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宝典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皇朝经世文编 >查看详情

《皇朝经世文编》·卷四十一户政十六荒政一

清朝 皇朝经世文编 贺长龄 著

荒政纲目荒政辑要卷首

荒政者仁政也。自古及今。极为详备。有预备于未荒之前者。有急救于猝荒之际者。有广救于大荒之时者。有力行于偏荒之地者。有补救于已荒之后者。全在大小官吏。酌时势。权缓急。次第举行。迅速筹办。庶有裨于灾黎耳。然非提纲挈领。则胸无成竹。非误即淆。非遗即滥。欲己之善其事。而民之被其泽也难矣。故特提荒政之纲目。列于卷首。

周礼大司徒。以荒政十二聚万民。一曰散财。二曰薄征。三曰缓刑。四曰弛力。五曰舍禁。六曰去几。七曰眚礼。八曰杀哀。九曰蕃乐。十曰多婚。十一曰索鬼神。十二曰除盗贼。

宋董煟救荒全法。人主当行六条。一曰恐惧修省。二曰减膳撤乐。三曰降诏求贤。四曰遣使发廪。五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

四库全书

更多>

国学汉语

  • 字典
  • 康熙字词
  • 说文解字
  • 词典
  • 成语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