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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朝经世文统编》·卷四十六 外交部一 交涉

清朝 皇朝经世文统编 邵之棠 著

公法十一篇

西洋有万国公法一书乃其地儒者所撰各国君长奉为经典和战交接之事据此以定曲直无敢违者今摘录之凡十一篇

   原始

万国不相统谁能以一定之法使之必遵将诸国交接之事揆之于情度之于理为一定之法则万国不能外矣公法之说创于荷兰儒者虎哥初名平战条规各国公师互相辨论其大旨有二一曰性法本人心之同然以定是非即所谓率性之道也一曰义法本人心之所是非以定各国交接和战之准即所谓修道之教也而推其所出仍本于天人心所同是即天之所嘉即万国所当共守人心所同非即天之所弃万国所当共戒即所谓天命之性也其书考求各国史册诗篇以及民情风俗参酌成之以平诸国之争又有莱本尼子与根不兰霍毕寺布番多斯果德等诸人引伸其义辨析是非更加详密又于是非之中推究利害又有霍毕寺布番多二人着论义亦相同由是诸国之君莫不遵守当战则战当和则和无敢异同有不遵公法强执是非妄兴兵革则万国起攻之盖西洋之有公法犹中国之有四书六经也事虽近理而公法所不载前此未行者诸国皆不敢妄行犹中国之数典也各国禁令皆以生杀予夺为赏罚独公法以荣辱为赏罚以天性为权衡贤君良士自然从之所谓不赏而劝不怒而威也

   明用

公法之行以彼此交接之道推之一国由一国推之万国其利有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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