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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唐文》·第10部 卷九百七十九

清朝 全唐文 董诰 著
简体

◎ 阙名(二十)

◇ 对笙师不施舂牍判

〈甲为笙师,以教陔乐,不施春牍等三品。科之。诉不伏。〉

六同分序,则备礼文;九夏成章,式明诗颂。所以宾射丧祭,军旅会同,必将有陈,罔或无度。永言春牍,喻此安弦,以谐八音,实为三品。伐檀栾於?梦,影落梢?;采贞劲於仙坛,色移寒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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