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宝典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棠阴比事 >承议持平

《棠阴比事》·承议持平

宋朝 棠阴比事 桂万荣 著

郑公此事似若易及,然非秉心之公不能

  绍兴间,郑承议为萧山丞,有朱统制在县牧马,侵西兴盐场草。盐司申请于朝降榜,许人格捕其卒,打草如故。为盐停尸杀伤四人。统制谋曰:若不得西兴草,则马不可牧矣。乃醵金,嘱案吏作斗杀停户八人,皆抵死。案成,知县签讫,次及承议。曰:黄榜许人格捕,今若作斗杀,是本县先自拒榜状,不得书我名。衔吏皇恐谢罪,易作拒捕。结断,停户八人止得杖。放归日,拜天曰:愿郑公子孙益昌。后公二子,预荐登第云。

四库全书

更多>

国学汉语

  • 字典
  • 康熙字词
  • 说文解字
  • 词典
  • 成语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