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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人大全良方》前言·卷之十二

南宋朝 妇人大全良方 陈自明 著

妊娠门

胎教已明,须知妊娠疾病,故以次之。凡妊娠诸病,但忌毒药,余当对证根据法治之。

卷之十二妊娠门

妊娠随月数服药及将息法第一

《千金》:妊娠一月,名始胚。饮食精熟,酸美受御。宜食大麦,毋食腥辛,是谓才正。

又妊娠一月,足厥阴脉养,不可针灸其经。足厥阴内属于肝,肝主筋及血。一月之内,血行否涩,不为力事,寝心安静,毋令恐畏。

又妊娠一月,阴阳所合为胎。寒多为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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