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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注》·卷第五

宋朝 资治通鉴注 胡三省 著

【周纪五】起屠维赤奋若,尽旃蒙大荒落,凡十七年。

赧王下

四十三年(己丑,公元前二七二年)

①楚以左徒黄歇侍太子完为质于秦。〔左徒,楚官名。史记正义曰:盖今在左右拾遗、补阙之类。质,音致。按去年秦欲与韩、魏伐楚,黄歇上书止之,归而报楚,楚遂使歇侍太子为质于秦;为楚王疾病、歇使太子亡归楚张本。歇,许竭翻。〕

②秦置南阳郡。〔凡山南、水北皆谓之南阳。晋南阳在修武,以在太行之南,大河之北也。秦置南阳郡,以在南山之南,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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