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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唐文》·第01部 卷二十八

清朝 全唐文 董诰 著
简体

◎ 元宗(九)    ◇ 禁刺史进奉诏  两京来去,乃是寻常。缘顿所须,皆用官物。至於百姓,纵暂祗承,处置有条,不合辛苦。其中侵扰,莫非横干,或渔猎畜养,以将进献。触途使役,以徇声名,实由纪纲未树,教令不行。去年从京向都,尝亦处分。蒲州刺史程行湛、同州刺史李朝隐、陕州刺史姜师度,至其州界,咸有进奉。惜其能官善政,乃屈法收情,忄意至於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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