渴身有微热。或咳者。与小柴胡汤主之。
又曰。血弱气尽。腠理开。邪气因入。与正气相搏。结于胁下。正邪分争。往来寒热。休作有时。默默不欲饮食。脏腑相连。其痛必下。
邪高痛下。故使呕也。(一云脏腑相连其病必胁膈中痛)小柴胡汤主之。服柴胡汤已。渴者。属阳明也。以法治之。常器之云。亦与小柴胡汤。待其便坚。方可用调胃承气汤。
又曰。得病六七日。脉迟浮弱。恶风寒。手足温。医二三下之。不能食而胁下满痛。面目及身黄。颈项强。小便难者。与柴胡汤。后必下重。本渴而饮水呕者。柴胡不中与也。食谷者哕。常氏云。可五苓散、小半夏橘皮汤。雍曰。出千金十八卷痰饮门。若证象阳旦小便难者。属桂枝加附子汤。(见前卷)
又曰。伤寒四五日。身热恶风。颈项强。胁下满。手足温而渴者。小柴胡汤主之。
又曰。伤寒阳脉涩。阴脉弦。法当腹中急痛。先与小建中汤。不瘥者。小柴胡汤主之。
又曰。伤寒中风。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凡柴胡汤病证而下之。若柴胡证不罢者。复与柴胡汤。必蒸蒸而振。却发热汗出而解。雍曰。柴胡汤证。误以他药下之者也。
又曰。伤寒二三日。心中悸而烦者。小建中汤主之。
又曰。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反二三下之。后四五日。柴胡证仍在者。先与小柴胡汤。呕不止。心下急。郁郁微烦者。为未解也。与大柴胡汤下之则愈。雍曰。呕止小安者。勿服大柴胡也。
又曰。伤寒十三日不解。胸胁满而呕。日晡所发潮热。已而微利。此本柴胡证。下之而不得利。今反利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潮热者实也。先宜小柴胡汤以解外。后以柴胡加芒硝汤主之。
千金曰。柴胡加大黄芒硝桑螵蛸汤也。
又曰。伤寒十三日不解。过经谵语者。以内有热也。当以汤下之。若小便利者。大盒饭硬。而反下利。其脉调和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脉当微厥。今反和者。此为内实也。调胃承气汤主之。
又曰。太阳病不解。热结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当先解其外。外解已。但少腹急结者。乃可攻之。
宜桃核承气汤。雍曰。外不解者。未可攻。先解其外。千金用桂枝汤。
又曰。伤寒八九日。下之。胸满烦惊。小便不利。谵语。一身尽重。不可转侧者。柴胡加龙骨牡蛎汤主之。
又曰。伤寒腹满。谵语。寸口脉浮而紧。此肝乘脾也。名曰纵。刺期门。伤寒发热。啬啬恶寒。大渴欲饮水。其腹必满。自汗出。小便利。其病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