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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公案》·第一编 欺昧 富户重骗私债

清朝 郭公案 佚名 著

浦城县北乡九日街,有一乡民刘知几,因郡知府命他为北京解户,解银五鞘入京。刘知几因缺盘缠,托保立批与本乡富户曾节,借出纹银一百两,前去过京。知几领得银来,遂别家中,到府押鞘,前往京去交纳。来往耽搁一年。旧年八月出门,今年八月始回。且喜平安无事,入府缴了批文。适家中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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