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宝典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海公案 >查看详情

《海公案》·第五十六回 海尚书奏阉面圣

清朝 海公案 佚名 著
简体

话说王惇再三在天子面前为严世蕃解脱。天子准奏,即时差了兵部跑役,限日行八百里,赶回廷尉官。另颁圣旨,着吏、兵两部知会,将严世蕃罚俸三年,革职留任。胡湘东加恩赏赐举人,就留京会试,以偿其辱。圣旨既下,各各凛遵。

海瑞闻知不胜之怒:“我想如此大事,王惇一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

传统民俗

    四库全书

    更多>

    国学汉语

    • 字典
    • 康熙字词
    • 说文解字
    • 词典
    • 成语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