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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唐文》·第02部 卷一百十六

清朝 全唐文 董诰 著
简体

◎ 晋高祖(三)

◇ 谕盐铁度支户部等敕

盐铁度支户部应监临主持场院仓库官吏等,制置场务,总榷课程,将期共济於军流,免使偏竭於民力。向者所差官吏,鲜有专勤,省司录任之时,尽言冰?;及郡府主持之後,例纵轻肥。莫济公家,但营私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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