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年,春,王二月,莒人伐杞,取牟婁。
傳曰:言伐言取,所惡也。諸侯相伐,取地於是始,故謹而志之也。
二、戊申,衞祝吁弒其君完。
大夫弒其君,以國氏者,嫌也,弒而代之也。
三、夏,公及宋公遇於清。
及者,內為志焉爾。遇者,志相得也。
四、宋公、陳侯、蔡人、衞人伐鄭。
五、秋,翬帥師會宋公、陳侯、蔡人、衞人伐鄭。
翬者何也?公子翬也。其不稱公子何也?貶之也。何為貶之也?與於弒公,故貶之也。
六、九月,衞人殺祝吁於濮。
稱人以殺,殺有罪也。其月,謹之也。祝吁之挈,失嫌也。於濮者,譏失賊也。
七、冬,十有二月,衞人立晉。
衞人者,眾辭也。立者,不宜立者也。晉之名,惡也。其稱人以立之何也?得眾也。得眾則是賢也。賢則其曰不宜立何也?春秋之義,諸侯與正不與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