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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刚峰先生居官公案传》·卷之四

明朝 海刚峰先生居官公案传 李春芳 著

第五十六回乌鸦鸣冤

海公一日在苏州府堂,正在问理词讼,只见有七个乌鸦,立在衙前,大叫数声,望西飞去。海公知有冤枉,默忖一时,即唤两名皂隶,发下牌票,分付去拿乌七来见。
两人领了牌票,满街去拿,那里有个乌七?过一夜,明日,两人又往四乡去拿。又缉访了一日,看看到晚又无,他处借歇。只见一人,忙忙赶路,皂隶问曰:“尔要往何处去?”那人曰:“我要去请乌七,与我杀猪。”皂隶听得便问,曰:“那乌七是甚么人?”那人曰:“他是我乡中屠户,往日贫穷,今日不知得甚横财,陡然发迹起来。”皂隶得知于心,即声曰:“我是府中差人,要去他家催粮,正是路生,你可引我前去。”那人引路,不一时间,即到乌七家中。其人大叫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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