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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唐文》·第04部 卷三百三十七

清朝 全唐文 董诰 著
简体

◎ 颜真卿(二)

◇ 对三命判

〈乙仕登三命,举以特牲,祀以少牢,人告其僭加於举礼也。〉  侑食以乐,执恭展礼,以辨等威,以明贵贱。乙以筮仕,策名清朝。从大夫之後,既登三命;循先人之祭,有事十伦。已而铿锵具举,和平不爽;?芬承祀,胡考之宁。举特且叶於礼经,加牢未亏於祀典。人告其僭,罔知攸伏。

◇ 按杨志坚妻求别适判

杨志坚素为儒学,遍览九经,篇咏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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