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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禅解》·2

明朝 周易禅解 释智旭 著

六三。众允。悔亡。象曰。众允之。志上行也。

   以阴居阳。定有其慧。当晋之时。而在顺体之上。初六所谓罔孚者。裕养至此。众皆允之。而悔亡矣。隐居以求其志。行义以达其道。故曰志上行也。

     九四。晋如鼫鼠。贞厉。象曰。鼫鼠贞厉。位不当也。

   君子之自昭明德也。外宜晦而内宜明。故闇然而日章。以九居四。则外刚而内柔。外明而内晦者也。如鼫鼠。能飞不能过屋。能缘不能穷木。能游不能度谷。能穴不能掩身。能走不能先人。不亦危乎。

   蕅益子曰。予昔初入闽中。见有鬻白兔者。人争以百金买之。未几。生育甚多。其价渐减至一钱许。好事者杀而烹之。臭不可食。遂无人买。博古者云。此非白兔。乃鼫鼠耳。噫。本以贱鼠。谬膺白兔之名。无德居高位元者盖类此矣。

     六五。悔亡。失得勿恤。往吉。无不利。象曰。失得勿恤。往有庆也。

   以六居五。定有其慧。又为离明之主。得中道而处天位。正所谓自新新民。无所不用其极者也。虽俯乘鼫鼠之九四。仰承晋角之上九。而与坤顺合德。故往接三阴。同成顺丽大明之治。则吉无不利。举世皆蒙其福庆矣。又何失得之可恤哉。

     上九。晋其角。维用伐邑。厉吉无咎。贞吝。象曰。维用伐邑。道未光也。

   上九亦外刚而内柔。外明而内晦者也。而居晋极。则如兽之角矣。以角触人则凶。维用以自治。如伐邑然。则厉吉而无咎。然不能自治于早。至此时而方自治。虽得其正。不亦吝与。四十五十而无闻焉。斯亦不足畏也已。故曰道未光也。

(离下 坤上)

     明夷。利艰贞。

   知进而不知退。则必有伤。夷者。伤也。明入地中。其光不耀。知艰贞之为利。乃所谓用晦而明。合于文王箕子之德矣。

     彖曰。明入地中。明夷。内文明而外柔顺。以蒙大难。文王以之。利艰贞。晦其明也。内难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

   文明柔顺。虽通指一卦之德。意在六二。内难正志。专指六五。艰贞晦明。则文王箕子所同也。观心释者。烦恼恶业。病患魔事。上慢邪见。无非圆顿止观所行妙境。

     象曰。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莅众。用晦而明。

   宁武子之愚不可及。兵法之以逸待劳。以静制动。以闇伺明。皆明夷之用也。圣学则闇然而日章。

     初九。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象曰。君子于行。义不食也。

   此如太公伯夷之避纣也。先垂其翼。则不露其飞之形。及行之速。则三日而不遑食。盖义当远遁。不欲主人知之而有言耳。

     六二。明夷。夷于左股。用拯马壮吉。象曰。六二之吉。顺以则也。

   文明中正之德。当此明夷之时。虽左股业已受伤。犹往拯救。唯马壮故吉耳。羑里既囚之后。仍率三分天下之二以服事殷。顺而不忤。诚万古人臣之则也。

     九三。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贞。象曰。南狩之志。乃大得也。

   以刚居刚。在离之上。夜尽将旦之时也。正与上六闇主为应。如武王伐纣。得其大恶之首。然以臣伐君。事不可疾。当持之以贞耳。象云南狩之志。犹孟子所云有伊尹之志。则可无伊尹之志则纂也。辞义懔然。

     六四。入于左腹。获明夷之心。于出门庭。象曰。入于左腹。获心意也。

   已居坤体。入暗地矣。柔而得正。稍远于上。故犹可获明夷之心而出门庭。如微子抱祭器以行遁。但出门庭。逊于荒野。非归周也。

     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贞象曰。箕子之贞。明不可息也。

   迫近暗君。身已辱矣。外柔内刚。居得其中。用晦而明。明照万古。洪范九畴之灯谁能息之。

     上六。不明晦。初登于天。后入于地。象曰。初登于天。照四国也。后入于地。失则也。

   以阴居阴。处夷之极。初称天子。后成独夫者也。盖下五爻皆明而示晦。故能用晦而明。此则不明而晦。故失则而终入地耳。

(离下 巽上)

     家人。利女贞。

   欲救天下之伤。莫若反求于家庭。欲正家庭之化。莫若致严于女贞。牝鸡之晨。维家之索。不可以不诫也。佛法释者。观行被魔事所扰。当念唯心。唯心为佛法之家。仍须以定资慧。以福助智。以修显性。名利女贞。

     彖曰。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佛法释者。禅定持心。则内冥法体。智慧了境。则外施化用。修德之定慧平正。本乎性德之寂照不二也。在因名男女。在果名父母。既证果德。十界归仰。故名严君。性修不滥。名父父子子。真俗并照。名兄兄弟弟。福慧互资。名夫夫妇妇。一世界清净故。十方世界皆悉清净。名正家而天下定也。

     象曰。风自火出。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

   火因风鼓。而今风自火出。犹家以德化。而今德从家播也。有物则非无实之言。有恒则非设饰之行。所以能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耳。佛法亦然。律仪清净。则可以摄善摄生矣。

     初九。闲有家。悔亡。象曰。闲有家。志未变也。

   以刚正居有家之初。即言有物行有恒以闲之。则可保其终不变矣。佛法释者。即是增上戒学。

     六二。无攸遂。在中馈。贞吉。象曰。六二之吉。顺以巽也。

   阴柔中正。而为内卦之主。故每事不敢自专自遂。唯供其中馈之职而已。佛法释者。即是增上定学。

     九三。家人嗃嗃。悔厉吉。妇子嘻嘻。终吝。象曰。家人嗃嗃。未失也。妇子嘻嘻。失家节也。

   过刚不中。似失于严厉者。然以治家正道观之。则未失而仍吉。傥畏其悔厉。而从事于嘻嘻。始似相安。终以失家节而取吝矣。佛法释者。即是增上慧学。

     六四。富家大吉。象曰。富家大吉。顺在位也。

   阴柔得正。为巽之主。所谓生财有大道者也。佛法释者。即缘因善心发。富有万德。名为解脱。

     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象曰。王假有家。交相爱也。

   假。大也。书云不自满假。诗云假以溢我。又曰假哉皇考。皆取大义。九五阳刚中正。而居天位。以六合为一家者也。大道为公。何忧恤哉。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故交相爱。佛法释者。正因理心发。性修交彻。显法身德。

     上九。有孚威如。终吉。象曰。威如之吉。反身之谓也。

   刚而不过。居巽之上。卦之终。其德可信。故不猛而威如。所谓其仪不忒正是四国者也。佛法释者。了因慧心发。称理尊重。名般若德。

(兑下 离上)

     睽。小事吉。

   夫善修身以齐家者。则六合可为一家。苟齐之不得其道。则一家之中睽隔生焉。如火与泽。同在天地之间。而上下情异。又如二女。同一父母所生。而志不同行。是岂可以成大事乎。姑任其火作火用。泽作泽用。中女适张。小女适李可耳。观心者亦复如是。出世禅定。世间禅定。一上一下。所趣各自不同。圆融之解未开。仅可取小证也。

     彖曰。睽。火动而上。泽动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说而丽乎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小事吉。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万物睽。而其事类也。睽之时用大矣哉。

   火泽因动。则上下势睽。静则未始上下也。二女因行。则其志不同。居则未始不同也。故曰吉凶悔吝生乎动。虽然。世岂能有静而无动。有居而无行哉。今此卦以兑说而附丽乎离明。六五又以柔为离主。进而上行。且得中位。下应九二之刚。是以小事可获吉也。此亦文王曲就人情被睽所局而言之耳。若充此睽之理性。以尽睽之时用。则天地睽而其事同。男女睽而其志通。万物睽而其事类。有何一法不摄于睽。有何一法不从睽出哉。盖于同起睽。则其吉小。于睽得同。则其用大也。佛法释者。寂照一体。名天地睽而其事同。止观双行。名男女睽而志通。万行不出正助二行。二行不离性具。如万物不出阴阳二爻。二爻不离太极。名万物睽而事类。

     象曰。上火下泽。睽。君子以同而异。

   离得坤之中爻。泽得坤之上爻。其性同也。火则炎上。泽则润下。其相异也。观相元妄。则相异而性亦似异矣。观性元真。则性同而相亦本同矣。惟君子知其以同而异。故不以异而昧同也。知异本同。故六而常即。不生退屈。知同而异。故即而常六。不生上慢。知异本同。故冥契真源。知同而异。故云兴万行。知异本同。故上无佛道可成。下无众生可度。知同而异。故恒庄严净土。教化诸众生。知异本同。故生死及涅槃。二俱不可得。知同而异。故或游戏生死。或示现涅槃。

     初九。悔亡。丧马勿逐。自复。见恶人。无咎。象曰。见恶人。以辟咎也。

   刚正无应。居睽之初。信此以往。则无过而悔亡矣。纵令丧马。不必逐之。马当自复。劝其勿以得失乱吾神也。纵遇恶人。不妨见之。可以无咎。劝其勿以善恶二吾心也。如孔子见季康子见南子见阳货等。皆所以辟咎耳。岂真有所利之也哉。盖凡得失之念稍重。善恶之心太明。则同者必异。异者必不可同。惟率其刚正之天德。则得失泯。善恶融。虽居睽世而悔亡矣。

     九二。遇主于巷。无咎。象曰。遇主于巷。未失道也。

   刚而得中。上应六五柔中之主。而当此睽时。近与六三相邻。五必疑其遇三而舍己也。故须委曲明其心事。如遇主于巷焉。夫君臣相遇。万古常道。岂以于巷而谓之失哉。

     六三。见舆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无初有终。象曰。见舆曳。位不当也。无初有终。遇刚也。

   本与上九为应。而当睽之时。不中不正。陷于九二九四两阳之间。其迹有可疑者。夫二自遇主于巷。四亦自遇元夫。何尝有意污我。我无中正之德。而自疑焉。故妄见其舆若曳。其牛若掣。而不敢往从上九。且自谓我之为人。必当被上九之天所劓。不得通其贞洁之情。如此。则无初矣。但睽极必合。心迹终必自明。赖遇上九之刚。后说弧以待之。故有终也。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厉。无咎。象曰。交孚无咎。志行也。

   睽必有应。乃可相济。二与五应。三与上应。四独无应者也。故名睽孤。然初九刚正在下。可以济睽。当此之时。同德相信。互相砥砺。可以行其济睽之志而无咎矣。盖君子深知以同而异。故阴与阳异而相应亦可。阳与阳同而相孚亦可耳。

     六五。悔亡。厥宗噬肤。往何咎。象曰。厥宗噬肤。往有庆也。

   六五乃九二之主也。阴柔不正。反疑二之遇于三焉。以其居中。则猜忌未深。终与二合。故得悔亡。圣人又恐其踌蹰未决也。故明目张胆而告之曰。厥宗上九。已说弧以待六三。其相合如噬肤矣。尔往从九二于巷。有何咎哉。孔子更为之鼓舞曰。不惟无咎。且君臣相合。睽终得济而有庆也。

     上九。睽孤。见豕负涂。载鬼一车。先张之弧。后说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则吉。象曰。遇雨之吉。群疑亡也。

   上九与六三相应。本非孤也。睽而未合。则有似乎孤矣。三本不与二四相染。而其迹似污。故见豕负涂也。二四各自有遇。本无心于染三。而虚妄生疑。故载鬼一车也。先则甚疑。故张弧而欲射之。后疑稍缓。故说弧而往视之。逮见其果非与寇结为婚媾。于是释然如云既雨而吉矣。既不疑三。亦不疑二与四。故群疑亡。

   统论六爻。惟初九刚正最善济睽。余皆不得其正。故必相合乃有济也。佛法释者。惟根本正慧。能达以同而异。故即异而恒同。否则必待定慧相资。止观双运。乃能舍异生性入同生性耳。

(艮下 坎上)

     蹇利西南。不利东北。利见大人。贞吉。

   大凡乖异不合。则所行必多阻难。然正当阻难时。岂无拯难良策哉。往西南。则说也。顺也。明也。拯难之要道也。往东北。则止也。险也。益其蹇而已矣。惟大人能济蹇。惟正道能出蹇。蹇故可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而吉。

     彖曰。蹇。难也。险在前也。见险而能止。知矣哉。蹇利西南。往得中也。不利东北。其道穷也。利见大人。往有功也。当位贞吉。以正邦也。蹇之时用大矣哉。

   愚者汨于情欲之私。虽有不测之险临其前。盲无见也。况能止哉。能止。不惟不陷于险。从此必求出险之良策矣。安得非智。本以东北之坎艮。往就西南之离兑与坤。故刚柔相济而得其中。若守此东北。则终于险。终于止而已矣。惟九五阳刚中正。当大人之位。以拯邦国之蹇。故往见之者。必有拯蹇之功。然爻中独上六明利见大人余不言者。见大人亦待其时。时止则止。时行则行。蹇之时用。即全体大易之时用也。六十四卦皆尔。每于人所忽者一提醒之云尔。

     象曰。山上有水。蹇。君子以反身修德。

   山本毓泉。宜涵而不宜泛。今水流于上。使人不能厝足。此乃山有缺陷。非水之过也。君子知一切险难境界。惟吾心自造自现。故不敢怨天尤人。但反身以修其德。如治山者。培其缺陷。则水归涧壑。而不复横流矣。

     初六。往蹇来誉。象曰。往蹇来誉。宜待也。

   蹇以见险能止为知。故诸爻皆诫其往而许其来。来即反身修德之谓也。初六见险即止。知机而不犯难。其反身修德功夫最早。故可得誉。夫岂逡巡畏缩也哉。理宜修德以待时耳。

     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象曰。王臣蹇蹇。终无尤也。

   阴柔中正。反躬无怍。而上应九五阳刚中正之君。方居险地。安得不蹇其蹇以相从事。然诸爻皆以能止为知。而此独不然者。正所谓事君能致其身。公尔忘私。故虽似冒险。终无尤也。易读曰。匪躬正本反身来。平日能反身以体蹇。才能临时匪躬以济蹇。

     九三。往蹇来反。象曰。往蹇来反。内喜之也。

   九三为艮之主。刚而得正。见险能止者也。既知往则必蹇。故来而反身修德。则内二爻无不喜之。

     六四。往蹇来连。象曰。往蹇来连。当位实也。

   已入坎体。其蹇甚矣。然设能来而反身修德。则犹可连于艮之三爻而获止也。阴本不实。故来连于当位而实之九三也。

     九五。大蹇朋来。象曰。大蹇朋来。以中节也。

   居坎之中。蹇之大者也。刚健中正。六二应之。故得朋来共济大蹇。然非朋之能来助我。实由我之中道足为拯蹇节则。故上下诸爻皆取节则于我耳。释迦出五浊世。得无上菩提。为一切众生说难信法。其真能为甚难希有之事者乎。

     上六。往蹇来硕吉。利见大人。象曰。往蹇来硕。志在内也。利见大人。以从贵也。

   阴柔居险极。岂可更有所往。亦惟来而反身修德则硕吉耳。硕者。实也。大也。吉之所以能实大者。以利见九五大人故也。君子求诸已。故志在内则吉。辅世长民莫如德。故利见为从贵。此指天爵为贵。非徒以人爵也。须跋陀罗最后见佛得度。其硕吉之谓乎。

(坎下 震上)

     解利西南。无所往。其来复吉。有攸往。夙吉。

   世间之局。未有久蹇窒而不释散者。方其欲解。则贵刚柔相济。故利西南。及其既解。则大局已定。更何所往。唯来复于常道而已。设有所往。皆当审之于早。不审辄往。凶且随之。宁得吉乎。此如良将用兵。只期归顺。良医用药。只期病除。观心修证。只期复性。别无一法可取著也。

     彖曰。解。险以动。动而免乎险。解。解利西南。往得众也。其来复吉。乃得中也。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拆。解之时大矣哉。

   险在前则宜止。险在下。则可动以免之。此皆时节因缘之道。不可得而强也。西南为坤。故往则得众。来复东北。不过于柔。故乃得其中。早鉴事机。故往可有功。如天地之雷雨作。亦因夙得其时。故百果草木皆甲拆耳。观心释者。兼修禅定。为利西南。万行显发。为往得众。不舍正观。名为来复。证于法身。为乃得中。有攸往而利生。必须夙能鉴机则吉。说法不虚。为往有功。性修融合。为天地解。悲体戒雷震。澍甘露法雨。则世出世果。三草二木。各得以时生长熟脱。非佛菩萨何能用此解之时哉。

     象曰。雷雨作。解。君子以赦过宥罪。

   误犯之过。则直赦之。令其自新。轻重诸罪。亦宽宥之。令得末减。佛法释者。即作法取相无生三种忏法。令人决疑出罪。又观心释者。即是端坐念实相。销灭众罪也。

     初六。无咎。象曰。刚柔之际。义无咎也。

   解则阴阳和矣。而以六居初。上应九四。适当其际。故义无咎。

     九二。田获三狐。得黄矢。贞吉。象曰。九二贞吉。得中道也。

   以刚中而上应六五。本自无可狐疑。六三不中不正。意欲乘我。象如三狐。我田猎而获除之。得与六五柔中相合。此正而吉者也。黄为中色。失喻直道。得其中直之道。故除疑而应乎贞矣。

     六三。负且乘。致寇至。贞吝。象曰。负且乘。亦可丑也。自我致戎。又谁咎也。

   阴柔不中不正。自无应与。上思负四。下欲乘二。不知其非道也。是故二以为狐而田之。四以为拇而解之。五以为小人而退之。上以为隼而射之。不亦至可羞乎。

     九四。解而拇。朋至斯孚。象曰。解而拇。未当位也。

   三在四下。欲负于四。故四以三为拇。四未当位。不如九二刚中。故二自能田获三狐以从五。四必待二之至。始信拇之宜解也。二与四皆阳类。故名为朋。

     六五。君子维有解。吉。有孚于小人。象曰。君子有解。小人退也。

   五与二为正应。而三且思乘二。则五不能无疑于二矣。赖九二之君子。刚而得中。决能解去六三。上从于我而吉。但观六三之退。则信九二之有解矣。

     上六。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获之。无不利。象曰。公用射隼。以解悖也。

   隼高飞而善挚。以喻负且乘之六三也。当解之时。人人乐为君子。独六三悖理飞挚。二虽田之。四虽解之。以皆各有正应。不同上六之在局外。又阳与阴情必相得。故或以为狐。或以为拇。不如上六之绝无情系。直以为隼。且居卦终。则公侯之位也。柔而得正。则藏器于身。待时而动者也。故获之而无不利。

   观心释六爻者。六三即所治之惑。余五爻皆能治之法也。初以有慧之定。上应九四有定之慧。惑不能累。故无咎。九二以中道慧。上应六五中道之定。而六三以世间小定小慧。乘其未证。窃思乱之。故必猎退狐疑。乃得中直正道。六三依于世禅。资于世智。起慢起见。妄拟佛祖。故为正道之所对治。九四有定之慧固能治惑。以被六三见慢所负。且未达中道。故必待九二中道之慧。始能解此体内之惑。六五以中道定。下应九二中道之慧。慧能断惑。则定乃契理矣。上六以出世正定。对治世禅世智邪慢邪见。故无不利。

(兑下 艮上)

     损。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难既解矣。相安于无事。必将剥民以奉君。此世道之损也。惑既治矣。从此增道损生。此观心言损也。且以世道言之。凡为上者。必其劳而不怨。欲而不贪。真足以取信于民。则虽损之而元吉无咎。凡为下者。必以可贞之事益上。勿贡谀。勿献异。勿开劳民伤财种种弊端。则利有攸往。盖下事上。犹人事天地鬼神祖宗也。享以其诚。不以其物。虽二簋便可用享。岂以多物为敬哉。观心者。信佛界即九界。故元吉无咎。知九界即佛界。故不动九界而利往佛界。不坏二谛而享于中道也。

     彖曰。损损下益上。其道上行。损而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二簋应有时。损刚益柔有时。损益盈虚。与时偕行。

   下济为益。上行为损。此圣贤观于天下万世不易之道而立此名也。上必有孚。乃可损下而元吉无咎。下必可贞。乃利有攸往以益上。虽二簋亦可用享。盖不过各论其时。但贵与时偕行而已。

     象曰。山下有泽。损。君子以惩忿窒欲。

   山下有泽。则山必日损。君子以为吾心之当损者莫若忿欲。故惩忿则如摧山。窒欲则如填壑。俾复于平地而后已也。

     初九。已事遄往。无咎。酌损之。象曰。已事遄往。尚合志也。

   初与四为正应。宜损我以益四者也。四方阴柔有疾。故宜已我之事。而速往益之。则得无咎。然以刚益柔。但使斟酌得中可耳。勿令过也。以刚正而应柔正。故往则合志。

     九二。利贞。征凶。弗损益之。象曰。九二利贞。中以为志也。

   九二刚中而不过刚。六五柔中而不过柔。各守其贞可矣。又何须更往益之。以成过犹不及之凶哉。弗损而益。其益乃大。故五有或益以十朋之龟者。

     六三。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象曰。一人行。三则疑也。

   六三与下二爻。皆损下以益上者也。初二仍阳。三独变而为阴。三人行损一人矣。今以一阴上行而益上九。在我固为国尔亡家。而上九阳刚。反能以弗损之益益我。不亦得其友乎。所以凡事宜专一也。

     六四。损其疾。使遄有喜。无咎。象曰。损其疾。亦可喜也。

   阴柔不中。疾也。初九已遄来益我。我但资初九以自损其疾。则初有喜而我无咎矣。遄指初九。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元吉。象曰。六五元吉。自上祐也。

   柔中虚己以应九二。九二守贞。弗以有形之物益之。故能使天下归心。罔不来益以重宝也。盖人君能虚心用贤。则合于上天。而自上祐之矣。

     上九。弗损益之。无咎。贞吉。利有攸往。得臣无家。象曰。弗损益之。大得志也。

   上九受六三之益极矣。苟不有以报之。三虽无怨。人必不服。安能无咎。安能贞吉。安能利有攸往。然欲益三。正不必损我也。盖三之为臣。固所谓国尔亡家者。但深鉴其一人独行之诚。则大得其志。而三以为得友矣。是谓弗损益之。

(震下 巽上)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损而有孚。则与时偕行。可以致益。此世间盈虚消息之理也。增道损生。则日进于自利利他之域。此观心成益也。攸往以处常。涉川以处变。苟得其益之道。则无不利矣。

     彖曰。益。损上益下。民说无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利有攸往。中正有庆。利涉大川。木道乃行。益动而巽。日进无疆。天施地生。其益无方。凡益之道与时偕行。

   中正。指九五六二言之。震巽皆属木。故其道可涉川。天施。故坤得其初爻而为震。地生。故乾得其初爻而为巽。然不止于震巽而已。举凡坎离艮兑等。无非天施地生之益。故其益无方。而与时偕行也。益即全体乾坤。全体太极。全体易道。其余六十三卦无不皆然。圣人姑举一隅。令人自得之耳。佛法释者。损佛界之上。以益九界之下。损己利人。故民说无疆。本高迹下。故自上下下。而其道大光。天行。圣行。名为中正。梵行起于婴病二行。名为木道乃行。放光现瑞以动之。四辩说法以巽之。开圆解以显性德名为天施。立圆行以成修德名为地生。种而熟熟而脱。番番四悉。名为与时偕行。

     象曰。风雷益。君子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

   风以鼓之。迁善之速也。雷以动之。改过之勇也。陆庸成曰。风之入也最微。故片善不遗。纤过必剔。雷之发也最迅。故迁无留留念。改无停机。

     初九。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象曰。元吉元咎。下不厚事也。

   居益之初。受上益最厚者也。以下位受此厚益。可安然无所事乎。然刚正而为震主。必能大作以致元吉。则无咎矣。苏眉山曰。益之初九。损之上九。皆正受益者也。彼自损而专益我。将以厚责我也。我必有以塞之。故损上九利有攸往。益初九利用大作。然上之有为也其势易。有功则其利倍。有罪则其责薄。下之有为也其势难。有功则利归于上。有罪则先受其责。故元吉而后无咎。以所居者非厚事之地也。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王用享于帝吉。象曰。或益之。自外来也。

   阴柔中正。以受九五阳刚中正之益。惠我以心。而不惠我以物。故能使天下归心。罔不来益我以重宝也。为臣则永贞吉。不可因天祐人助而异其心。为王则用享于帝吉。自新新民而其命维新。象曰。自外来者。明其非心所期。以本无计功谋利之私故也。

     六三。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象曰。益用凶事。固有之也。

   不中不正。居下之上。而受上九之击。其击我也。正所以益我也。知凶事之真能益我。则无咎矣。位虽不中。而有孚则为中行。可以告公用圭。公指上九。圭以通信。信通则圭仍还公。不取公之物益我。但取公之击以益我耳。恒人每以凶事为非益。故圣人特明凶事之益固有之。能信凶之为益。则不凶矣。

     六四。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象曰。告公从。以益志也。

   六四与上二爻。皆损上以益下者也。五上仍阳。四独变而为阴。是直以身殉民。岂非迁国之象。岂非中行之道乎。初爻既受我益。刚而得正。有大公之心。方将利用大作以报我。我即以之为依可矣。由其志在益民。故民皆以公心从之。

     九五。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有孚惠我德。象曰。有孚惠心。勿问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

   阳刚中正。应于六二。真实以益下为心者也。惠之以心。则惠而不费。天下咸被其泽。其元吉何必问哉。故能感六二永贞之吉。大得其志。而还报我以好德也。

     上九。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象曰。莫益之。偏辞也。或击之。自外来也。

   上九本宜损已以益六三者也。因六三不中不正。故不与其益而反击之。三固得其凶事钳锤之益。然在上九。岂可恒以此立心哉。以此立心。则举凡在下者。皆亦莫益于我。而或击于我矣。故诫以立心勿恒。恒则必凶。上九不中不正。不仁而在高位元。但思益我。不料击我。思益而不得益。故曰偏辞。不料击而得击。故曰自外来也。

     周易禅解卷第五

     周易禅解卷第六

                              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

     下经之二

(乾下 兑上)

     夬。扬于王庭。孚号有厉。告自邑。不利即戎。利有攸往。

   约世道。则民说无疆。坐享丰乐。而所行必决。约佛法。则损己利他。化功归己。决当进断余惑。证极果也。夫世间。岂容有阳而无阴。有男而无女。有君子而无小人。然阴居阳上。女占男先。小人据于君子之上。则必将共决去之。必将至王庭以扬之。必将相约相信而声明其罪以号之。凡此皆有厉之道也。吾谓宜反身修德而告自邑。不宜以力争而即戎。但使以德往化。则无不利矣。佛法释者。体惑法界。即惑成智。名告自邑。敌对相除。名为即戎。

     彖曰。夬。决也。刚决柔也健而说。决而和。扬于王庭。柔乘五刚也。孚号有厉。其危乃光也。告自邑。不利即戎。所尚乃穷也。利有攸往。刚长乃终也。

   健而说。决而和。正明应以德化。不应以力争也。知危则光。尚力则穷利有攸往。则以德化小人。小人皆为君子。而刚长乃终也。

     象曰。泽上于天。夬。君子以施禄及下。居德则忌。

   禄宜施。德宜居。禄不施则恩枯。德不居则本丧。又以此施禄。则及下而可以化人。以此居德。则自满而为人所忌。

     初九。壮于前趾。往不胜为咎。象曰。不胜而往。咎也。

   重刚不中。不宜进。而壮于进步。徒自折耳。何能胜哉。

     九二。惕号。莫夜有戎。勿恤。象曰。有戎勿恤。得中道也。

   刚而得中。知惧知警。居德既周。则有戎可无患矣。

     九三。壮于頄。有凶。君子夬夬。独行遇雨。若濡有愠。无咎。象曰。君子夬夬。终无咎也。

   过刚不中。怒且悻悻然现于其面。太刚必折。有凶道也。君子于此。何不自夬其夬。舍上下四阳。而独行其与上六应之正理。则以德相化。阴阳相和。庶遇雨而若濡。虽彼群阳不知我心。不谅我迹。或有愠者。然化小人之道必应如此。终无咎也。言夬夬者。群阳以决去小人为夬。今吾以决不同彼群阳为夬夬也。

     九四。臀无肤。其行次且。牵羊悔亡。闻言不信。象曰。其行次且。位不当也。闻言不信。聪不明也。

   九四以下爻为臀下爻纯刚无柔。如有骨无肤。臀既无肤。行必次且不前。若让彼羊在前。而随其后。则羊仍属我所牵。便可悔亡。但以刚不中正。闻此善言。决不相信也。羊。指上六。为兑之主。四宜牵之。不宜决之。亦不宜与之争前后也。

     九五。苋陆夬夬。中行无咎。象曰。中行无咎。中未光也。

   上六柔脆如苋。而在五刚之上。如苋在陆。人人得践踏之。嗟嗟。彼独非坤德乎。彼独非太极全体所成。还具太极全体者乎。是宜夬彼群阳所夬而护养之。乃为中行之道。可无咎耳。然在夬时。终不免以君子小人二其心。未肯忘于大同。故曰中未光也。圣人于复。则谆谆以保护微阳。于夬则谆谆以保护残阴。阴阳岂可偏废哉。

     上六。无号。终有凶。象曰。无号之凶。终不可长也。

   下之五爻。圣人所以劝诫群阳者至矣。以六居上。虽得其正。而阴柔才弱。不能惕号以自周备。故终不可长不若反乎下以为姤耳。

(巽下 乾上)

     姤女壮。勿用取女。

   约世道。则决之于意中者。必将遇之于意外。约佛法。则决断余惑而上同诸佛者。必巧用性恶而下遇众生。又约究竟。则夬是无间道。姤是解脱道。约初心。则夬是乾慧。姤是理水也。以无号之一阴忽反于下而得其所安。势必渐壮。故九二宜包而有之。不宜使宾取之。佛法释者。在佛为性恶法门。在众生不了。则为修恶。九二行菩萨道。自可示同修恶。不令余人作恶。又解脱道。一得永得。名女壮。无所取著。名勿用取女。理水亦尔。

     彖曰。姤。遇也。柔遇刚也。勿用取女。不可与长也。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刚遇中正。天下大行也。姤之时义大矣哉。

   不曰刚遇柔而曰柔遇刚者。柔为政也。佛法释者。刚是性德。柔是修德以修显性名柔遇刚。刚是妙观。柔是妙止。从止起观。名柔遇刚。刚是智慧。柔是禅定。因定发慧。名柔遇刚。修本无加于性。止亦不可偏胜。定亦不可偏多。故曰不可与长也。天地相遇。天得地之初爻而为巽。挠万物者莫疾乎风。齐乎巽。而万物洁齐。故曰品物咸章也。九二之刚。下遇初六。上遇九五之中正。在世法中。则为大臣得君以抚民。在佛法中。则为智慧称性以成福。故曰天下大行也。

     象曰。天下有风。姤。后以施命诰四方。

   剥乎上者反乎下。名之曰复。性德也。观慧也。不可即致用也。故如雷在地中而后不省方。夬乎上者反乎下。名之曰姤。修德也。止定也。即可以取效也。故如天下有风而后施诰命。复以见天地之心。姤以见时义之大。复即乾知大始。姤即坤作成物。复即金声。姤即玉振。复即智巧。姤即圣力。而腐儒以抑阴戒小人释之。不亦陋乎。

     初六。系于金柅。贞吉。有攸往见凶。羸豕孚蹢躅。象曰。系于金柅。柔道牵也。

   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此世法之必应互相系属者也。无性不能起修。无修不能显性。非智不禅。非禅不智。此佛法之必应互相系属者也。一阴始生于下。得九二金柅以系之。此贞吉之道也。不系则有攸往。往则见凶。如羸豕必能蹢躅。由不早为调御故耳。柔道宜与刚德相牵。则互相与有成矣。

     九二。包有鱼。无咎。不利宾。象曰。包有鱼。义不及宾也。

   修显性。则性有修。定发慧。则慧有定。性修交成。定慧平等。无咎之道也。但可内自证知。岂可举似他人。世法亦尔。吾民吾子。岂可令他人分治哉。

     九三。臀无肤。其行次且。厉。无大咎。象曰。其行次且。行未牵也。

   二近于初。故包有鱼。三远于初。故臀无肤。无肤则行必次且矣。然虽厉而无大咎者。以与初六同居巽体。但行未与柔道相牵合耳。

     九四。包无鱼。起凶。象曰。无鱼之凶。远民也。

   刚不中正。执性而废修。恃慧而弃定。犹世宰辅。居上而远民也。方其高谈理性。正逞狂慧。不知其为凶。临命终时。地狱相现。则悔无所及。犹包中无鱼。起水而后知之。

     九五。以(杞己+巳)包瓜。含章。有陨自天。象曰。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陨自天。志不舍命也。

   枸杞枝软而长。以此包瓜。则其蔓交系而不可解。此九二与初六相遇之象也。九五为姤之主。乃高居于上。远不相及。但以刚健中正。则性德久熏成种。将欲发焕。故名含章。由其志不舍命。不肯自暴自弃。故初六虽不相遇。必有自天陨坠以遇我者矣。发得本有。名为自天。无心契合。名为有陨。又九二如大臣。能有初六之民。与民固结。九五如圣君。能用九二之贤臣。故名含章。既有九二。则并九二所遇初六之民而有之矣。民与之。即天与之。故云有陨自天。

     上九。姤其角。吝。无咎。象曰。姤其角。上穷吝也。

   居姤之终。不与柔遇。名姤其角。此如二乘偏真空慧。但免无鱼之凶。不无焦芽败种之吝也。

(坤下 兑上)

     萃。亨。王假有庙。利见大人。亨。利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 相遇则相聚。世出世之常也。聚安有不亨者哉。幽明之情萃。故有庙可假。上下之情萃。故大人可见。用大牲以假有庙。利攸往以见大人。皆顺乎时义之所当然。所谓贞也。

     彖曰。萃。聚也。顺以说。刚中而应。故聚也。王假有庙。致孝享也。利见大人亨。聚以正也。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顺天命也。观其所聚。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同一致孝享耳。有时云二簋可用。有时云樽酒簋贰。今则云用大牲吉。同一见大人耳。有时云不利涉川。有时云往蹇来硕。今则云利有攸往。夫岂有私意于其间哉。宜俭则俭。宜丰则丰。可往则往。可来则来。皆所以顺天命而观物情耳。

     象曰。泽上于地。萃。君子以除戒器戒不虞。

   杨慈湖曰。泽所以能潴水而高上于地者。以有坊也。民所以得安居而聚者。不可无武备也。除治戎器。戒备不虞。皆大易之道也。蕅益子曰。约佛法。则毗尼内禁。约观心。则密咒治习。

     初六。有孚不终。乃乱乃萃。若号。一握为笑。勿恤。往无咎。象曰。乃乱乃萃。其志乱也。

   当萃之时。未有不志于萃者也。二阳为受萃之主。而四阴萃之。初与四为正应。本可信也。不中不正。故不能终其信。而乃乱乃萃焉。乃乱故若号。乃萃故一握为笑。言其号笑夹杂而为一握也。然既是正应。何所疑恤。不若往从为无咎耳。志乱故号笑夹杂。明相应之理未尝乱也。

     六二。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禴。象曰。引吉无咎。中未变也。

   柔顺中正。上应九五阳刚中正之君。本无可疑者也。乃初六与六三皆往萃于九四。我居二者之间。设不自引而出。何以取信于九五乎。苟引出而得其信。则不必用大牲。而用禴亦利矣。舍二阴而独从所应。故如用禴。其物甚薄。但由二有中德。故不变所守以随两阴耳。

     六三。萃如嗟如。无攸利。往无咎。小吝。象曰。往无咎。上巽也。

   上无应与。志欲萃而无从。故嗟如而无所利。然当萃之时。往从九四。亦可无咎。但非正应故得小吝。而九四则巽以受之矣。

     九四。大吉无咎。象曰。大吉无咎。位不当也。

   当萃之时。初六应之。六三归之。不几以臣拟君乎。故必大吉乃得无咎。如伊尹周公之终尽臣道可也。

     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贞。悔亡。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

   阳刚中正。以天位而受萃者也。然惟二实应之。上实附之。而初与三已萃于九四矣。仅可无咎。若能忘吾位以任九四。听彼二阴之匪孚我。而元萃于四者永贞弗改。则九四既为吾臣。二阴何一非吾民也。故得悔亡。设但恃其位以为萃。则志未光矣。

     上六。赍咨涕洟。无咎。象曰。赍咨涕洟。未安上也。

   以阴居阴。而在上位。心不自安。故赍咨涕洟。以附悦于九五。得无咎也。

(巽下 坤上)

     升。元亨。用见大人勿恤。南征吉。

   气聚而上升。如木之升于地。元亨可知也。巽顺非果于有为者。故劝以用见大人勿恤。万物齐乎巽。而相见乎离。故南征则吉。欲其向明以行志也。

     彖曰。柔以时升。巽而顺。刚中而应。是以大亨。用见大人勿恤。有庆也。南征吉。志行也。

   巽木本柔。故必以时而升。木之升固必藉土。土亦以生木为功。今九二刚中而应六五。盖不惟木之志。亦是土之志也。

     象曰。地中生木。升。君子以顺德。积小以高大。

   道体本无大小。而君子之积德也。顺而致之。必由小以高大。譬如合抱之木始于微芒。但不可(片*戈)伐。亦不可助长耳。

     初六。允升大吉。象曰。允升大吉。上合志也。

   为巽之主。上与二阳合志。故信能升而大吉也。

     九二。孚乃利用禴。无咎。象曰。九二之孚。有喜也。

   升九二之求孚于六五。以各不得其正。非如萃六二之孚于九五也。但萃之六二。以两邻同质。而不同志。故中虽未变。而须引吉。今升之九二。以两邻异质。而志相合。故不惟无咎。而且有喜。

     九三。升虚邑。象曰。升虚邑。无所疑也。

   以坚刚之木。上升于柔顺之土。何疑阻哉。

     六四。王用亨于岐山。吉。无咎。象曰。王用亨于岐山。顺事也。

   巽之升也为木。坤之升也为山。而人之升也为亨于天地山川鬼神。其事不同。其所以为顺一也。方木之升于地。人但以为木克土耳。不知木升即是地升。以离地四微。别无木四微故。如太王之去豳而邑于岐。人但以为王弃豳耳。不知邑岐即是邑豳。以非舍豳人而别抚岐人故。

     六五。贞吉升阶。象曰。贞吉升阶。大得志也。

   朝有君子。则圣王之志得。犹地有乔木。则成园苑。故地未有不以升木为志者也。九二刚中。而五应之。此明与以可升之道。犹圣王之设阶以升君子。但恐其以阴居阳。不能鉴九二之孚。故特以贞诫之。欲其贞于九二也。

     上六。冥升。利于不息之贞。象曰。冥升在上。消不富也。

   升至于冥。可以息矣。而有不息之贞。则宜冥而益升。此所谓天爵也。修其天爵。则匹夫不为贫贱。而不富可消矣。

(坎下 兑上)

     困。亨。贞大人吉无咎。有言不信。

   升而不已必困。此盈虚消息之常也。困心衡虑。实所以致亨。然不以正道持之。不以大人处之。何能吉无咎哉。设无躬行实德。而但有空言。决不足以取信矣。

     彖曰。困。刚掩也。险以说。困而不失其所亨。其惟君子乎。贞大人吉。以刚中也。有言不信。尚口乃穷也。

   坎刚在下。而为兑柔所掩。刚既被掩。水漏泽枯。困之象也。处险而说。素患难行乎患难。遁世无闷。不改其乐。非君子其孰能之。九二九五。皆以刚而得中。此大人之贞。吉之道也。苟不守此贞。而徒尚口。适足以取穷而已矣。

     象曰。泽无水。困。君子以致命遂志。

   水在泽下。泽中无水。枯槁穷困。此已定之命也。君子致之而已。岂容作意而不顺受。刚中故处险能说。此在我之志也。君子则心遂之。岂因颠沛而或稍违。

     初六。臀困于株木。入于幽谷。三岁不觌。象曰。入于幽谷。幽不明也。

   六爻皆处困者也。惟刚中大人能不失其所亨。初六居下。臀之象也。上应九四之株木。正当困时。不能相庇。而阴居险初。则如入于幽谷。三岁不能相见矣。

     九二。困于酒食。朱绂方来。利用亨祀。征凶。无咎。象曰。困于酒食。中有庆也。

   当困之时。能以刚中自养。故名困于酒食。九五阳刚中正之君。必将以朱绂锡我。使我同济时困。我但当默然以诚应之。如亨祀然。若遽往则必有凶。而志在救时。仍无咎也。中有庆即是贞大人吉。此如伊尹就汤。绂。蔽膝也。

     六三。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象曰。据于蒺藜。乘刚也。入于其宫。不见其妻。不祥也。

   阴柔不中不正。居于二阳之间。四如石。二如蒺藜。上六不与相应。故入其宫而不见其妻。由无祯祥之德。所以自取其凶。

     九四。来徐徐。困于金车。吝。有终。象曰。来徐徐。志在下也。虽不当位。有与也。

   夫处困而亨。非刚中者不能也。九四正在困时。犹不能忘情于初六。而来徐徐。既志在初六。岂惟不与九二合德。反困于九二之金车而吝矣。然九二刚中。必能与我同济时困。不因我不当位而遂弃我。故可有终。

     九五。劓刖。困于赤绂。乃徐有说。利用祭祀。象曰。劓刖。志未得也。乃徐有说。以中直也。利用祭祀。受福也。

   九五阳刚中正。居于尊位。视天下如一身者也。上六困于葛藟。如劓我之鼻。初六困于株木。如刖我之足。我方赖九二同行济困。犹如赤绂。而彼方困于酒食。则是我困于赤绂也。然九二中直。必徐应我而有悦。我当竭诚以感之。如祭祀然。庶可以受福矣。

     上六。困于葛藟。于臲卼。曰动悔有悔。征吉。象曰。困于葛藟。未当也。动悔有悔。吉行也。

   处困之极。可以动而行矣。阴柔才弱。疑虑未当。犹牵缠而不自安。惧其动而有悔。而每自退悔也。故圣人直以征吉决之。

(巽下 坎上)

     井。改邑不改井。无丧无得。往来井井。汔至。亦未繘井。羸其瓶。凶。

   夫井者。居其所而迁者也。知井之居所而迁。则知困之穷而通矣。故次困而明井。邑可改。井不可改。可改则有丧有得。既不可改。何丧何得。食水者往。未食者来。人有往来。井何往来。下瓶将及于水曰汔至。得水收绳未尽曰未繘井。繘井则有功。未繘羸其瓶则凶。此皆人之得丧。非井之得丧也。知井无得丧。则知性德六而常即。知人有得丧。则知修德即而常六。故曰井德之地也。又曰井以辩义。

     彖曰。巽乎水而上水。井。井养而不穷也。改邑不改井。乃以刚中也。汔至亦未繘井。未有功也。羸其瓶。是以凶也。

   水轮含地。故凿地者无不得水。喻如来藏性具一切阴界入等。故观阴界入者无不得悟藏性。但贵以妙止观力深入而显发之。藏性一显。自养养他更无穷尽也。困之贞大人吉。曰以刚中。今改邑不改井。亦曰乃以刚中。困似专指修德。其实发明全修在性。今似专指性德。其实要人全性起修。故随明未有功而羸瓶则凶。其重修德甚矣。

     象曰。木上有水。井。君子以劳民劝相。

   夫担水惠人。则所及者寡。凿井任伋。则所润者多。担水者有作善。凿井者无作善也。君子之慰劳于民也则劝其交相为养焉。故养而不穷矣。

     初六。井泥不食。旧井无禽。象曰。井泥不食。下也。旧井无禽。时舍也。

   井之六爻。三阴为井。三阳为泉。初居最下。故象如泥。不惟人不食之。禽亦不顾之矣。理即佛也。

     九二。井谷射鲋。瓮敝漏。象曰。井谷射鲋。无与也。

   在下之中。故为井谷。有泉可以射鲋。而上无应与。如瓮既敝漏。不能相伋也。鱼之至小者名鲋。盖指初六。此是名字即佛。薄有闻熏。未成法器。

     九三。井渫不食。为我心恻。可用汲。王明。并受其福。象曰。井渫不食。行恻也。求王明。受福也。

   以阳居阳。其泉洁矣。犹居下卦。不为人食。是可恻也。上六应之。故可用汲。盖王既明而用贤。则贤者之福非止独受而已。此是观行即佛。圆伏五住故井渫。未证理水故不食。宜求诸佛加被。则可自利利他也。

     六四。井甃无咎。象曰。井甃无咎。修井也。

   甃者。以瓦石包砌其傍。所以御污而洁泉者也。故曰修井。此是相似即佛。从思慧入修慧。御二边之污。而洁中道之泉。

     九五。井冽寒泉食。象曰。寒泉之食。中正也。

   阳刚中正。泉之至洁而泠然者也。功及于物。故得食之。此是分证即佛。中道理水。自利利也。

     上六。井收勿幕。有孚元吉。象曰。元吉在上。大成也。

   以阴居上。如井之收。收。即井栏。常露之而勿幕。众皆汲之。而所养无穷矣。此是究竟即佛。功德满足。尽未来际恒润众生。

(离下 兑上)

     革。已日乃孚。元亨利贞。悔亡。

   夫邑改而井不改者。言其处也。井旧。则无禽而泥。可弗革乎。学者以变化气质为先。犹火之锻金也。方其煆也。金必苦之。既煆成器。而后信火之功也。此革之道。即乾坤之道。大亨以正者也。未信故有悔。已孚则悔亡矣。

     彖曰。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已日乃孚。革而信之。文明以说。大亨以正。革而当。其悔乃亡。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大矣哉。

   革而信之。明未革则人不信也。革而当。乃使人信。其悔乃亡。明不当则悔不亡也。须如天地之革时。汤武之革命。方可取信于人耳。革何容易。

     象曰。泽中有火。革。君子以治历明时。

   时无实法。依于色心分位假立。心无形像。依色表见。色有共相及不共相。共相之在上者为日月星(宿百+西@人)。因日月星(宿百+西@人)周行于天。据其所历之度。以明春夏秋冬之时。春则万物皆春。乃至冬则万物皆冬。故知时惟心现。无在而无所不在。犹如火性无我。亦无在而无所不在。虽泽中亦自有之。彼大海中火光常起。即其验也。

     初九。巩用黄牛之革。象曰。革用黄牛。不可以有为也。

   离为能革。兑为所革。而初九居下。上无应与。此不可以有为者也。但用黄牛之革以自巩固可耳。

     六二。已日乃革之。征吉无咎。象曰。已日革之。行有嘉也。

   阴柔中正。为离之主。得革物之全能者也。革必已日乃孚。而上应九五。是其嘉配。故征吉而无咎。

     九三。征凶贞厉。革言三就。有孚。象曰。革言三就。又何之矣。

   过刚不中。而应上六。上六阴柔得正。乃君子而如文豹者也。何容更以刚燥革之。征则必凶。虽得其贞。亦仍危厉。但可自革以相顺从。其言至于三就。庶亦可以取信也。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象曰。改命之吉。信志也。

   兑金之质。本待煆以成器。而九四无应于下。则无肯成我者。悔可知也。但刚而不过。又附近于离体之上。其志可信。故悔亡而有孚。可以改其所秉之定命。而日进于自利利他之域矣。

     九五。大人虎变。未占有孚。象曰。大人虎变。其文炳也。

   以阳刚中正之大人。又得六二阴柔中正之应以辅助之。故如虎之神变。炳乎有文。不待占而足以取信于天下也。

     上六。君子豹变。小人革面。征凶。居贞吉。象曰。君子豹变。其文蔚也。小人革面。顺以从君也。

   豹亦生而有文者也。但待时而变现耳。九三刚燥小人。既见其变。亦革言三就以相顺从。然仅革面。未始革心。君子正不必深求也。若欲令心革而往征之。未免得凶。惟居贞以默化之则吉。

(巽下 离上)

     鼎。元吉亨。

   革物者莫若鼎。此陶贤铸圣烹佛炼祖之器也。安得不元吉而亨哉。

     彖曰。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饪也。圣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养圣贤。巽而耳目聪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元亨。

   初阴为足。二三四阳为腹。五阴为耳。上阳为铉。非鼎象乎。以木巽火而亨饪。非鼎用乎。勿谓鼎之道小。圣人亨以享上帝。亦此鼎耳。即大亨以养天下圣贤。亦此鼎耳。何必离事别求理哉。且以卦德言之。内则巽顺。外则离而耳目聪明。六五以柔为离之主。进而上行。得中位而应九二之刚。此岂非圣贤佛祖自陶自铸自烹自炼之道。其元亨也宜矣。

     象曰。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

   鼎者。国之重宝。君位之所寄也。得其道以正其位。则命可凝。德不称位。则命去而鼎随去矣。约象明之。德如木。命如火。有木则有火。木尽则火亡。有德以正其位则命凝。德亡则命亡。故曰惟命不于常也。

     初六。鼎颠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象曰。鼎颠趾。未悖也。利出否。以从贵也。

   初为鼎趾。应四故颠。然及其未烹物而颠之。旧积否恶从此可出矣。颠趾如得妾。出否如得子。母以子贵。因其子而知得妾之未悖。因出否而知颠趾之有功也。

     九二。鼎有实。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象曰。鼎有实。慎所之也。我仇有疾。终无尤也。

   二当鼎腹之下分。阳刚故为有实。上应黄耳金铉之六五。能护守之。初虽颠趾而有疾。终不害及我也。然在二。则宜慎所之矣。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亏悔。终吉。象曰。鼎耳革。失其义也。

   三当鼎腹之中分。其实腴美。有雉膏可食矣。上无应与。如鼎方革耳而不可行者焉。赖六五柔中之黄耳。贯上九刚而不过之玉铉。方将举二以及三。如阴阳之和而得雨。则可以亏悔而终吉矣。怀道而不思致用。故失其义。犹所云不仕无义。激之使及时行道也。

     九四。鼎折足。覆公(攸-文+束)。其形渥。凶。象曰。覆公餗。信如何也。

   四当鼎腹之上分。其实既满。而下应初六。则不胜其重。足云折矣。形貌能无赧汗乎。始也不自知其德薄。知小力小。妄据尊位。而谋大任重。今一旦不胜其任。此其所自信者为如何也。

     六五。鼎黄耳金铉。利贞。象曰。鼎黄耳。中以为实也。

   五为鼎耳。而有中德。故其色黄。以虚受实。故为金铉。铉即指上九也。以铉贯耳。以耳举鼎。尽天下圣贤而养之。岂非圣人大亨之正道乎。然六五自本无实。特下应九二之刚中以之为实。即以此而养天下。所谓为天下得人者耳。

     上九。鼎玉铉。大吉无不利。象曰。玉铉在上。刚柔接也。

   上为鼎铉。自六五观之。则如金之刚。自其刚而不过之德言之。则如玉之润矣。金遇猛火则镕。玉非火所能坏。以此举鼎。故大吉无不利也。

(震下 震上)

     震。亨。震来虩虩。笑言哑哑。震惊百里。不丧匕鬯。

   主重器者莫若长子。长子未有不奋动以出者也。故震则必亨。然其亨也。必有道以致之。方其初动而来。虩虩乎。如蝇虎之周环顾虑。仍不失其和。而笑言哑哑。夫惟存于己者既严且和。以此守重器而为祭主。纵遇震惊百里之大变。能不丧其匕鬯矣。佛法释者。一念初动。即以四性四运而推简之。名为虩虩。知其无性无生。名为笑言哑哑。烦恼业境种种魔事横发。名为震惊百里。不失定慧方便。名为不丧匕鬯也。

     彖曰。震。亨。震来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哑哑。后有则也。震惊百里。惊远而惧迩也。出可以守宗庙社稷。以为祭主也。

   恐惧乃能致福。福不可以幸邀。所谓生于忧患也。哑哑亦非放逸。仍不失其法则也。惟其养之有素如此。故虽当惊远惧迩之变。人皆退避。而偏能出此凝定之神以当之。可以守宗庙社稷而为祭主也。为祭主。即是不丧匕鬯注脚。

     象曰。洊雷震。君子以恐惧修省。

   君子不忧不惧。岂俟雷洊震而后恐惧修省哉。恐惧修省。正指平日不睹不闻慎独功夫。平日功夫能使善长恶消。犹如洊雷能使阳舒阴散也。惟其恐惧修省惯于平日。故虽遇洊雷。亦复不忧不惧矣。问曰。孔子迅雷风烈必变。复云何通。答曰。此是与天地合德。变则同变。亦非忧惧。

     初九。震来虩虩。后笑言哑哑。吉。象曰。震来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哑哑。后有则也。

   六爻皆明恐惧修省之道。而德有优劣。位有当否。故吉凶分焉。初九刚正。为震之主。主器莫若长子。吉可知矣。

     六二。震来厉。亿丧贝。跻于九陵。勿逐。七日得。象曰。震来厉。乘刚也。

   六二乘初九之刚。盖严惮切磋之畏友也。藉此深自惕厉。以振刷我阴柔懦弱之习。举吾平日所谓中正纯善多种宝贝尽丧不顾。直跻于乾健高明之九陵。勿更留意求逐。然至于七日。复其故位。则中正纯善之德仍在矣。

     六三。震苏苏。震行无眚。象曰。震苏苏。位不当也。

   三远于初。初之所以惊发我者。苏苏而不切矣。三当自以震行。勿因远于畏友。而缓其恐惧修省之功。则无眚也。

     九四。震遂泥。象曰。震遂泥。未光也。

   九四亦震主也。以阳居阴。复陷四阴之间。虽似洊至。遂失其威而入泥。岂能如虩虩哑哑之有光哉。

     六五。震往来厉。亿无丧有事。象曰。震往来厉。危行也。其事在中。大无丧也。

   震六二者惟初九。故但云来厉。震六五者。则初九与九四也。初震既往。四震复来。五得藉此以自惕厉。令所行日进于高明。故曰危行。犹所云邦有道危言危行也。以六居五。不过于柔。又得中道。故其德甚多。而毫无所丧。但有恐惧修省之事耳。

     上六。震索索。视矍矍。征凶。震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婚媾有言。象曰。震索索。中未得也。虽凶无咎。畏邻戒也。

   初九之刚。固不足以及我。九四震亦遂泥。声已索索无余威矣。而阴柔弱极。方且视矍矍而惶惑无措。以此征往。则中心无主。神已先乱。凶可知也。然震既不及其身。止及其邻。即因震邻而恐惧修省。亦可无咎。但祸未至而先防。乃明哲保身之道。傥与婚媾商之。必反以为迂而有言矣。君子可弗自勉乎。

(艮下 艮上)

     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

   夫动与止。虽是相对待法。亦是相连属法。又是无实性法。究竟是无二体法也。不动曰止。不止曰动。此约相对待言也。因动有止。因止有动。此约相连属言也。止其动则为静。止其静则为动。动其止则为动。动其动则为止。此约无实性言也。止即是动。故即寂恒感。动即是止。故即感恒寂。此约无二体言也。知动止无二体者。始可与言止矣。夫人之一身。五官备于面。而五脏司之。五脏居于腹。而一背系之。然玄黄朱紫陈于前。则纷然情起。若陈于背。则浑然罔知。故世人皆以背为止也。然背之止也。纵令五官竞骛于情欲。而仍自寂然。逮情之动也。纵复一背原无所分别。而毕竟随往。故以面从背。则背止而面亦随止。以背从面。则面行而背亦随行。究竟面之与背。元非二体。不可两判。今此卦上下皆艮。止而又止。是艮其背者也。艮背何以能无咎哉。是必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斯无咎耳。身本非实。特以情欲锢之。妄见有身。今向静时观察。其中坚者属地。润者属水。暖者属火。动者属风。眼耳鼻舌异其用。四支头足异其名。三百六十骨节。八万四千毫窍。毕竟以何为身。身既了不可得。即使历涉万变。又岂有人相可得哉。故行其庭而亦不见其人。此则止不碍行。即行恒止。故无咎也。

     彖曰。艮。止也。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艮其止。止其所也。上下敌应。不相与也。是以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也。

   止其行而为静。止其止而为动。动静以时。无非妙止。故其道光明也。止非面墙之止。所非处所之所。特以法法本不相知。法法本不相到。犹此卦之上下敌应而不相与。是以觅身了不可得。虽行其庭。而亦了无人相可见。合于光明之道而无过也。

     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两山并峙。各安其位者也。是故草木生之。禽兽居之。宝藏兴焉。位位无非法界故也。君子于此非不思也。知离此现前之位。别无一法可得。故思不出其位。不出位而恒思。则非枯槁寂灭。思而不出其位。则非驰逐纷纭。恒思则能尽其位之用。故一切旋乾转坤事业。无不从此法界流。不出则能称其位之量。故一切位天育物功能。无不还归此法界。

     初六。艮其趾。无咎。利永贞。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居艮之下。其位为趾。止之于初。不令汨于所欲往。斯固未失正而无咎矣。然必利于永贞。时止则止。时行则行。乃获敦艮之吉耳。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随。其心不快。象曰。不拯其随。未退听也。

   趾也。腓也。股也。皆随心而为行止者也。然趾无力。不能自专。又正行时趾元自止。今六二其位为腓。而以阴居阴。当艮之时。力能专止而不随心动。故曰不拯其随。此非动静不失其时之道。盖由未肯谦退。而听命于天君。故令其心不快。

     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厉薰心。象曰。艮其限。危薰心也。

   三位在限。而以刚居刚。为艮之主。则腰臗硬直。不可屈申者也。夫上下本自相联。犹如夤然。今分列而不相系属。其危厉不亦薰心矣乎。

     六四。艮其身。无咎。象曰。艮其身。止诸躬也。

   四位在于胸腹。彖云艮其背。而此直云艮其身。身止则背不待言矣。夫千愆万缪皆由身起。今阴柔得正。能止诸躬。何咎之有。杨龟山曰。爻言身象言躬者。伸为身。屈为躬。屈伸在我不在物。兼爻与象。是屈伸兼用矣。

     六五。艮其辅。言有序。悔亡。象曰。艮其辅。以中正也。

   五位在心。心之声由辅以宣。而以阴居阳。又复得中。能于言未出口前豫定其衡。故言无妄发。发必有序。而口过终可免矣。

     上九。敦艮。吉。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终也。

   为艮之主。居卦之终。可谓止于至善。无所不用其极者矣。性德本厚。而修德能称性复之。故曰以厚终也。震为长男。故举乾之全体大用而虩于其初。艮为少男。故举乾之全体大用而敦于其上。一始一终。知及仁守之功备。非动非静之体复矣。

(艮下 巽上)

     渐。女归吉。利贞。

     夫敦艮既非面墙。则止而不失其行之时矣。行之以巽。故名曰渐。君子将致身以有为。必如女之归夫。始终以礼而非苟合。乃得吉耳。苟不利贞。则躁进固足取辱。虽渐进亦岂能正人哉。佛法释者。理则顿悟。乘悟并销。如震虩而艮敦。事非顿除。因次第尽。如女归而渐进。又次第禅门名之为女。即事禅而达实相名之为归。以圆解遍修事禅名之为贞。

     彖曰。渐之进也。女归吉也。进得位。往有功也。进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刚得中也。止而巽。动不穷也。

   进有顿渐。今明以渐而进。故如女归则吉也。得位则往有功。傥进不得位。则不可往明矣。以正则可正邦。傥进不以正。则不能正邦明矣。然此卦何以为进得位。则由九五刚得中耳。何以为往有功。则由止而巽故动不穷耳。止者动之源。设无止体。则一动即穷。如沟浍因雨暂盈。可立待其涸也。

     象曰。山上有木。渐。君子以居贤德善俗。

   木在山上。以渐而长。观者不觉。君子居德亦复如是。山有乔木。则山益高。俗有居贤德之君子。则俗益善。

     初六。鸿渐于于。小子厉。有言。无咎。象曰。小子之厉。义无咎也。

   洪觉山曰。渐何以象鸿也。鸿。水鸟。木落南翔。冰泮北徂。出则有时。居则有序。苏眉山曰。鸿。阳鸟而水居。在水则以得陆为安。在陆则以得水为乐者也。初六阴爻。如鸿在水。上无应与。故为渐于水涯。于人则为小子。正宜乾乾惕厉。且宜有言以求人之切磋琢磨。如鸿在乾。而哀鸣觅伴。乃无咎也。无应本宜有咎。以当渐初。而能自厉。则其义可无咎矣。

     六二。鸿渐于磐。饮食衎衎。吉。象曰。饮食衎衎。不素饱也。

   二亦在水。而应九五。则如渐于磐石。饮啄皆和乐矣。养道以待时。岂无事而食哉。

     九三。鸿渐于陆。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凶。利御寇。象曰。夫征不复。离群丑也。妇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御寇。顺相保也。

   九三阳爻。如鸿在陆。上无应与。则无水矣。鸿不乱配。而六四亦无应与。与三相邻。设三征而从四。则为离鸿群而可丑。设四俯而就三。则为失其道而虽孕亦不敢育。凶可知已。夫非配而私相为配。以理言之则寇也。三若守正而御之。则在我既无离群之丑。在四亦无失道之凶。乃可顺相保耳。

     六四。鸿渐于木。或得其桷。无咎。象曰。或得其桷。顺以巽也。

   四亦在水。而乘九三之刚。不足安身。如渐于木。非鸿之所能栖。以鸿之趾连。不能握木故也。或得其横而且大有如桷者。庶几可以无咎。意指上附九五言之。盖以阴居阴则顺。为巽之主则巽。故可冀其无咎耳。

     九五。鸿渐于陵。妇三岁不孕。终莫之胜。吉。象曰。终莫之胜吉。得所愿也。

   五本在陆。而居尊位。则如高陵矣。下应六二之妇。方饮食衎衎以自养。非九三之所能污。故三岁不孕终莫之胜而吉也。圣王得名世之臣。满其梦卜求贤本愿。不亦快乎。

     上九。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吉。象曰。其羽可用为仪吉。不可乱也。

   上亦在陆者也。但九三为木落南翔之陆。入于人中。故凶。上九为冰泮北归之陆。超于天外。故吉。所谓鸿飞冥冥。弋者何慕。但可远望其羽。用为高人达士之仪则耳。又凡鸿飞之时。成配者以次在后。孤而无侣者独在于前。今上九超然物外。下无应与。如世间义夫。志不可乱。故吉也。以羽为仪。则其为用也大矣。故曰圣人百世之师。

(兑下 震上)

     归妹。征凶。无攸利。

   夫渐而进者。未有不归其所者也。以少女而归长男。过以相与。亦既得其所归。然一归则当终身守之。若更他往则凶。又设以少女用事擅权。则无所利。佛法释者。修次第禅。盖摄世间事定而归佛法正慧者也。傥直用此事定而设化仪。则必堕于爱见之网而凶。若耽著此定。则纡偏权曲径而无所利也。

     彖曰。归妹。天地之大义也。天地不交。而万物不兴。归妹。人之终始也。说以动。所归妹也。征凶。位不当也。无攸利。柔乘刚也。

   如人有正配而不育。则必取少女以育子。此亦天地之大义。以例国君用名世为宰辅。不妨用小才小德为百官。观心用妙定合妙慧。不妨用次第诸禅助神通。设使天地不交。则万物不兴。故归妹者。乃人道之以终而成始者也。夫如是。则归妹何过。独恨其以说而动。则名为继嗣。实在情欲。如国君名为群寮。实在便嬖。观心名为助道。实在味禅。故所归者名为妹也。女舍夫而他适。臣舍君而他往。定舍慧而独行。则必得凶。以卦中阴爻之位皆不当故。女恃爱而司晨。臣恃宠而窃柄。定久习而耽著。则无攸利。以卦中六三之柔。乘九二初九之刚。六五上六之柔。乘九四之刚故。

     象曰。泽上有雷。归妹。君子以永终知敝。

   方雷之动。必感于泽。而雷则易息。泽恒如故。此岂可为夫妇恒久之道。亦岂君臣相遇之道。亦岂定慧均平之道乎。君子之于事也。未暇问其所始。先虑永其所终。苟以永终为虑。则知归妹之敝矣。昔有贤达。年高无子。誓不取妾。其妻以为防己之妒也。宛转劝曰。君勿忌我。以致无后。贤达曰。吾岂不知卿有贤德哉吾年老矣。设取幼妾。未必得子。吾没之后。彼当如何。是以誓弗为耳。其妻犹未深信。乃密访一少艾。厚价买之。置酒于房。诱其夫与之同饮。抽身出房。反锁其门。贤达毅然从窗越出。喻其妻曰。吾岂以衰颓之身污彼童女。令彼后半世进退失措也。幸速还彼父母。勿追其价。于是妻及亲友无不叹服。未几。妻忽受胎。连育三子。后皆显达。噫。此所谓永终知敝。以德动天者乎。圣人于彖传中。随顺恒情。则以天地大义许之。于大象中。劝修阴德。则以永终知敝醒之。知此义者。亦可治国。亦可观心矣。

     初九。归妹以娣。跛能履。征吉。象曰。归妹以娣。以恒也。跛能履吉。相承也。

   此卦以下兑为妹。以震为所归者也。兑三爻中。六三为妹。而初九九二从嫁者为娣。震三爻中。九四为所归主。而六五如帝乙之主婚。上六如宗庙之受祭。今初九以刚正之德。上从六三之妹。归于九四。而为其娣。六三如跛。待初能履。故得征吉。娣之为德。贵在能恒。相承于三。则三吉而初亦吉矣。

     九二。眇能视。利幽人之贞。象曰。利幽人之贞。未变常也。

   以刚中之德。亦从六三而为娣。六三如眇。待二能视。夫不自有其明。而使人获其视。非幽人之贞其孰能之。然亦止是娣德之常耳。

     六三。归妹以须。反归以娣。象曰。归妹以须。未当也。

   为兑之主。恐其说之易动也。故诫之曰。须待六五之命。勿令人轻我。而反重我之娣以归也。由位未当。故诫之。

     九四。归妹愆期。迟归有时。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三既须五命而后归我。则我之归妹不愆期乎。然虽迟归。会须有时。如大舜不得父命。则待帝尧之命而行也。

     六五。帝乙归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几望。吉。象曰。帝乙归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其位在中。以贵行也。

   五为帝乙。六三为妹。亦称女君。初九九二为娣。以袂而论。则三不如初之与二。以女而论。则如月几望而圆满矣。夫以帝女之贵。而能行嫁于下。不骄不亢。岂非吉之道乎。

     上六。女承筐无实。士刲羊无血。无攸利。象曰。上六无实。承虚筐也。

   震为兑所承之筐。兑为震所刲之羊。三承于六。筐则无实。六刲于三。羊则无血。故无攸利。盖生不积德。死后无灵。不能使子孙繁衍。至于不获已而归妹。此非女士之过。皆上六无实之过也。君子永终知敝。早见及于此矣。

     周易禅解卷第六

     周易禅解卷第七

                              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

     下经之三

(离下 震上)

     丰。亨。王假之。勿忧。宜日中。

   家有妻妾则丰。国有多土则丰。观心有事禅助道则丰。丰则必亨。然非王不足以致丰。丰则可忧。而勿徒忧。但宜如日之明照万汇可也。

     彖曰。丰。大也。明以动。故丰。王假之。尚大也。勿忧宜日中。宜照天下也。日中则昃。月盈则食。天地盈虚。与时消息。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

   明而不动。动不以明。皆非王者之道。皆不可以致丰。故惟王乃能尚大耳。所谓勿忧宜日中者。亦非止之令其不昃。正宜用其明以照天下。则不为丰所蔽也。至于昃食盈虚。虽天地不能违时。徒忧何益。

     象曰。雷电皆至。丰。君子以折狱致刑。

   折狱如电之照。致刑如雷之威。天之雷电。偶一至焉。常至则物必坏。君子之用刑狱。不得已尔。轻用则民必伤。天之雷电必在盛夏。君子之用刑狱。必于丰乐康阜之时。

     初九。遇其配主。虽旬无咎。往有尚。象曰。虽旬无咎。过旬灾也。

   他卦六爻。每以阴阳相应为得。所谓沉潜刚克高明柔克也。惟礼六爻。则阳与阳相得。阴与阴相得。所谓强弗友刚克燮友柔克也。初九刚正。遇九四为其配主。互相砥砺。故虽旬无咎。而往有尚。若不速往。至于过旬。不免日中则昃而有灾矣。

     六二。丰其蔀。日中见斗。往得疑疾。有孚发若。吉。象曰。有孚发若。信以发志也。

   六二为离之主。至明者也。上与六五柔中合德。可以互相资益。而六五为九四所隔。如礼其蔀而日中见斗者焉。夫六五燮友。可以诚感。而不可以急应。故往则反得疑疾。惟有孚发若则吉。盖信以除疑。发以撤蔀也。蔀本无实。因疑故有。志发则疑除。疑除。则蔀撤而见九二之日矣。五本贤君。故其志可发。

     九三。丰其沛。日中见沫。折其右肱。无咎。象曰。丰其沛。不可大事也。折其右肱。终不可用也。

   以刚正而居离体。可以照天下者也。应于上六。阴阳交而霈然大雨。故于日中但见水沫纷飞。失王假尚大之事。终不可以有为矣。明莫若左。动莫若右。上六居震之极。妄动自伤。故在九三如折右肱。此上之咎。非三咎也。

     九四。丰其蔀。日中见斗。遇其夷主。吉。象曰。丰其蔀。位不当也。日中见斗。幽不明也。遇其夷主。吉行也。

   以阳刚为震之主。兴云蔽曰。故为丰蔀见斗。幸遇初九刚正。如日方升而往有尚。力能等我而为夷主。相与摧散阴霾。行照天下。不失丰亨之义。故吉也。六二之丰蔀见斗。乃指六五被九四所蔽。今九四则自丰其蔀。致使日中见斗。故以位不当幽不明责之。

     六五。来章。有庆誉。吉。象曰。六五之吉。有庆也。

   柔中居尊。而六二以信发之。虽全赖彼离明之德。亦实由我能来之也。君臣合德。天下胥蒙其庆矣。

     上六。丰其屋。蔀其家。窥其户。[门@贝]其无人。三岁不觌。凶。象曰。丰其屋。天际翔也。窥其户。[门@贝]其无人。自藏也。

   以阴居阴。处震之极。礼之上。拒绝离明。惟恐容光之或照及我也。故丰其屋。则堂高数仞。飞檐斜桷。若欲翔于天际者。蔀其家。则多设覆蔽。深自藏隐。纵窥户而[门@贝]若无人者。此乃从闇至闇。虽至三岁犹不相觌。凶何如哉。三岁言其甚久。亦以隔于九三。共三爻故。

(艮下 离上)

     旅。小亨。旅贞吉。

   日中则昃。月盈则食。故次丰之后明旅也。丰以尚大。旅以小亨。贞岂有大小哉。在大则大。在小则小。耍不失其贞而已。不失其贞。则无往而不吉矣。

     彖曰。旅。小亨。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止而丽乎明。是以小亨旅贞吉也。旅之时义大矣哉。

   在外故名为旅。处旅莫尚于柔。用柔莫贵于得中。得中则能顺刚。而天下无难处之境矣。止故能随寓而安。丽明故能见机而作。此旅之贞。即乾之贞。即坤之贞。即大易之贞也。从来大圣大贤。自天子至于庶人。无不全以乾坤大易之贞而处旅。无不即于旅时而具见乾坤大易之贞者。讵可以造次而忽其时义之大哉。佛法释者。下三土无非旅泊千三土中作大佛事。故时义大。若以寂光法身视之。仍名小亨。

     象曰。山上有火。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

   山如亭舍。火如过客。君子之省方巡狩也。法离之明。法艮之慎。故刑可用而狱不可留。盖设使留狱不决。则不惟失离之明。亦且失艮之慎矣。观心释者。念起即觉。觉即推破。不堕掉悔也。

     初六。旅琐琐。斯其所取灾。象曰。旅琐琐。志穷灾也。

   阴柔在下。不中不正。旅而琐琐者也。琐琐犹云屑屑。由无高明远大之志。所以自取其灾。

     六二。旅即次。怀其资。得童仆贞。象曰。得童仆贞。终无尤也。

   当旅之时。各以在上相近之爻为次为处为巢。而阴宜依阳。阳宜附阴。今六二阴柔中正。顺乎九三之刚。故为即次。以阴居阴。而在艮体。为怀其资。下有琐琐之初六。而无二心于我。为得童仆贞。夫即次怀资犹属外缘。得童仆贞则由内德。有德如是。可谓旅贞吉矣。终无尤。

     九三。旅焚其次。丧其童仆。贞厉。象曰。旅焚其次。亦以伤矣。以旅与下。其义丧也。

   三以四为其次。而以阳遇阳。又属离体。故焚其次而亦可伤矣。又复过刚不中。处此旅时。犹不知所以善与其下。致使童仆离心远去。此岂人之罪也哉。

     九四。旅于处。得其资斧。我心不快。象曰。旅于处。未得位也。得其资斧。心未快也。

   君子行役。志元不在资斧。九四近附六五。聊可处矣。以阳居阴。阴为资斧。犹云资粮。可以致用。故名资斧。然五方在旅。不能即大用我以行其志。故虽获于处。而犹未得位也。既未得位。故虽得其资斧。而于行道之心仍未快也。

     六五。射雉一矢亡。终以誉命。象曰。终以誉命。上逮也。

   此正所谓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者也。虚心以招天下之贤以济吾旅。如射雉者。虽或亡其一矢。终必得雉。故人誉之。天命之矣。盖以人合天。天必祐之。名为上逮。

     上九。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啕。丧牛于易。凶。象曰。以旅在上。其义焚也。丧牛于易。终莫之闻也。

   处旅莫尚于柔。今以刚不中正。而在离极。更无覆护之者。如鸟焚其巢矣。先则以处高为乐故笑。后则以焚巢无归故号啕。离本有牝牛之德。乃以任刚傲慢。不觉丧之。凶何如哉。然巢之焚。由其以旅在上。乃是高亢加人。故义能招之。岂可归咎于命数。牛之丧。由其不知内省。骄矜自是。故祸生于所忽。而终莫之闻。岂可怨尤于他人。

(巽下 巽上)

     巽。小亨。利有攸往。利见大人。

   善处旅者。无入而不自得。不巽则无以自容矣。巽以一阴入于二阳之下。阴有能而顺乎阳以致用。故小亨而利有攸往利见大人也。观心释者。增上定学。宜顺于实慧以见理。

     彖曰。重巽以申命。刚巽乎中正而志行。柔皆顺乎刚。是以小亨。利有攸往。利见大人。

   君子之在旅也。得乎丘民而为天子。民有能而顺乎君。君则殷勤郑重。申吾命以抚绥之。盖由刚巽乎中正之德。故其志得行。故柔皆顺之也。刚不中正。则不足以服柔。柔不顺刚。则亦不得小亨矣。利有攸往。利见大人。正所以成其小亨。不往不见。何以得亨也哉。

     象曰。随风巽。君子以申命行事。

   风必相随继至。乃可以鼓万物。君子必申明其命。笃行其事。乃可以感万民。故曰君子之德风。

     初六。进退。利武人之贞。象曰。进退。志疑也。利武人之贞。志治也。

   初六。巽之主也。巽主于入。而阴柔每患多疑。故或进而且退。夫天下事本无可疑。特其志自疑耳。决之以武人之贞。则志治而天下事不难治矣。此所云武人之贞。即彖所云有攸往而见大人者也。

     九二。巽在床下。用史巫纷若。吉。无咎。象曰。纷若之吉。得中也。

   九五阳刚中正。为巽之主。如坐床上。则九二巽德之臣。固宜在床下矣。然以刚中得初六之顺。未免有僭窃之嫌。故必用史以纪吾所行。用巫以达吾诚悃。纷若不敢稍疏。乃得中而吉无咎也。

     九三。频巽。吝。象曰。频巽之吝。志穷也。

   以刚居刚。非能巽者。勉强学巽。时或失之。盖志穷则不止于志疑。疑可治而穷则吝矣。

     六四。悔亡。田获三品。象曰。田获三品。有功也。

   阴柔得正。为巽之主。顺乎九五阳刚中正之君。此休休有容之大臣。天下贤才皆乐为用者也。故如田获三品而有功。三品者。除九五君位。余三阳皆受其罗网矣。

     九五。贞吉悔亡。无不利。无初有终。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吉。象曰。九五之吉。位正中也。

   虽有其德。苟无其位。则不敢变更。虽有其位。苟无其德。则不能变更。九五盖德位相称者也。故得其巽之贞。而亦吉。亦悔亡。亦无不利。然事既变更。则是无初。变更得正。所以有终。又必丁宁于未更三日之先。且豫揆度于既更三日之后。则吉也。盘庚以之。

     上九。巽在床下。丧其资斧。贞凶。象曰。巽在床下。上穷也。丧其资斧。正乎凶也。

   以阳刚居卦上。举凡九五九二之能巽者。皆在我床下矣。而我方上穷而不知。故初六六四之资斧。皆为二五所用。而不为我用。其凶也。是其正也。何所逃乎。

   佛法释六爻者。初是世间事禅。有进有退。二是空慧。宜史巫以通实相。三是乾慧。不能固守。四是出世间禅。多诸功德。五是中道正慧。接别入圆。故无初有终。上是邪慧。灭绝功德。

(兑下 兑上)

     兑。亨。利贞。

   入则自得。自得则说。自得则人亦得之。人得之则人亦说之矣。说安得不亨哉。然说之不以正。君子不说。故利贞焉。书云。无拂民以从己之欲。罔违道以千百姓之誉。

     彖曰。兑。说也。刚中而柔外。说以利贞。是以顺乎天而应乎人。说以先民。民忘其劳。说以犯难。民忘其死。说之大。民劝矣哉。

   刚中则无情欲偏倚之私。柔外则无暴戾粗浮之气。此说之至正。天地同此一德者也。以此德而先民。民自忘劳。以此德而犯难。民自忘死。即此是说之大。民自劝而胥化于善。非以我劝民也。

     象曰。丽泽兑。君子以朋友讲习。

   泽相丽则不枯竭。学有朋则不孤陋。以文会友。讲也。以友辅仁。习也。讲而不习则罔。习而不讲则殆。讲则有言不背于无言。习则无言证契于有言。又讲则即无言为有言。习则即有言成无言矣。

     初九。和兑。吉。象曰。和兑之吉。行未疑也。

   刚正无应。和而不同。得兑之贞者也。无私故未有疑。

     九二。孚兑。吉。悔亡。象曰。孚兑之吉。信志也。

   刚中则诚内形外。自信其志。亦足以取信于天下矣。

     六三。来兑。凶。象曰。来兑之凶。位不当也。

   六三为兑之主。何以凶哉。乾得坤之上爻而为兑。以阳为体。以阴为用者也。若内无其体。徒欲外袭其用以来取悦于人。则乱义必矣。君子所以恶夫侒者。

     九四。商兑未宁。介疾有喜。象曰。九四之喜。有庆也。

   兑不可以不利贞也。三之来兑。何足恋惜。乃不忍绝而商之。心必未宁。惟介然自断。速疾勿迟。则有喜矣。大臣不为谄媚所惑。天下且受其庆。不止一身有喜而已。

     九五。孚于剥。有厉。象曰。孚于剥。位正当也。

   阳刚中正。诚内形外之至者也。故不惟可孚于君子。亦可孚于剥正之小人。使彼改恶从善。反邪归正。而有厉焉。盖既有其德。又有其位。故化道如此之盛耳。

     上六。引兑。象曰。上六引兑。未光也。

   上六亦为兑主。然既无其体。惟思以悦引人。则心事亦暧昧矣。三欲来四。上欲引五。其情态同。而三不当位故凶。上犹得正故不言凶。

(坎下 巽上)

     涣。亨。王假有庙。利涉大川。利贞。

   悦而后散之。谓公其悦于天下。而不独乐其乐。故亨也。既能与民同乐。则上可以悦祖考。故王假有庙。远可以悦四夷。故利涉大川。而悦不可以不正也。故诫之以利贞。

     彖曰。涣。亨。刚来而不穷。柔得位乎外而上同。王假有庙。王乃在中也。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

   九二刚来而不穷。六四柔得位乎外而上顺于九五。此能扩充兑卦刚中柔外之德。而涣其悦于天下者也。安得不亨。又九五居上卦之中。此王假有庙以悦祖考之象。乘巽木而涉坎水。此远悦四夷决定有功之象。而贞在其中矣。

     象曰。风行水上。涣。先王以享于帝立庙。

   风行水上。不劳力而波涛普遍。先王享帝以事天。立庙以事先。尽其一念诚孝。即足以感通天下。恩波亦无不遍矣。故曰明乎郊社之礼。禘尝之义。治国其如视诸掌乎。

     初六。用拯。马壮吉。象曰。初六之吉。顺也。

   初居坎下。受四之风而用拯。拯则出水而登陆矣。坎于马为美脊。今初六顺于九二。故为马壮而吉。

     九二。涣奔其杌。悔亡。象曰。涣奔其杌。得愿也。

   此正彖传所谓刚来而不穷者也。当涣时而来奔据于杌。卓然安处中流。得其自悦悦他之愿。故悔亡。

     六三。涣其躬。无悔。象曰。涣其躬。志在外也。

   阴居坎体之上。六四上同上九之风而涣之。举体散作波涛以润于物。志在外而不在躬。故无悔也。

     六四。涣其群。元吉。涣有丘。匪夷所思。象曰。涣其群无吉。光大也。

   此正彖所谓柔得位乎外而上同者也。阴柔得正。为巽之主。上同九五。下无应与。尽涣其群以合于大公。此则天下一家。万物一体。名虽为涣。而实乃有丘矣。圣人无己。无所不己。光明正大之道。岂平常思虑所能及哉。

     九五。涣汗其大号。涣王居。无咎。象曰。王居无咎。正位也。

   发大号以与民同悦。如汗之发于中而浃于四体。盖四之涣群。由五为王而居于正位。四乃得上同之。是故大号如汗涣于外。王居正位常在中。故无咎也。

     上九。涣其血去逖出。无咎。象曰。涣其血。远害也。

   血者。坎之象。逖者。远也。人有大患。为其有身。常情执之。保为己躬。正理观之。乃脓血聚。毒害本耳。上九用六四之风。以涣六三之躬。六三可谓忘身为国。故志在外而无悔。然非上九为其远害。则六三何能兴利乎。合六爻言之。九二如贤良民牧。承流宣化。六四如名世大臣。至公无私。九五如治世圣王。与民同乐。上九如保傅司徒。教民除害。初因此而出险。既拔苦必得乐。故吉。三因此而忘我。既远害必兴利。故无悔也。

(兑下 坎上)

     节。亨。苦节不可贞。

   水以风而涣。以泽而节。节则不溃不涸。而可以常润。故亨。夫过于涣必竭。故受之以节。然过于节则苦。又岂可常守乎。

     彖曰。节。亨。刚柔分而刚得中。苦节不可贞。其道穷也。说以行险。当位以节。中正以通。天地节而四时成。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

   得中则不苦。苦则穷。穷则不可以处常。不苦则说。说则并可以行险。惟节而当位。斯为中正。惟中正故通而不穷。天有四时。王有制度。皆所谓中正以通者也。

     象曰。泽上有水。节。君子以制数度议德行。

   若冕旒。若宗庙。若乐舞。若阶陛。若蓍龟。若爵禄等。皆有其数以为度。制使各得其节。则无过与不及。而不奢不俭。若见君。若事亲。若接宾。若居丧等。皆根乎德以成行。议使各当其节。则无过与不及。而可继可传。如泽节水。称其大小浅深。要使不溃不涸而已。

     初九。不出户庭。无咎。象曰。不出户庭。知通塞也。

   节之义亦多矣。或时节。或裁节。或品节。或名节。或撙节。或符节。或节制。或节文。或节限。或节操。今且以时节言之。刚正而居下位。九二塞于其前。故顺时而止。不出户庭。既知裁节。则品节名节皆善矣。复以节制言之。上应六四。水积尚浅。故宜塞使不流也。

     九二。不出门庭。凶。象曰。不出门庭凶。失时极也。

   若以时节言之。既在可为之位。又有刚中之德。六三已辟其门。而乃上无应与。固守小节。岂非大失。复以节制言之。上对九五。水积渐深。便宜通之使流。胡须阻塞以致洪泛。岂非失时之极。

     六三。不节若。则嗟若。无咎。象曰。不节之嗟。又谁咎也。

   若以时节言之。阴不中正。居下之上。又为悦主。故始则恣情适意而不知节若。后则忧患洊至而徒有嗟若。自取其咎。无可以咎谁也。复以节制言之。上对上六。水已泛滥。而泽口不能节之。徒有嗟若而已。将谁咎乎。

     六四。安节。亨。象曰。安节之亨。承上道也。

   若以时节言之。柔而得正。居大臣位以承圣君。故为安节。所谓太平宰相也。复以节制言之。下应初九。塞而不流。任九五上六之波及于物。而我独享其安。故亨。

     九五。甘节吉。往有尚。象曰。甘节之吉。居位中也。

   阳刚中正。居于尊位。所谓当位以节者也。无过不及。故甘而吉。行之无敝。故往有尚。自居位中。故非失时。极之九二所能阻碍。

     上六。苦节贞凶。悔亡。象曰。苦节贞凶。其道穷也。

   若以时节言之。纯阴而居节之极。固守不通。故其道既穷。虽正亦凶。彼执为正。实非正也。惟悔而改之则不穷。不穷则凶可亡矣。复以节制言之。水以流下为其节操。六三兑口上缺。不能节制。故上六尽其流下之节而不稍留。遂至枯竭而为苦节。故曰其道穷也。

(兑下 巽上)

     中孚。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

   四时有节。故万物信之。而各获生成。数度德行有节。故天下信之。而成其感应。孚者。感应契合之谓。中者。感应契合之源也。由中而感。故由中而应。如豚鱼之拜风。彼岂有安排布置思议测度也哉。中孚而能若豚鱼拜风。则吉矣。然欲致此道。则利涉大川。而又利贞。盖不涉川。不足以尽天下之至变。不利贞。不足以操天下之至恒。不涉川。则不能以境炼心而致用。不利贞。则不能以理融事而立本也。

     彖曰。中孚。柔在内而刚得中。说而巽。孚乃化邦也。豚鱼吉。信及豚鱼也。利涉大川。乘木舟虚也。中孚以利贞。乃应乎天也。

   合全卦而观之。二柔在内。则虚心善顺。毫无暴戾之私。分上下而观之。两刚得中。则笃实真诚。毫无情欲之杂。兑悦则感人以和。巽顺则入人必洽。故邦不祈化而自化也。信及豚鱼。犹言信若豚鱼。盖人心巧智多而机械熟。失无心之感应。不及豚鱼之拜风者多矣。故必信若豚鱼。而后可称中孚也。巽为木。为舟。浮于泽上。内虚而木坚。故能无物不载。无远不达。人之柔在内如虚舟。刚得中如坚木。斯可历万变而无败也。夫中孚即天下之至贞。惟利贞乃成中孚。此岂勉强造作所成。乃应乎天然之性德耳。试观飓风将作。豚鱼跃波。鱼何心于感风。风何心于应鱼。盖其机则至虚。其理则至实矣。吾人现在一念心性亦复如是。不在内。不在外。不在中间。不在过去。不在现在。不在未来。觅之了不可得。可谓至虚。天非此无以为覆。地非此无以为载。日月非此无以为明。鬼神非此无以为灵。万物非此无以生育。圣贤非此无以为道。体物而不可遗。可谓至实。夫十方三世之情执本虚。而心体真实。决不可谓之虚。天地万物之理体本实。而相同幻梦。决不可谓之实是故柔与刚非二物。内与中非二处也。知乎此者。方可名贞。方可涉川。方信及豚鱼而吉矣。

     象曰。泽上有风。中孚。君子以议狱缓死。

   泽感而风应。风施而泽受。随感随应。随施随受。此中孚之至也。君子知民之为恶也。盖有出于不得已者焉。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故于狱则议之。功疑惟重。罪疑惟轻也。于死则缓之。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也。如此。则杀一人而天下服。虽死不怨杀者矣。

     初九。虞吉。有他不燕。象曰。初九虞吉。志未变也。

   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皆是向一念未生前下手。即本体即功夫。即功夫即本体。故能遁世不见知而不悔。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所谓闇然而日章者也。才起一念。则名为他。则志变而不燕矣。小人而无忌惮。行险徼(行亍+幸)。皆从此一念构出。可不虞之于初也哉。中孚以天地万物为公。若专应六四。便名有他。

     九二。鸣鹤在阴。其子和之。吾有好爵。吾与尔靡之。象曰。其子和之。中心愿也。

   刚得中而居二阴之下。此正闇然日章者也。鹤鸣子和。感应并出于天然。岂有安排勉强。故曰中心愿也。子无专指。但取同德相孚之人。

     六三。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象曰。或鼓或罢。位不当也。

   若以卦体合观。则三与四皆所谓柔在内者也。今以诸爻各论。则六三阴不中正。为兑之主。本应上九而彼方登天独鸣。不来相顾。近得六四。敌体同类。故有时欣其所得。则或鼓。有时怨其所应。则或罢。有时遥忆上九。则或泣。有时且娱六四。则或歌。皆由无德。不能当位故也。

     六四。月几望。马匹亡。无咎。象曰。马匹亡。绝类上也。

   柔而得正。阴德之盛者也。故如月几望焉。六三妄欲得我为匹。我必亡其匹。绝其类。乃上合于天地万物为公之中孚而无咎也。

     九五。有孚挛如。无咎。象曰。有孚挛如。位正当也。

   阳刚中正。居于尊位。德位相称。天下信之。挛如而不可移夺者也。然亦止尽中孚之道而已。岂有加哉。故但曰无咎。亦犹圆满菩提归无所得之旨欤。

     上九。翰音登于天。贞凶。象曰。翰音登于天。何可长也。

   刚不中正。居巽之上。卦之终。自信其好名好高情见。而不知柔内得中之道者也。如雄鸡舍其牝而登鸣于屋。已为不祥。况欲登天。天不可登。人必以为怪而杀之矣。何可长也。

(艮下 震上)

     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君子之制数度议德行也。使其节如天地四时。则豚鱼亦信之矣。夫岂有过也哉。自其不能应乎天者。以有他而不燕。故过或生焉。然过从求信而生。过则小矣。过生。而圣贤为之补偏救弊。如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之类。未免矫枉过正。此亦所谓小过也。夫求信而成小过。其过可改也。故亨。矫枉而为小过。其过可取也。故亨。然必要于得正而已矣。贞则小过便成无过。不贞则小过将成大过。是故当小过时。但可为小事以祈复于无过之地。不可更为大事以致酿成不测之虞。譬如飞鸟已过。遗我以音。不宜上而宜下。上则音哑而我不得闻。下则音扬而我得闻之。得闻鸟音。以喻得闻我过而速改焉。则复于无过之地。过小。而吉乃大矣。

     彖曰。小过。小者过而亨也。过以利贞。与时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飞鸟之象焉。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

   小者即小事。小事有过。故仍不失其亨。设大者过。则必利有攸往乃亨矣。惟与时行。故虽过不失其贞。彖但言贞。传特点出时行二字。正显时当有过。则过乃所以为贞。倘不与时行。虽强欲藏身于无过之地。亦不名为贞也。且人有刚柔二德。任大事则宜用刚。处小事则宜用柔。今此卦柔得其中。得中则能与时行。故小事吉。刚失位而不中。不中则不能与时行。故不可以大事。且卦体中二阳爻如鸟之背。外各二阴如舒二翼。有似飞鸟之象。鸟若上飞。则风逆而音哑。鸟若下飞。则风顺而音扬也。钱启新曰。大过。大者过也。曰刚过而中。小过。小者过也。曰柔得中。其所谓过。皆有余之谓。大成其大。如独立遁世等事。小成其小。如过恭过哀过俭等事。初不是过刚过柔。更不是过中。故大过之后。受之以坎离之中。小过之后。受之以既济未济之中。君子以天下与世论。须是大过。以家与身论。须是小过。大过以刚大有余为用。刚中之能事。小过以柔小有余为用。柔中之能事。刚中又巽兑二柔之用。柔中又震艮二刚之用。都不是过中之过。又匪专以坎为刚中。离为柔中。故随小大而皆亨。

     象曰。山上有雷。小过。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

   吴草庐曰。恭以救傲。哀以救易。俭以救奢。救其过以补其不足。趣于平而已。所谓时中也。项氏曰。曰行曰丧曰用。皆见于动。以象震也。曰恭曰哀曰俭。皆当止之节。以象艮也。

     初六。飞鸟以凶。象曰。飞鸟以凶。不可如何也。

   阴不中正。上应九四。宜下而反上者也。凶决不可救矣。

     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过也。

   设欲上进。则必过九四之祖。遇六五之妣。然两阴不相应。而六二阴柔中正。居于止体。故不复上及六五之君。但遇其九四之臣。以知九四虽臣。而实有德。决不可过故也。二与四同功而异位。故有相遇之理。太公避纣而遇文王。此爻似之。

     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象曰。从或戕之。凶如何也。

   重刚不中。而应上六。如鸟身不能为主。反随翼而高飞。既弗肯过防闲之。必有从而戕之者矣。其凶何如。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象曰。弗过遇之。位不当也。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

   九三信其刚正。自以为无咎者也。乃弗防而致戕。九四居位不当。自知其有咎者也。乃周公许其无咎。何哉。盖人惟自见有不足处。方能过于省察。尧舜其犹病诸。文王望道未见。孔子五十学易。伯玉寡过未能。皆此意耳。四与初应。故弗过而遇之。但使初来听命于四。则四为主而无咎。设使四往听命于初。则初反为主。喜上而不喜下。初得凶。而四亦甚厉矣。故必戒而勿用。须是永守其不宜上宜下之贞。乃可长也。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象曰。密云不雨。已上也。

   阴柔不正。下无应与。虽为天下共主。膏泽不下于民。如云自西郊。虽密不雨者焉。乃使九四之公。坐收下位群贤。如弋彼在穴而不费力。盖由六五之已上。违于不宜上宜下之贞故也。此如纣不能用太公反使文王取之。

     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象曰。弗遇过之。巳亢也。

   下应九三。而阴居动体卦极。方与初六鼓翰奋飞。故弗遇九三。而竟过之。一切飞鸟皆悉离之。遗群独上身死羽落而后已。其凶也。盖天击之。故曰灾眚。其灾也。实自取之。故曰已亢。桀纣亡国。亦仅失其不宜上宜下之贞所致而已。岂有他哉。设肯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何以至此。

(离下 坎上)

     既济。亨小。利贞。初吉终乱。

   君子之于事也。恭以济傲。哀以济易。俭以济奢。凡事适得其中。则无不济者矣。无不济故亨。不惟在大。而亦及小。盖无所不亨者也。然安不忘危。存不忘亡。治不忘乱。乃万古之正理。试观舟不覆于龙门。而覆于沟渠。马不蹶于羊肠。而蹶于平地。岂谓沟渠平地反险于龙门羊肠哉。祸每生于不测。患莫甚于无备故也。故必利贞以持之。不然。方其初得既济。皆以为吉。终必以此致乱。不可救矣。如水得火济而可饮可用。然设不为之防闲。则火炎而水枯。水决而火灭。不反至于两伤乎。

     彖曰。既济亨。小者亨也。利贞。刚柔正而位当也。初吉。柔得中也。终止则乱。其道穷也。

   小者尚亨。则大者不待言矣。六十四卦。惟此卦刚柔皆当其位。故贞。六二柔得其中。为离之主。以此济水。水方成用。故初吉。然设以为既无不济。便可终止。则必致水决火灭火炎水枯之乱。或任其火烬水竭。故曰其道穷也。

     象曰。水在火上。既济。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方其既济。似未有患。患必随至。故君子深思而豫防。即彖所谓利贞者也。说统云。体火上之水以制火而防其溢。体水下之火以济水而防其烈。

     初九。曳其轮。濡其尾。无咎。象曰。曳其轮。义无咎也。

   六爻皆思患豫防之旨也。既济则初已济矣。轮犹曳而若欲行。尾犹濡而若欲渡。无事不忘有事。防之于初。则不至于终乱。故义无咎。

     六二。妇丧其茀。勿逐。七日得。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

   九五阳刚中正而居君位。二以阴柔中正应之。必有小人欲为离间而窃其茀者。二得中道。故安然不寻逐之。惟勿逐乃七日自得。逐则失中道而弗得矣。勿逐二字。即思患豫防之妙。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象曰。三年克之。惫也。

   以重刚居明极。高宗伐鬼方之象也。然且三年克之。困惫甚矣。况刚明未必如高宗者乎。况可用小人以穷兵黩武殃民贼国乎。奈何不思患而豫防之也。

     六四。繻有衣袽。终日戒。象曰。终日戒。有所疑也。

   美帛曰繻。敝絮曰袽。繻必转而为袽。可无戒乎。潘雪松云。四居三之后。离明尽而坎月方升时也。在三已称日昃之离。在四何可忘终日之戒。蕅益曰。疑即是思患豫防之思。

     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象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时也。实受其福。吉大来也。

   离东坎西。下卦尽离明之用以致济。犹如杀牛。九五以坎中刚正之实德而享受之。曾不费力。犹如禴祭。盖虽有其德。苟无其时。不能致此。虽有其时。苟无实德。亦不能致此也。而思患豫防之旨。则在以诚不以物中见之。

     上六。濡其首。厉。象曰。濡其首厉。何可久也。

   以阴柔居险之极。在济之终。所谓终止则乱。不能思患豫防者也。如渡水而濡其首。不亦危乎。

(坎下 离上)

     未济。亨。小狐汔济。濡其尾。无攸利。

   既有既济。必有未济。以物本不可穷尽故也。既有未济。必当既济。以先之既济。原从未济而济故也。是以有亨道焉。然未济而欲求济。须老成。须决断。须首尾一致。倘如小狐之汔济而濡其尾。则无所利矣。

     彖曰。未济亨。柔得中也。小狐汔济。未出中也。濡其尾无攸利。不续终也。虽不当位。刚柔应也。

   六五之柔得中。所谓老成决断。而能首尾一致者也。未出中。言尚未出险中。此时正赖老成决断之才识。首尾一致之精神。而可不续终如小狐乎。然虽不当位。而刚柔相应。则是未济所可以可亨之由。

     象曰。火在水上。未济。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物之性不可不辨。方之宜不可不居。故君子必慎之也。如火性炎上。水性润下。此物之不可不辨者也。炎上而又居于上。不已亢乎。是宜居下以济水。润下而又居于下。将安底乎。是宜居上以济火。此方之不可不居者也。如水能制火。亦能灭火。火能济水。亦能竭水。又水火皆能养人。亦皆能杀人。以例一切诸物无不皆然。辨之可弗详明。居之可弗斟酌耶。

     初六。濡其尾。吝。象曰。濡其尾。亦不知极也。

   阴柔居下。无济世才。将终于不济而可羞矣。岂知时势已极。固易为力者哉。

     九二。曳其轮。贞吉。象曰。九二贞吉。中以行正也。

   刚而不过。以此曳轮而行。得济时之正道者也。由其在中。故能行正。可见中与正不是二理。

     六三。未济征凶。利涉大川。象曰。未济征凶。位不当也。

   阴不中正。才德俱劣。故往必得凶。然时则将出险矣。若能乘舟以涉大川。不徒自恃其力。则险可济也。

     九四。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象曰。贞吉悔亡。志行也。

   刚而不过。如日方升。得济时之德之才之位者也。故贞吉而悔亡。于以震其大明之用。伐彼幽闇鬼方。三年功成。必有赏于大国矣。济时本隐居所求之志。今得行之。

     六五。贞吉无悔。君子之光。有孚吉。象曰。君子之光。其晖吉也。

   柔中离主以居天位。本得其正。本无有悔。此君子之光也。又虚己以孚九二。而其晖交映。天下仰之。吉可知矣。

     上九。有孚于饮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象曰。饮酒濡首。亦不知节也。

   六五之有孚吉。天下已既济矣。故上九守其成。而有孚于饮酒。乃与民同乐。无咎之道也。然君子之于天下也。安不忘危。存不忘亡。治不忘乱。苟一任享太平乐。而无竞业惕厉之心。如饮酒而濡其首。吾信其必失今日此乐。以彼不知节故。节者。如天地之四时必不可过。亦谓之极。初六柔疑太过。故云亦不知极。上九刚信太过。故云亦不知节。知极知节。则未济者得济。已济者可长保矣。

     周易禅解卷第七

     周易禅解卷第八

                              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

     系辞上传

   伏羲设六十四卦。令人观其象而已矣。夏商各于卦爻之下。系辞焉以断吉凶。如所谓连山归藏者是也。周之文王。则系辞于每卦之下。名之曰彖。逮乎周公。复系辞于每爻之下。名之曰象。孔子既为彖传象传以释之。今又统论伏羲所以设卦。文周所以系辞。其旨趣。纲领。体度。凡例。彻乎性修之源。通乎天人之会。极乎巨细之事。贯乎日用之微。故名为系辞之传。而自分上下焉。

   随缘不变不变随缘之易理。天地万物所从建立也。卦爻阴阳之易书。法天地万物而为之者也。易知简能之易学。玩卦爻阴阳而成之者也。由易理方有天地万物。此义在下文明之。今先明由天地万物而为易书。由易书而成易学。由易学而契易理。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刚柔断矣。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是故刚柔相摩。八卦相荡。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日月运行。一寒一暑。

   此先明由天地万物而为易书也。易之乾坤。即象天地。易之贵贱。即法高卑。易之刚柔。即法动静。易之吉凶。即法方物。易之变化。即法形象。是故易之有刚柔相摩。八卦相荡。而变化无穷。犹天地之有雷霆风雨。日月寒暑。而万物皆备。盖无有一文一字是圣人所杜撰也。

     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乾知大始。坤作成物。乾以易知。坤以简能。易则易知。简则易从。易知则有亲。易从则有功。有亲则可久。有功则可大。可久则贤人之德。可大则贤人之业。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

   此明由易书而成易学。由易学而契易理也。万物虽多。不外天地。易卦虽多。不出乾坤。圣人体乾道而为智慧。智慧如男。体坤道而为禅定。禅定如女。智如金声始条理。定如玉振终条理。智则直心正念真如。故易知而无委曲之相。定则持心常在一缘。故简能而无作辍之歧。正念真如。故吾无隐乎尔而易知。持心一缘。故无入不自得而易从。易知。故了知生佛体同而有亲。易从。故决能原始要终而有功。有亲。不惟可大而又可久。即慧之定也。有功。不惟可久而又可大。即定之慧也。德业俱备。以修显性。故得理而成位矣。易理本在天地之先。亦贯彻于天地万物之始终。今言天下之理者。以既依理而有天地。则此理即浑然在天下也。亦以孔子既示为世间圣人。故且就六合内言之。

     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刚柔相推而生变化。是故吉凶者。失得之象也。悔吝者。忧虞之象也。变化者。进退之象也。刚柔得。昼夜之象也。六爻之动。三极之道也。是故君子所居而安者。易之序也。所乐而玩者。爻之辞也。是故君子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惟其易理全现乎天地之间。而人莫能知也。故伏羲设卦以诠显之。文周又观其象。系辞焉而明吉凶。以昭告之。顺理者吉。逆理者凶也。夫易理本具刚柔之用。而刚柔各有善恶之能。刚能倡始。而过刚则折。柔能承顺。而过柔则靡。然刚柔又本互具刚柔之理。故悟理者能达其相推而生变化。是故吉凶者。即失理得理之象也。悔吝者。乃忧于未然虑于事先之象也。知吉凶之象。则必为之进退。而勿守其穷。故变化者。明示人以进退之象也。知悔吝之方。则必通乎昼夜而善达其用。故刚柔者明示人以昼夜之象也。然则六爻之动。一唯诠显三极之道而已。三极之道。即先天易理。非进非退。而能进能退。非昼非夜。而能昼能夜。天得之以立极于上。地得之以立极于下。人得之以立极于中。故名三极之道。乃即一而三。即三而一之极理也。夫易理既在天而天。在地而地。在人而人。是故随所居处无非易之次序。祗须随位而安。只此所安之位。虽仅六十四卦中之一位。便是全体三极。全体易理。不须更向外求。而就此一位中。具足无量无边变化。统摄三百八十四种爻辞。无有不尽。是可乐而玩也。平日善能乐玩。故随动皆与理合。纵遇变故。神恒不乱。自能就吉远凶。此乃自心合于天理。故为理之所祐。岂徼(行亍+幸)于术数哉。

     彖者。言乎象者也。爻者。言乎变者也。吉凶者。言乎其失得也。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无咎者。善补过也。是故列贵贱者存乎位。齐小大者存乎卦。辩吉凶者存乎辞。忧悔吝者存乎介。震无咎者存乎悔。是故卦有小大。辞有险易。辞也者。各指其所之。

   承上居则观其象。而言象者莫若彖也。动则观其变。而言变者莫若爻也。彼彖爻所言吉凶者。乃示人以失得之致。使人趣得而避失也。所言悔吝者。乃示人以小疵。使勿成大失也。所言无咎者。乃示人以善补其过。使还归于得也。是故位以列其贵贱。使人居上不骄。为下不倍也。卦以齐其小大。使人善能用阴用阳。不被阴阳所用也。辞以辩其吉凶。使人知吉之可趣凶之可避也。此其辩别之端甚微。非观象玩占者不能忧之。此其挽回之力须猛。非观变玩占者不能震之。是故卦有小大。辞有险易。盖明明指人以所趋之理矣。所趋之理即吉道也。自非全体合理。决不能有吉无凶。

     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是故知鬼神之情状。与天地相似。故不违。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故不过。旁行而不流。乐天知命故不忧。安土敦乎仁故能爱。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通乎昼夜之道而知。故神无方而易无体。

   夫观象玩辞观变玩占者。正以辞能指示究竟所趋之理故也。易辞所以能指示极理者。以圣人作易。本自与天地准。故能弥合经纶天地之道也。圣人之作易也。仰观天文。俯察地理。知天文地理之可见者。皆是形下之器。其事甚明。而天文地理所以然之故。皆不出于自心一念之妄动妄静。动静无性。即是形上之道。其理甚幽。此幽明事理。不二而二。二而不二。惟深观细察乃知之也。原其所自始。则六十四始于八。八始于四。四始于二。二始于一。一何始乎。一既无始。则二乃至六十四皆无始也。无始之始。假名为生。反其所以终。则六十四终只是八。八终是四。四终是二。二终是一。一终是无。无何终乎。无既无终。则一乃至六十四亦无终也。无终之终。假名为死。由迷此终始死生无性之理。故妄于天地间揽精气以为物。游魂灵以轮回六道而为变。是故知鬼神之情状也。圣人既如此仰观俯察。乃至鬼神之情状皆备知已。然后作易。所以易则与天地相似。故不违也。依易起知。知乃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故不过也依易起行。行乃旁行而不流。乐天知命。故不忧也。知行具足。则安土敦仁。广度含识。故能爱也。是以横则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竖则通乎昼夜之道而知。横遍竖穷。安有方所。既无方所。宁有体相哉。神指圣人。易指理性。非无体之易理。不足以发无方之神知。非无方之神知。不足以证无体之易理。旁行者。普现色身三昧。现形六道也。不流者。不随六道惑业所牵也。乐天者。恒观第一义天也。知命者。善达十界缘起也。安土者。三涂八难皆常寂光也。敦仁者。于一切处修大慈大悲三昧也。昼者涅槃。夜者生死。了知涅槃生死无二致故。三世一照。名为通乎昼夜之道而知。

     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鲜矣。显诸仁。藏诸用。鼓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盛德大业至矣哉。富有之谓大业。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之谓易。成象之谓乾。效法之谓坤。极数知来之谓占。通变之谓事。阴阳不测之谓神。

   夫易虽无体。无所不体。非离阴阳形体而别有道也。一阴一阳。则便是全体大道矣。然非善称理以起修者。不能继阴阳以立极。而即彼成位于中者。全是本性功能。乃世之重力行者。往往昧其本性。是仁者见之谓之仁也。世之重慧解者。往往不尚修持。是知者见之谓之知也。百姓又日用而不自知。故君子全性起修全修显性之道鲜矣。然仁者虽但见仁。而仁何尝不从知以显。知者虽但见知。而用何尝不随仁以藏。仁体至微而恒显。知用至露而恒藏。此即一阴一阳之道。法尔鼓舞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者也。不与圣人同忧。且指易之理体而言。其实圣人之忧亦不在理体外也。且圣人全体易理。则忧亦非忧矣。包含天地万物事理。故为富有。变化不可穷尽。故为日新。业业之中具盛德。德德之中具大业。故为生生。凡德业之成乎法象者皆名为乾。不止六阳一卦为乾。凡效法而成其德业者皆名为坤。不止六阴一卦为坤。极阴阳之数。而知数本无数。从无数中建立诸数。便能知来。即谓之占。非俟揲蓍而后为占。既知来者。数必有穷。穷则必变。变则通。通则久。即是学易之事。非俟已乱而后治已危而求安之谓事。终日在阴阳数中。而能制造阴阳。不被阴阳所测。故谓之神。自富有至谓神五句。赞易理之无体。极数三句。赞圣神之无方也。

     夫易。广矣大矣。以言乎远则不御。以言乎迩则静而正。以言乎天地之间则备矣。夫乾。其静也专。其动也直。是以大生焉。夫坤。其静也翕。其动也辟。是以广生焉。

   广大配天地。变通配四时。阴阳之义配日月。易简之善配至德。

   上云生生之谓易。指本性易理言也。依易理作易书。故易书则同理性之广大矣。言远不御。虽六合之外。可以一理而通知也。迩静而正。曾不离我现前一念心性也。天地之间则备。所谓彻乎远迩。该乎事理。统乎凡圣者也。易书不出乾坤。乾坤各有动静。动静无非法界。故得大生广生而配于天地。既有动静。便有变通以配四时。随其动静。便为阴阳以配日月。乾易坤简以配至德。是知天人性修境观因果无不具在易书中矣。

     子曰。易其至矣乎。夫易。圣人所以崇德而广业也。知崇礼卑。崇效天。卑法地。天地设位。而易行乎其中矣。成性存存。道义之门。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而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系辞焉以断其吉凶。是故谓之爻。言天下之至赜而不可恶也。言天下之至动而不可乱也。拟之而后言。议之而后动。拟议以成其变化。

   夫圣人依易理而作易书。易书之配天道人事也如此。故孔子作传至此。不觉深为之叹赏曰。易其至矣乎。夫易。乃圣人所以崇德而广业也。知则高高山顶立。故崇。礼则深深海底行。故卑。崇即效天。卑即法地。盖自天地设位以来。而易理已行于其中矣。但随顺其本成之性。而不使一念之或亡。则道义皆从此出。更非性外有少法可得也。是故易象也者。不过是圣人见天下之赜。而拟其形容。象其物宜者耳。易爻也者。不过是圣人见天下之动。而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系辞焉以断其吉凶者耳。夫天下之物虽至赜。总不过阴阳所成。则今虽言天下之至赜。而安可恶。若恶其赜。则是恶阴阳。恶阴阳。则是恶太极。恶太极。则是恶吾自心本具之易理矣。易理不可恶。太极不可恶。阴阳不可恶。则天下之至赜亦安可恶乎。夫天下之事虽至动。总不出阴阳之动静所为。则今虽言天下之至动。而何尝乱。若谓其乱。则是阴阳有乱。太极有乱。吾心之易理有乱矣。易理不乱。太极不乱。阴阳不乱。则天下之至动亦何可乱乎。是以君子当至赜至动中。能善用其拟议。拟议以成变化。遂能操至赜至动之权。盖必先有中孚之德存于已。而后可以同人。孚德既深。虽先或号啕。后必欢笑。况本无睽隔者乎。然欲成孚德。贵在错地之一著。譬如藉用白茅。则始无不善。又贵在究竟之不变。譬如劳谦君子。则终无不吉。倘劳而不谦。未免为亢龙之悔。倘藉非白茅。未免有不密之失。而所谓不出户庭者。乃真实慎独功夫。非阳为君子阴为小人者所能窃取也。

     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子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则千里之外应之。况其迩者乎。居其室。出其言不善。则千里之外违之。况其迩者乎。言出乎身。加乎民。行发乎迩。见乎远。言行。君子之枢机。枢机之发。荣辱之主也。言行。君子之所以动天地也。可不慎乎。同人先号啕而后笑。子曰。君子之道。或出或处。或默或语。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兰。

   金虽至坚。同心者尚能断之。此所谓金刚心也。

     初六。藉用白茅。无咎。子曰。苟错诸地而可矣。藉之用茅。何咎之有。慎之至也。夫茅之为物薄。而用可重也。慎斯术也以往。其无所失矣。

   苟。诚也。诚能从地稳放。即禅门所谓脚跟稳当者也。白茅洁净而柔软。正是第一寂灭之忍。

     劳谦君子有终吉。子曰。劳而不伐。有功而不德。厚之至也。语以其功下人者也。德言盛。礼言恭。谦也者。致恭以存其位者也。

   慎斯术也以往。即始而见终也。亦因该果海义。致恭以存其位。令终以全始也。亦果彻因源义。

     亢龙有悔。子曰。贵而无位。高而无民。贤人在下位而无辅。是以动而有悔也。不出户庭无咎。子曰。乱之所生也。则言语以为阶。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几事不密则害成。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也。子曰。作易者。其知盗乎。易曰。负且乘。致寇至。负也者。小人之事也。乘也者。君子之器也。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盗思夺之矣。上慢下暴。盗思伐之矣。慢藏诲盗。冶容诲淫。易曰负且乘致寇至。盗之招也。

   事者心事。器者象貌。佛法所谓怀抱于结使。不应著袈裟者也招字妙甚。可见致魔之由皆由主人。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

   此明河图之数。即天地之数。即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者也。太极无极。只因无始不觉妄动强名为一。一即属天。对动名静。静即是二。二即属地。二与一为三。三仍属天。二与二为四。四仍属地。四与一为五。五仍属天。四与二为六。六仍属地。六与一为七。七仍属天。六与二为八。八仍属地。八与一为九。九仍属天。八与二为十。十仍属地。十则数终。而不可复加。故河图止有十数。然此十数总不出于天地。除天地外别无有数。除数之外亦别无天地可见矣。总而计之。天数凡五。所谓一三五七九也。地数亦五。所谓二四六八十也。一得五而成六。六遂与一合而居下。二得五而成七。七遂与二合而居上。三得五而成八。八遂与三合而居左。四得五而成九。九遂与四合而居右。既言六七八九。必各得五而成。则五便在其中。既言一二三四。则便积而成十。十遂与五合而居中。积而数之。天数一三五七九。共成二十有五。地数二四六八十。共成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而变化皆以此成。鬼神皆以此行矣。有阴阳乃有变化。有变化乃有鬼神。变化者。水火木金土。生成万物也。鬼神者。能生所生。能成所成。各有精灵以为之主宰也。变化即依正幻相。鬼神。即器世间主。及众生世间主耳。

     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为二以象两。卦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扐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

   衍。乘也。大衍。谓乘此天五地五之数。而演至于万有一千五百二十也。河图中天地之数。共计五十有五。今以天五地五。原非两五。是其定数。以对于十。亦是中数。一得之以为六。二得之以为七。三得之以为八。四得之为九。复合一二三四以成于十。故除中宫五数。以表数即非数。而惟取余五十以为大衍之数。以表从体起用。及揲蓍时。又于五十数中。存其一而不用。以表用中之体。亦表无用之用。与本体太极实非有二。夫从体起用。即不变随缘义也。用中之体。即随缘不变义也。将此四十九策。随手分而为二。安于左右。象吾心之动静。即成天地两仪。次以左手取左策执之。而以右手取右策之一。挂于左手之大指间。象人得天地合一之道而为三才。次四四以揲之。象天地间四时新新不息。次归其所奇之策。扐于左手无名指间。以象每年必有闰日。又以右手取右策执之。而以左手四四揲之。归其所奇之策。扐于左手中指之间。是名再扐。以象五岁必有两个闰月。是为再闰。已上分二。挂一。揲四。归奇共四营而为一变。取其所挂所扐之策置之。然后再取左右揲过之策而重合之。重复分二。挂一。揲四。归奇。故云再扐而后挂也。是为二变。又取所挂所扐之策置之。然后更取左右揲过之策而重合之。重复分二。挂一。揲四。归奇。是为三变。置彼三变所挂所扐之策。但取所揲之策数之。四九三十六则为○。四八三十二则为。四七二十八则为一。四六二十四则为X。于是成爻。○为阳动。动则变阴。为阴静。一为阳静。静皆不变。X为阴动。动则变阳。故下文云。四营成易。三变成爻。十八变成六爻。则为卦也。此蓍草之数。及揲蓍之法。乃全事表理。全数表法。示百姓以与知与能之事。正所谓神道设教。化度无疆者矣。谓之大乘。不亦宜乎。若不以惟心识观融之。屈我羲文周孔四大圣人多矣。

     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

   九七皆乾。而爻言其变。故占时用九不用七。一爻三十六策。则乾卦六爻。共计二百一十六策也。八六皆坤。而占时用六不用八。一爻二十四策。则坤卦六爻。共计一百四十四策也。合成三百六十策。可当期岁之日。然一岁约立春。至第二年春。则三百六十五日有奇。约十二月。则三百五十四日。而今云三百六十。适取其中。亦取大概言之。不必拘拘也。又合上下二篇六十四卦之策而总计之。阳爻百九十二。共六千九百一十二策。阴爻百九十二。共四千六百八策。故可当万物之数。夫期岁之日。万物之数。总惟大衍之数所表。大衍不离河图。河图不离吾人一念妄动。则时劫万物。又岂离吾人一念妄动所幻现哉。

     是故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

   一变必从四营而成。以表一念一法之中。必有生住异灭四相。三变成爻。以表爻爻各具三才之道。六爻以表三才各有阴阳。十八变以表三才各各互具而无差别。

     八卦而小成。

   三爻已可表三才。九变已可表互具。故名小成。

     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

   八可为六十四。不过引而伸之也。三百八十四爻以定天下之吉凶。是在触类而长之也。至于触类而长。则一一卦。一一爻。皆可断天下事。而裁成辅相之能事无不尽矣。

     显道神德行。是故可与酬酢。可与祐神矣。子曰。知变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为乎。

   有一必有二。有二必有四。有四必有八。有八必有六十四。有六十四必有三百八十四。然三百八十四爻。秖是六十四卦。六十四卦。秖是八卦。八卦秖是四象。四象秖是两仪。两仪秖是太极。太极本不可得。太极不可得。则三百八十四皆不可得。故即数可以显道也。阴可变阳。阳可变阴。一可为多。多可为一。故体此即数之道者。可以神其德行也。既即数而悟道。悟道而神明其德。则世间至赜至动。皆可酬酢。而鬼神所不能为之事。圣人亦能祐之矣。先天而天弗违。此之谓也。人但知揲蓍为变化之数耳。若知变化之道。则无方之神。无体之易。皆现于灵知寂照中矣。故述传至此。特自加子曰二字。以显咨嗟咏叹之思。而史记自称太史公曰乃本于此。

     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

   前文云。君子观象玩辞观变玩占。今言此四即易所有圣人之道也。夫玩辞则能言。观变则能动。观象则可以制器。玩占则可以卜筮决疑。言也。动也。制器也。卜筮也。圣人修身治人之事。岂有外于此四者哉。

     是以君子将有为也。将有行也。问焉而以言。其受命也如向。无有远近幽深。遂知来物。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与于此。

   君子。学圣人者也。学圣人者必学易。善学易者。举凡有为有行。必玩辞而玩占。果能玩辞玩占。则易之至精。遂为我之至精矣。

     参伍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地之文。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非天下之至变。其孰能与于此。

   参者。彼此参合之谓。伍者。行伍定列之谓也。虽彼此参合。而不坏行伍之定列。虽行伍定列。而不坏彼此之参合。故名参伍以变。由彼此参合。则其数相错。由行伍定列。则其数可综。故云错综其数。举凡河图洛书之成象。揲蓍求卦之法式。无不皆然。非仅偏指一种也。阴阳各有动静。故成天地之文。六十四卦各具六十四卦。故定天下之象。诚能观象以通变。观变以极数。则易之至变。遂为我之至变矣。

     易。无思也。无为也。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与于此。

   夫易虽至精至变。岂有思虑作为于其间哉。惟其寂然不动。所以感而遂通。诚能于观象玩辞观变玩占之中。而契合其无思无为之妙。则易之至神。遂为我之至神矣。

     夫易。圣人之所以极深而研几也。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唯几也。故能成天下之务。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子曰易有圣人之道四焉者。此之谓也。

   由此观之。则易之为书。乃圣人所以极深而研几者也。苟极其深。则至精者在我。而能通天下之志。苟研其几。则至变者在我。而能成天下之务。苟从极深研几处悟其无思无为寂然不二之体。则至神者在我。故能不疾而速不行而至矣。谓圣人之道不全寄诠于易书中可乎。今有读易而不知圣人之道者。何异舍醇醲而味糟粕也。

     子曰。夫易。何为者也。夫易。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也。是故圣人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业。以断天下之疑。是故蓍之德圆而神。卦之德方以知。六爻之义易以贡。圣人以此洗心。退藏于密。吉凶与民同患。神以知来。知以藏往。其孰能与于此哉。古之聪明睿知。神武而不杀者夫。

   此欲明易书之妙。而先示易理之大也。夫所谓易。果何义哉。盖是开一切物。成一切务。包尽天下之道者也。是故圣人依易理而成易书。以通天下之志。使人即物而悟理。以定天下之业。使人素位而务本。以断天下之疑。使人不泣歧而徼(行亍+幸)。是故蓍之德。极其变化而不可测也。卦之德。有其定理而不可昧也。爻之义。尽其变通而未尝隐也。夫蓍圆而神。卦方以知。爻易以贡皆所谓寂然不动感而遂通者也。圣人即以此洗心退藏于密。所谓自明诚谓之教。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故吉凶与民同患。神以知来。知以藏往。不俟问于蓍龟而后知吉凶也。此惟古之聪明睿知。断惑而无惑可断者。刀能与于此耳。

     是以明于天之道。而察于民之故。是兴神物。以前民用。圣人以此斋戒以神明其德夫。

   夫神以知来。知以藏往。则又何俟蓍龟之神物。而后断民之吉凶哉。但圣人能之。众人不能。不藉蓍龟以示。则民不信也。是以明于借物显理。乃天之道。因占决疑。乃民之习。故藉此蓍龟以开民用之前。而圣人亦示现斋戒然后卜筮者。正欲以此倍神明其德也。

     是故阖户谓之坤。辟户谓之乾。一阖一辟谓之变。往来不穷谓之通。见乃谓之象。形乃谓之器。制而用之谓之法。利用出入。民咸用之谓之神。是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业。是故法象莫大乎天地。变通莫大乎四时。县象著明。莫大乎日月。崇高莫大乎富贵。备物致用。立成器以为天下利。莫大乎圣人。探赜索隐。钩深致远。以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大乎蓍龟。是故天生神物。圣人则之。天地变化。圣人效之。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易有四象。所以示也。系辞焉。所以告也。定之以吉凶。所以断也。易曰。自天祐之。吉无不利。子曰。祐者。助也。天之所助者顺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顺。又以尚贤也。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也。

   是故德既神明。方知易理无所不在。且如阖户即谓之坤。辟户即谓之乾。一阖一辟即是变。往来不穷即是通。见即是象。形即是器。随所制用即是法。随其民用出入即是神。则乾坤乃至神明。何尝不即在日用动静间哉。凡此皆易理之固然。而易书所因作也。是故易者。无住之理也。从无住本。立一切法。所以易即为一切事理本源。有太极之义焉。既云太极。则决非凝然(一)法。必有动静相对之机。而两仪生焉。既曰两仪。则动非偏动。德兼动静。静非偏静。亦兼动静。而四象生焉。既曰四象。则象象各有两仪之全体全用。而八卦生焉。既曰八卦。则备有动静阴阳刚柔善恶之致。而吉凶定焉。既有吉凶。则裁成辅相之道方为有用。而大业生焉。易理本自如此。易书所以亦然也。是故世间事事物物。皆法象也。皆变通也。乃至皆深皆远。皆赜皆隐也。而法象之大者莫若天地。变通之大者莫若四时。县象著明之大者莫若日月。崇高之大者莫若天位之富贵。备物致用利天下者莫若天德之圣人。探赜索隐。钩深致远。定吉凶。令人知趋避。成亹亹。使人进德业者。莫若蓍龟之神物。是故天生神物。圣人即从而则之。天地变化。圣人即从而效之。天垂象。现吉凶。圣人即从而拟象之。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即法而为八卦九畴。然则易之有四象。所以示人动静进退之道也。易有系辞。所以昭告以人合天之学也。易有吉凶定判。所以明断合理之当为。而悖理之不可为也。故大有上九之辞曰。自天祐之。吉无不利。吾深知其故也。夫天无私情。所助者不过顺理而已。人亦无私好。所助者不过信自心本具之易理而已。诚能真操实履。信自心本具之易理。思顺乎上天所助。则便真能崇尚圣贤之书矣。安得不为天所祐。而吉无不利哉。

     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变而通之以尽利。鼓之舞之以尽神。乾坤其易之蕴耶。乾坤成列。而易立乎其中矣。乾坤毁。则无以见易。易不可见。则乾坤或几乎息矣。是故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化而裁之谓之变。推而行之谓之通。举而措之天下之民谓之事业。是故夫象。圣人有以见天地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而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系辞焉以断其吉凶。是故谓之爻。极天下之赜者存乎卦。鼓天下之动者存乎辞。化而裁之存乎变。推而行之存乎通。神而明之。存乎其人。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

   上文发明易理易书。及圣人作易吾人学易之旨。亦既详矣。然苟非其人。苟无其德。则随语生解。亦何以深知易理易书之妙致乎。故更设为问答。而结归其人其德行也。夫书何能尽言。言亦何能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岂终不可见乎。讵知圣意不尽于言。而亦未尝不寓于言。圣言不尽于书。而亦未尝不备于书。且如易书之中。亦既立象以尽意。圣意虽多。而动静二机足以该之。故乾坤二象即可以尽圣人之意也。又复设卦以尽情伪。动静虽只有二。而其中变态。或情或伪。不一而足。故六十四卦乃能尽万物之情伪也。又复系辞焉以尽其言。盖举天下事物一一言之。则劳而难遍。今借六十四卦而系以辞。则简而可周也。虽六十四卦已足收天下事物之大全。而不知事事物物中又各互具一切事物也。故变而通之。每卦皆可为六十四。而天下之利斯尽矣。虽有三百八十四爻动静陈设。若不于中善用鼓舞。使吾人随处得见易理。则亦不足以尽神。而圣人又触处指点以尽神矣。虽复触处指点。然收彼三百八十四爻大纲。总不出乾坤二法。故乾坤即易之蕴藏也。夫本因易理而有乾坤。既有乾坤。易即立乎其中。设毁此乾坤二法。则易理亦不可见。设不见易理本体。则乾坤依何而有。不几至于息灭哉。此甚言易外无乾坤。乾坤之外亦无易也。盖易即吾人不思议之心体。乾即照。坤即寂。乾即慧。坤即定。乾即观。坤即止。若非止观定慧。不见心体。若不见心体。安有止观定慧。是故即形而非形者。向上一著即谓之道。无形而成形者。向下施设即谓之器。道可成器。器可表道。即谓之变。从道垂器。从器入道。即谓之通。自既悟道与器之一如。以此化天下之民。即谓之事业矣。是故夫象也者。不过是圣人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者也。夫爻也者。不过是圣人见天下之动。而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系辞焉以断其吉凶者也。是以卦可极天下之赜。辞可鼓天下之动。变可尽化裁之功。通可极推行之妙。此终非书之所能尽言。亦非言之所能尽意也。神而明之。必存乎其人。而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又必存乎德行耳。德行者。体乾坤之道而修定慧。由定慧而彻见自心之易理者也。

     周易禅解卷第八

     周易禅解卷第九

                              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

     系辞下传

     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刚柔相推。变在其中矣。系辞焉而命之。动在其中矣。吉凶悔吝者。生乎动者也。刚柔者。立本者也。变通者。趋时者也。吉凶者。贞胜者也。天地之道。贞观者也。日月之道。贞明者也。天下之动。贞夫一者也。夫乾。确然示人易矣。夫坤。隤然示人简矣。爻也者。效此者也。象也者。像此者也。爻象动乎内。吉凶见乎外。功业见乎变。圣人之情见乎辞。天地之大德曰生。圣人之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财。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

   此直明圣人作易。包天地万物之理。而为内圣外王之学也。盖自八卦成列。而天地万物之象已皆在其中矣。因而重之。而天地万物之交亦皆在其中矣。刚柔必互具刚柔。而天地事物之变又皆在其中矣。系辞焉而命之。而吾人慧迪从逆之动又皆在其中矣。夫吉凶悔吝。皆由一念之动而生者也。一念之动。必有刚柔以立其本。一刚一柔。必有变通以趋于时。得其变通之正者则胜。不得变通之正者则负。故吉之与凶。唯以贞胜者也。此易中示人以圣贤学问。全体皆法天地事理。非有一毫勉强。是故天地之道。一健一顺。各有盈虚消长之不同。皆以变通之正示人者也。日月之道。一昼一夜。亦有中昃盈缺之不定。皆以变通之正为明者也。天下之动。万别千差。尤为至赜。实不可乱。乃归极于变通之一正者也。夫乾之变现于六十四卦。虽有一百九十二爻。无不确然示人以易矣。夫坤之变现于六十四卦。虽亦一百九十二爻。无不隤然示人以简矣。此易简之理。正所谓千变万化而贞夫一者也。爻即效此易简。象即像此易简。苟吾心之爻象一动乎内。则事物之吉凶即现乎外。吉可变凶。凶可变吉。得此善变之方。乃见裁成辅相功业。而圣人所以教人之真情。则全见乎卦爻之辞。所应深玩细观者也。是故生生之谓易。而天地之大德。不过此无尽之生理耳。圣人体天立极。其所以济民无强者则在位耳。何以守位。则必全体天地之德。纯一不已之仁耳。仁则物我一体矣。庶必加之以富。故曰财。富必加之以教。故曰义。此内圣外王之学。一取法于天地事物者也。

     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

   本法天地身物以作八卦。既作八卦。遂能通神明之德于一念。类万物之情于一身。

     作结绳而为网(ㄇ@人/古)。以佃以渔。盖取诸离。

   驱鸟兽鱼蛇于山泽。使民得稼穑者。乃深明物各宜丽其所者也。故取诸离。

     包牺氏没。神农氏作。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盖取诸益。

   鱼鸟之害既除。田畴之利方起。

     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盖取诸噬嗑。

   农事既备。商贾随兴。

     神农氏没。黄帝尧舜氏作。通其变。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

   通变神化。全体乾坤之德。所谓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者也。

     刳木为舟。剡木为楫。舟楫之利。以济不通。致远以利天下。盖取诸涣。服牛乘马。引重致远。以利天下。盖取诸随。重门击柝。以待暴客。盖取诸豫。

   坤如重门。震如击柝。暴客。温陵郭氏以为初至之客。甚通。盖使动者得随地而安也。

     断木为杵。掘木为臼。臼杵之利。万民以济。盖取诸小过。弦木为弧。剡木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盖取诸睽。

   由上明故下悦。所谓若大旱之望雨者是也。

     上古穴居而野处。后世圣人易之以宫室。上栋下宇。以待风雨。盖取诸大壮。

   震木之下。别有天焉。宫室之象也。

     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盖取诸大过。

   以巽木入于泽穴之中。

     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盖取诸夬。

   以书契代语言。遂令之与天同久。

     是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彖者。材也。爻也者。效天下之动者也。是故吉凶生而悔吝著也。

   由此观之。所谓易者。不过示人以象耳。而象也者。则是事物之克肖者也。所谓彖者。则是事物之材质也。所谓爻者。则是效天下之动者也。是故得有吉凶悔吝之生著也。夫动则必有吉凶悔吝之生著。君子可不思所以慎其动乎。

     阳卦多阴。阴卦多阳。其故何也。阳卦奇。阴卦耦。其德行何也。阳一君而二民。君子之道也。阴二君而一民。小人之道也。

   欲慎其动。当辨君民之分于身心。孟子所谓从其大体为大人从其小体为小人也。观于阳卦多阴。阴卦多阳。可以悟矣。奇者。天君独秉乾纲之谓。耦者。意念夹带情欲之谓。阳一为君。而两阴之二为民以从之。所谓志壹则动气。故是君子之道。阴二为君。而两阳之一反为民以从之。所谓气壹则动志。故是小人之道。

     易曰。憧憧往来。朋从尔思。子曰。天下何思何虑。天下同归而殊涂。一致而百虑。天下何思何虑。日往则月来。月往则日来。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推而岁成焉。往者屈也。来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尺蠖之屈。以求信也。龙蛇之蛰。以存身也。精义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过此以往。未之或知也。穷神知化。德之盛也。

   夫心之官则思。而不知思本无可思也。能思无思之妙。则无思无虑而殊涂同归。能达无思之思。则虽一致而具足百虑。思而无思。所谓退藏于密。屈之至也。无思而思。所谓感而遂通。信之至也。屈乃所以为信。信乃所以为屈。观师所谓往复无际动静一源。肇公所谓其入离其出微。皆此理耳。法界离微之道。岂思议之可及。故曰未之或知。苟证此思即无思无思而思之妙。则可以穷神知化矣。殊途同归。一致百虑。皆所谓一君二民之道也。

     易曰。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子曰。非所困而困焉。名必辱。非所据而据焉。身必危。既辱且危。死期将至。妻其可得见耶。

   妄计心外有法。而欲求其故。所谓困于石也。不知万法唯心。而执有差别。所谓据于蒺藜也。无慧故名辱。无定故身危。丧法身慧命。故死期将至。永无法喜。故不见其妻。此二君一民之道也。

     易曰。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获之。无不利。子曰。隼者。禽也。弓矢者。器也。射之者。人也。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动。何不利之有。动而不括。是以出而有获。语成器而动者也。

   禽喻惑。器喻戒定。人喻智慧。解之上六。独得其正。而居震体。如人有慧。故能以戒定断惑也。宗门云。一兔横身当古道。苍鹰才见便生擒。亦是此意。

     子曰。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不见利不劝。不威不惩。小惩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易曰屦校灭趾无咎。此之谓也。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弗为也。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也。故恶积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易曰何校灭耳凶。

   夫戒定之器必欲其成。障戒障定之恶必宜急去。勿轻小罪以为无殃。惩之于小则无咎。酿之于终则必凶。修心者所宜时时自省自改也。

     子曰。危者。安其位者也。亡者。保其存者也。乱者。有其治者也。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是以身安而家国可保也。易曰。其亡其亡。系于苞桑。

   自有因过而憬悟以进德者。自有无过而托大以退道者。故君子虽未必有过。尤宜乾乾惕厉。如否之九五可也。安其位是德。保其存是知。有其治是力。

     子曰。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谋大。力小而任重。鲜不及矣。易曰。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言不胜其任也。

   欲居尊位。莫若培德。欲作大谋。莫若拓知。欲任重事。莫若充力。德是法身。知是般若。力是解脱。三者缺一。决不可以自利利他。

     子曰。知几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谄。下交不渎。其知几乎。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易曰。介于石。不终日。贞吉。介如石焉。宁用终日。断可识矣。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刚。万夫之望。

   此所谓德厚而位自尊者也。十法界不出一心。名之为几。知此妙几。则上合十方诸佛本妙觉心。与佛如来同一慈力。故上交不谄。下合十方六道一切众生。与诸众生同一悲仰。故下交不渎。称性所起始觉。必能合乎本觉。故为吉之先见。

     子曰。颜氏之子。其殆庶几乎。有不善未尝不知。知之未尝复行也。易曰。不远复。无祇悔。元吉。

   此所谓知大而谋自远者也。欲证知几之神。须修不远之复。

     天地絪缊。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易曰。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言致一也。

   此所谓力大而任可重者也。既有不远之复。须有致一之功。男慧女定。不使偏枯。乃可以成万德矣。

     子曰。君子安其身而后动。易其心而后语。定其交而后求。君子修此三者故全也。危以动。则民不与也。惧以语。则民不应也。无交而求。则民不与也。莫之与。则伤之者至矣。易曰。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

   惟仁可以安身。惟知可以易语。惟力可以定交。仁是断德。知是智德。力是利他恩德。有此三者。不求益而自益。今危以动则德薄。惧以语则知小。无交而求则力小。不亦伤乎。

     子曰。乾坤其易之门耶。乾。阳物也。坤。阴物也。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以体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其称名也。杂而不越。于稽其类。其衰世之意耶。夫易。彰往而察来。而微显阐幽。开而当名辩物。正言断辞。则备矣。其称名也小。其取类也大。其旨远。其辞文。其言曲而中。其事肆而隐。因贰以济民行。以明失得之报。

   有易理即有乾坤。由乾坤即通易理。如城必有门。门必通城。盖乾是阳物。在天曰阳。在地曰刚。在人曰知。坤是阴物。在天曰阴。在地曰柔。在人曰仁。而阴不徒阴。阴必具阳。阳不徒阳。阳必具阴。故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即天道而为地道。即地道而为人道。即人道而体天地之撰。通神明之德。易理既然。易书亦尔。所以六十四卦之名杂而不越。杂。谓大小善恶邪正吉凶之不同。不越。谓总不外于阴阳二物之德。然使上古之世。有善无恶。有正无邪。则此书亦可无作。今惟以衰世既有善恶邪正之殊。欲即此善恶邪正。仍归于非善非恶之至善。非邪非正之至正。所以方作易耳。是以易之为书。能彰往因。能察来果。能以显事会归微理。能使幽机阐成明象。故以此开示天下万世。名无不当。物无不辨。言无不正。辞无不断也。一卦止有一名故小。一名具含众义故大。包尽内圣外王之学故旨远。辞不烦而意已达故文。言偏而意无不圆。故曲而中。事定而凡情难测。故肆而隐。因决疑以明失得之报。遂令民之蚩蚩亦可避失而趋得也。

     易之兴也。其于中古乎。作易者。其有忧患乎。

   言其有与民同患之深心也。

     是故履。德之基也。谦。德之枘也。复。德之本也。恒。德之固也。损。德之修也。益。德之裕也。困。德之辩也。井。德之地也。巽。德之制也。

   心慈而力健。故为德基。内止而外顺。故为德柄。天君为主。故是德本。动而深入。故德可固。譬如为山。故为德修。鼓舞振作。故为德裕。积而能流。故为德辩。入而能出。故为德地。遍入一切。故为德制。○素位而行之谓履。蕴高于卑之谓谦。为仁由已之谓复。动而有常之谓恒。去恶净尽之谓损。积善圆满之谓益。历境炼心之谓困。有源不穷之谓井。无入不得之谓巽。其实六十四卦。无非与民同患。内圣外王之学。且就九卦指点者。以其尤为明显故也。

     履和而至。谦尊而光。复小而辩于物。恒杂而不厌。损先难而后易。益长裕而不设。困穷而通。井居其所而迁。巽称而隐。

   和即兑慈。至即乾健。尊即山高。光即坤顺。小即一阳而为众阴之主。入于群动。故杂而不厌。譬如为山。方覆一篑。故先难而后易。鼓舞振作。则自然长裕。穷即泽之止水。通即坎之流水。由积故流。犹所谓隐居求志而行义达道也。井不动而泽及于物。巽能遍入一切事理深奥之域。故称而隐。

     履以和行。谦以制礼。复以自知。恒以一德。损以远害。益以兴利。困以寡怨。井以辩义。巽以行权。

   此正明九卦之用如此。以此而为内圣外王之学。所以能归非善非恶之至善。非邪非正之至正。而圣人与民同患之线索亦尽露于此矣。○按此九卦。亦即是以余九法助成不思议观之旨。盖易即不思议境之与观也。作易者有与民同患之心。更设九法以接三根。履是真正发菩提心。上求下化。谦是善巧安心止观。地中有山。止中有观也。复是破法遍。一阳动于五阴之下也。恒是识通塞。能动能入也。损是道品调适。能除惑也。益是对治助开。成事理二善也。困是知次位。如水有流止。不可执性废修也。井是能安忍。谓不动而润物也。巽是离法爱。谓深入于正性也。

     易之为书也不可远。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其出入以度。外内使知惧。又明于忧患与故。无有师保。如临父母。初率其辞。而揆其方。既有典常。苟非其人。道不虚行。

   易书虽具陈天地事物之理。而其实切近于日用之间。故不为远。虽近在日用之间。而初无死法。故为道屡迁。随吾人一位一事中。具有十法界之变化。故变动不拘。周流六虚。界界互具。法法互融。故上下无常。刚柔相易。所以法法不容执著而唯变所适。唯其一界出生十界。十界趣入一界。虽至变而各有其度。故深明外内之机。使知竞业于一念之微。又明示忧患之道。及所以当忧当患之故。能令读是书者。虽无师保。而如临父母。可谓爱之深教之至矣。是以善读易者。初但循其卦爻之辞。而深度其所示之法。虽云不可为典要。实有一定不易之典常也。然苟非其人。安能读易即悟易理。全以易理而为躬行实践自利利他之妙行哉。

     易之为书也。原始要终。以为质也。六爻相杂。唯其时物也。其初难知。其上易知。本末也。初辞拟之。卒成之终。若夫杂物撰德。辩是与非。则非其中爻不备。噫。亦要存亡吉凶。则居可知矣。知者观其彖辞。则思过半矣。二与四同功而异位。其善不同。二多誉。四多惧。近也。柔之为道。不利远者。其要无咎。其用柔中也。三与五同功而异位。三多凶。五多功。贵贱之等也。其柔危。其刚胜邪。

   夫离却始终之质。则无时物。离却时物。亦无始终。故学易者。须得其大体。尽其曲折。乃可谓居观象动观变也。然虽发心毕竟二不别。而初则难知。上则易知。以二心中先心难故。既发心已。终当克果。一本一未法如是故。是以初辞拟之。卒以此而成终。顾为学者又不可徒恃初心已也。若夫遍涉于万事万物之杂途。而撰成其德行。及深辩修行之是非。则非其中之四爻不备。夫事物虽有万殊。是非虽似纷糅。岂真难辩也哉。噫。亦要归于操存舍亡迪吉逆凶之理。则所以自居者断可知矣。知者观于彖。辞。提纲挈领以定大局。则虽时物相杂。而是非可辩。思过半矣。何谓是之与非。且如二与四同是阴也。而誉惧不同。则远近之分也。三与五同是阳也。而凶功不同。则贵贱之分也。柔宜近不宜远。四之位近君。故虽多惧。而其要无咎。二之位远君。但用柔中。故多誉也。刚宜贵不宜贱。五之位贵。上位必须刚德乃克胜也。此约时位如此。若约修证者。知慧宜高远。行履宜切实稳当。故知内圣外王之学。皆于一卦六爻中备之。

     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两之。故六。六者非他也。三才之道也。道有变动故曰爻。爻有等故曰物。物相杂故曰文。文不当故吉凶生焉。

   上明质与时物。且约人道言之。而实三才之道无不备焉。且如三画便是三才。而三才决非偏枯单独之理。当知一一才中还具两才事理。故象之以六画。而六者非他。乃表一一画中又各还具三才之道。不但初二为地。三四为人。五上为天而已矣。是故三才各有变动之道名之曰爻。爻有初终中间之等故名曰物。物又互相夹杂不一故名曰文。文有当与不当。故吉凶从此而生。而所以趋吉避凶裁成辅相于天地者。则其权独归于学易之君子矣。

     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当文王与纣之事邪。是故其辞危。危者使平。易者使倾。其道甚大。百物不废。惧以终始。其要无咎。此之谓易之道也。

   此正明学易之君子。于末世中而成盛德。自既挽凶为吉。又能中兴易道以昭示于天下万世也。

     夫乾。天下之至健也。德行恒易以知险。夫坤。天下之至顺也。德行恒简以知阻。能说诸心。能研诸侯之虑。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是故变化云为。吉事有祥。象事知器。占事知来。天地设位。圣人成能。神谋鬼谋。百姓与能。八卦以象告。爻彖以情言。刚柔杂居。而吉凶可见矣。变动以利言。吉凶以情迁。是故爱恶相攻而吉凶生。远近相取而悔吝生。情伪相感而利害生。凡易之情。近而不相得。则凶。或害之。悔且吝。将叛者其辞惭。中心疑者其辞枝。吉人之辞寡。躁人之辞多。诬善之人其辞游。失其守者其辞屈。

   夫易道虽甚大。而乾坤足以尽之。乾易而知险。坤简而知阻。惟其知险。故险亦成易。否则易便成险矣。惟其知阻。故阻亦成简。否则简亦成阻矣。悟此简易险阻之理于心。故悦。知此挽回险阻以成简易之不可草率。故其虑研。既悦其理。又研其虑。则知行合一。全体乾坤之德。遂可以定吉凶成亹亹也。是故世间之变化云为。举凡吉事无不有祥。圣人于此。即象事而可以知器。即占事而可以知来矣。由此观之。天地一设其位。易理即已昭著于中。圣人不过即此以成能耳。然其易理甚深奥。亦甚平常。以言其深奥。则神谋鬼谋。终不能测。以言其平常。则百姓何尝不与能哉。夫百姓何以与能。即彼八卦未尝不以象告。即彼爻彖未尝不以情言。即彼刚柔杂居。而吉凶未尝不可见也。是故易卦之变动。不过以百姓之利言也。易辞之吉凶。不过以百姓之情令其迁善也。是故百姓之爱恶相攻而吉凶生。远近相取而悔吝生。情伪相感而利害生。此百姓之情。即易中卦爻之情也。凡易之情。近而相得则吉。不相得则凶。或害之。悔且吝矣。而此相得不相得之情。能致吉凶悔吝者。岂他人强与之哉。试观将叛者其辞惭。乃至失其守者其辞屈。可见一切吉凶祸福无不出于自心。心外更无别法。此易理所以虽至幽深。实不出于百姓日用事物之间。故亦可与能也。

     说卦传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蓍。参天两地而倚数。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

   夫因蓍有数。因数立卦。因卦有爻。此人所共知也。借此以和顺道德。穷理尽性。此人所未必知也。且蓍之生也。实由圣人幽赞于神明而生之。数之倚也。实参两于天地。卦之立也。实观变于阴阳。爻之生也。实发挥于刚柔。此尤人所不知也。惟其蓍从圣人幽赞生。乃至爻从发挥刚柔生。故即此可以和顺道德。使进修之义条理有章。既得进修之义。则理可穷。性可尽。而天命自我立矣。作易之旨顾不深与。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分阴分阳。迭用柔刚。故易六位而成章。天地定位。山泽通气。雷风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错。数往者顺。知来者逆。是故易。逆数也。

   吾人自无始以来。迷性命而顺生死。所以从一生二。从二生四。乃至万有之不同。今圣人作易。将以逆生死流。而顺性命之理。是以即彼自心妄现之天。立其道曰阴与阳。可见天不偏于阳。还具易之全理。所谓随缘不变也。即彼自心妄现之地。立其道曰柔与刚。可见地不偏于柔。亦具易之全理。亦随缘不变也。即彼自心妄计之人。立其道曰仁与义。仁则同地。义则同天。可见人非天地所生。亦具易之全理。而随缘常不变也。天具地人之两。地具天人之两。人具天地之两。故易书中以六画成卦而表示之。于阴阳中又分阴阳。于柔刚中互用柔刚。故易书中以六位成章而昭显之也。何谓六位成章。谓天地以定其位。则凡阳皆属天。凡阴皆属地矣。然山泽未始不通气。雷风未始不相薄。水火相反。而又未始相射也。是以八卦相错。而世间文章成矣。即此八卦相错之文章。若从其从一生二。从二生四。从四生八之往事者。则是顺生死流。若知其八止是四。四止是二。二止是一。一本无一之来事者。则是逆生死流。逆生死流。则是顺性命理。是故作易之本意。其妙在逆数也。谓起震至乾。乾惟一阳。即表反本还源之象耳。

     雷以动之。风以散之。雨以润之。日以晅之。艮以止之。兑以说之。乾以君之。坤以藏之。

   先以定动犹如雷。后以慧拔犹如风。法性之水如雨。智慧之照如日。妙三昧为艮止。妙总持为兑悦。果上智德为乾君。果上断德为坤藏。

     帝出乎震。齐乎巽。相见乎离。致役乎坤。说言乎兑。战乎乾。劳乎坎。成言乎艮。

   帝者。吾人一念之天君也。不愤不启。不悱不发。故出乎震。既发出生死心。须入法门以齐其三业。三业既齐。须以智慧之明见一切法。既有智慧。须加躬行。智行两备。则得法喜乐。又可说法度人。说法则降魔为战。战胜。则赏赐田宅。乃至解髻珠以劳之。既得授记。则成道而登涅槃山矣。

     万物出乎震。震。东方也。齐乎巽。巽。东南也。齐也者。言万物之洁齐也。离也者。明也。万物皆相见。南方之卦也。圣人南面而听天下。飨明而治。盖取诸此也。坤也者。地也。万物皆致养焉。故曰致役乎坤。兑。正秋也。万物之所说也。故曰说言乎兑。战乎乾。乾。西北之卦也。言阴阳相薄也。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劳卦也。万物之所归也。故曰劳乎坎。艮。东北之卦也。万物之所成终而所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

   万物皆出乎震。况为圣为贤。成佛作祖。独不出乎震邪。万物皆齐乎巽。而三业可弗齐邪。万物皆相见乎离。而智慧可弗明邪。万物皆养于坤。而躬行可弗履践实地邪。万物皆说乎兑。而可无法喜以自娱。可无法音以令他喜悦邪。阴阳相薄。即表魔佛攸分。万物所归。正是劳赏有功之意。自既成终。则能成物之始。自觉觉他之谓也。约观心者。一念发心为帝。一切诸心心所随之。乃至三千性相。百界千如。无不随现前一念之心而出入也。

     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者也。动万物者莫疾乎雷。挠万物者莫疾乎风。燥万物者莫熯乎火。说万物者莫说乎泽。润万物者莫润乎水。终万物始万物者莫盛乎艮。故水火相逮。雷风不相悖。山泽通气。然后能变化。既成万物也。

   夫神不即万物。亦不离万物。故曰妙万物也。一念菩提心。能动无边生死大海。震之象也。三观破惑无不遍。巽之象也。慧火乾枯惑业苦水。离之象也。法喜辨才自利利他。兑之象也。法性理水润泽一切。坎之象也。首楞严三昧究竟坚固。艮之象也。凡此皆乾坤之妙用也。即八卦而非八卦。故曰神也。

     乾。健也。坤。顺也。震。动也。巽。入也。坎。陷也。离。丽也。艮。止也。兑。说也。

   健则可以体道。顺则可以致道。动则可以趋道。入则可以造道。陷则可以养道。丽则可以不违乎道。止则可以安道。说则可以行道。此八卦之德也。

     乾为马。坤为牛。震为龙。巽为鸡。坎为豕。离为雉。艮为狗。兑为羊。

   读此方知蠢动含灵皆有佛性。虽一物各象一卦。而卦卦各有太极全德。则马牛等亦各有太极全德矣。

     乾为首。坤为腹。震为足。巽为股。坎为耳。离为目。艮为手。兑为口。

   若约我一身言之。则八体各象一卦。然卦卦有太极全德。则体体亦各有太极全德矣。又体体各有太极全德。则亦各有八卦全能也。又马牛等各有首腹及与口等。则马牛等各具八卦全能尤可知也。

     乾。天也。故称乎父。坤。地也。故称乎母。震一索而得男。故谓之长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谓之长女。坎再索而得男。故谓之中男。离再索而得女。故谓之中女。艮三索而得男。故谓之少男。兑三索而得女。故谓之少女。

   只此众物各体之八卦。即是天地男女之八卦。可见小中现大。大中现小。法法平等。法法互具。真华严事事无碍法界也。佛法释者。方便为父。智度为母。三观皆能破一切法为长男。三止皆能息一切法为长女。三观皆能统一切法为中男。三止皆能统一切法为中女。三观皆能达一切法为少男。三止皆能停一切法为少女。

     乾为天。为圜。为君。为父。为玉。为金。为寒。为冰。为大赤。为良马。为老马。为瘠马。为驳马。为木果。坤为地。为母。为布。为釜。为吝啬。为均。为子母牛。为大舆。为文。为众。为柄。其于地也为黑。震为雷。为龙。为玄黄。为(敷-文)。为大涂。为长子。为决躁。为苍筤竹。为萑苇。其于马也为善鸣。为馵足。为作足。为的颡。其于稼也为反生。其究为健。为蕃鲜。巽为木。为风。为长女。为绳直。为工。为白。为长。为高。为进退。为不果。为臭。其于人也为寡发。为广颡。为多白眼。为近利市三倍。其究为躁卦。坎为水。为沟渎。为隐伏。为矫輮。为弓轮。其于人也为加忧。为心病。为耳痛。为血卦。为赤。其于马也为美脊。为亟心。为下首。为薄蹄。为曳。其于舆也为多眚。为通。为月。为盗。其于木也为坚多心。离为火。为日。为电。为中女。为甲胃。为戈兵。其于人也为大腹。为乾卦。为鳖。为蟹。为(嬴女+虫)。为蚌。为龟。其于木也为科上槁。艮为山。为径路。为小石。为门阙。为果蓏。为阍寺。为指。为狗。为鼠。为黔喙之属。其于木也为坚多节。兑为泽。为少女。为巫。为口舌。为毁折。为附决。其于地也。为刚卤。为妾。为羊。

   此广八卦一章。尤见易理之铺天匝地。不间精粗。不分贵贱。不论有情无情。禅门所谓青青翠竹。总是真如。郁郁黄花。无非般若。又云墙壁瓦砾皆是如来清净法身。又云。成佛作祖。犹带污名。戴角披毛。推居上位。皆是此意。前云乾健也。坤顺也。乃至兑说也。而此健等八德则能具造十界。且如健之善者。则为天为君。其不善者。则为瘠为驳。顺之善者。则为地为母。其不善者。则为吝为黑。下之六卦无不皆然。可见不变之理常自随缘。习相远也。然瘠驳等仍是健德。吝黑等乃是顺德。可见随缘之习理元不变。性相近也。若以不变之体。随随缘之用。则世间但有天圜乃至木果等可指陈耳。安得别有所谓乾。故大佛顶经云无是见者。若以随缘之用。归不变之体。则惟是一乾健之德耳。岂更有天圜乃至木果之差别哉。故大佛顶经云无非见者。于此会得。方知孔子道脉。除颜子一人之外。断断无有能会悟者。故再叹曰今也则亡。○此中具有依正因果善恶无记烦恼业苦等一切诸法。而文章错综变化。使后世儒者无处可讨线索。真大圣人手笔。非子夏所能措一字也。欧阳腐儒乃疑非圣人所作。陋矣陋矣。

     序卦传

     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禾*犀)也。物(禾*犀)不可不养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饮食之道也。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讼必有众起。故受之以师。师者。众也。众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物畜然后有礼。故受之以履。履而泰然后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终通。故受之以否。物不可以终否。故受之以同人。与人同者。物必归焉。故受之以大有。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谦。有大而能谦必豫。故受之以豫。豫必有随。故受之以随。以喜随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蛊。蛊者。事也。有事而后可大。故受之以临。临者。大也。物大然后可观。故受之以观。可观而后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贲。贲者。饰也。致饰然后亨。则尽矣。故受之以剥。剥者。剥也。物不可以终尽。剥穷上反下。故受之以复。复则不妄矣。故受之以无妄。有无妄然后可畜。故受之以大畜。物畜然后可养。故受之以颐。颐者。养也。不养则不可动。故受之以大过。物不可以终过。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陷必有所丽。故受之以离。离者。丽也。

     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遁。遁者。退也。物不可以终遁。故受之以大壮。物不可以终壮。故受之以晋。晋者。进也。进必有所伤。故受之以明夷。夷者。伤也。伤于外者必反其家。故受之以家人。家道穷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乖必有难。故受之以蹇。蹇者。难也。物不可以终难。故受之以解。解者。缓也。缓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损。损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益而不已必决。故受之以夬。夬者。决也。决必有所遇。故受之以姤。姤者。遇也。物相遇而后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谓之升。故受之以升。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主器者莫若长子。故受之以震。震者。动也。物不可以终动。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物不可以终止。故受之以渐。渐者。进也。进必有所归。故受之以归妹。得其所归者必大。故受之以礼。礼者。大也。穷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旅而无所容。故受之以巽。巽者。入也。入而后说之。故受之以兑。兑者。说也。说而后散之。故受之以涣。涣者。离也。物不可以终离。故受之以节。节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过。有过物者必济。故受之以既济。物不可穷也。故受之以未济终焉。

   序卦一传。亦可作世间流转门说。亦可作功夫还灭门说。亦可作法界缘起门说。亦可作设化利生门说。在儒则内圣外王之学。在释则自利利他之诀也。

     杂卦传

   刚柔合德。忧乐相关。与求互换。见杂相循。起止盛衰之变态。乃至穷通消长之递乘。世法佛法无不皆然。自治治人其道咸尔。而错杂说之。以尽上文九翼中未尽之旨。令人学此易者。磕著砰著。无不在易理中也。笔端真有化工之妙。非大圣不能有此。

     乾刚坤柔。比乐师忧。临观之义。或与或求。屯见而不失其居。蒙杂而著。

   临有能临所临。以卦言之。阳临阴也。以爻言之。上临下也。观有观示观瞻。二阳观示四阴。则阳为能示。阴为所示也。四阴观瞻二阳。则阴为能瞻。阳为所瞻也。建侯而利居贞。故见而不失其居。包蒙而子克家。故杂而著。

     震。起也。艮。止也。损益。盛衰之始也。大畜。时也。无妄。灾也。

   损下益上为衰之始。损上益下为盛之始。时无实法。而包容万事万物。故大畜须约时言。所谓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三大阿僧祇劫修行者是也。自恃无妄。则便成灾。所谓唯圣罔念作狂。又复道个如如。早已变了。

     萃聚而升不来也。谦轻而豫怠也。

   劳谦反得轻安。豫悦反成懈怠。修德者所应知。

     噬嗑。食也。贲无色也。

   有间隔而可食。无采色为真贲。故违境不足惧。文采不足眩也。

     兑见而巽伏也。

   欲说法者。还须入定。欲达道者。先须求志。

     随。无故也。蛊。则饬也。

   随不宜无事生事。蛊不妨随坏随修。

     剥。烂也。复。反也。晋。(书/一)也。明夷。诛也。

   烂则必反。(书/一)则必诛。祸兮福所乘。福兮祸所乘。学易者所应观象玩辞观变玩占者也。

     井通而困相遇也。

   井不动而常通。困虽穷而相遇。此示人以自守之要道也。

     咸。速也。恒。久也。

   速即感而遂通。久即寂然不动。斯为定慧之道。

     涣。离也。节。止也。解。缓也。蹇。难也。睽。外也。家人。内也。否泰。反其类也。

   有离必有止。有缓必有难。有外必有内。有泰必有否。有否必有泰。类相反而必相乘。学易者不可不知。

     大壮则止。遁则退也。

   壮即宜止。遁即宜退。皆思患豫防之学。

     大有。众也。同人。亲也。革。去故也。鼎。取新也。

   众必相亲。相亲必革弊而日新其德。

     小过。过也。中孚。信也。

   有过不妨相规。相规乃可相信。

     丰多故也。亲寡旅也。

   丰必多故。旅必寡亲。素位而行。存乎其人。

     离上而坎下也。

   智火高照万法。定水深澄性海。

     小畜。寡也。履。不处也。

   但懿文德。则其道寡。虽辨定分。与时变通。而无定局。

     需。不进也。讼。不亲也。大过。颠也。姤。遇也。柔遇刚也。渐。女归待男行也。颐。养正也。既济。定也。归妹。女之终也。未济。男之穷也。

   不进乃可进。不亲乃可亲。大不可过。所以诫盈。柔能胜刚。所以成遇。定必须慧。故女待男。养正则吉。故须观颐。已定者不必言。但当谋其未定者耳。终则有始。穷则思通。凡此。皆言外之旨象中之意也。

     夬。决也。刚决柔也。君子道长。小人道忧也。

   上云乾刚坤柔。则刚柔乃二卦之德。岂可以刚决柔。使天下有乾无坤。其可乎哉。且立天之道曰阴与阳。则天亦未尝无阴也。立地之道曰柔与刚。则地亦未尝无刚也。今所谓刚决柔者。但令以君子之刚。而决小人之柔。则小人可化为君子。而君子道长。设使以小人之刚。而决君子之柔。则君子被害。而小人亦无以自立。必终至于忧矣。所以性善性恶俱不可断。而修善须满。修恶须尽也。问。何谓君子之刚。答。智慧是也。何谓君子之柔。答。慈悲是也。何谓小人之刚。答。嗔慢邪见是也。何谓小人之柔。答。贪欲痴疑是也。噫。读此一章。尤知宣圣实承灵山密嘱。先来此处度生者矣。不然。何其微言奥旨。深合于一乘若此也。思之佩之。

     易解跋

   忆曩岁幻游温陵。结冬月台。有郭氏子来问易义。遂举笔属稿。先成系辞等五传。次成上经。而下经解未及半。偶应紫云法华之请。旋置高阁。屈指忽越三载半矣。今春应留都请。兵阻石城。聊就济生庵度夏。日长无事。为二三子商究大乘止观法门。复以余力拈示易学。始竟前稿。嗟嗟。从闽至吴。地不过三千余里。从辛巳冬至今夏。时不过一千二百余日。乃世事幻梦。盖不啻万别千差。交易耶。变易耶。至于历尽万别千差世事。时地俱易。而不易者依然如故。吾是以知日月稽天而不历。江河竞注而不流。肇公非欺我也。得其不易者。以应其至易。观其至易者。以验其不易。常与无常。二鸟双游。吾安知文王之于羑里。周公之被流言。孔子之息机于周流。而韦编三为之绝。不同感于斯旨耶。予愧无三圣之德之学。而窃类三圣与民同患之时。故阁笔而复为之跋。时乙酉闰六月二十九日也。

     北天目道人古吴蕅益智旭书

     周易禅解卷第九

     周易禅解卷第十

                              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

     河图说

   系辞传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

   (此河图之。数也。解现系辞上传中。)

   此先天之数。除中五天地生数以为太极本位。用余五十为揲蓍之策也。五位相得者。一得五而为六。二得五而为七。三得五而为八。四得五而为九。中得一二三四而为十也。各有合者。一合六。二合七。三合八。四合九。五合十也。一与九为十。二与八为十。三与七为十。四与六为十。一二三四为十。共成五十。而中之五点。每点含十。故以中五为本数也。然虽先天之数。亦含后天八卦之用。且如一六生水。故坎居正北。二七生火。故离居正南。三八生木。故震居正东。四九生金。故兑居正西。五十生土。故土仍居中。乾寄位于西北者。阳位阳数之间也。坤寄位于西南者。阴数阴位之尽也。阴阳互结而为山。故艮居东北。阴阳互鼓而为风。故巽居东南。○约出世法者。一是地狱之恶。六是天道之善。为善恶一对。二是畜生之惑。七是声闻之解。为解惑一对。三是饿鬼之罪苦。八是支佛之福田。为罪福一对。四是修罗之嗔恚。九是菩萨之慈悲。为嗔慈一对。五是人道之杂。十是佛界之纯。为纯杂一对。又约十度修德者。一是布施。六是般若。此二为福慧之主。如地生成万物。故居下。二是持戒。七是方便。此二为教化之首。如天普覆万物。故居上。三是忍辱。八是大愿。此能出生一切善法。故居左。四是精进。九是十力。此能成就一切善法。故居右。五是禅定。十是种智。此能统御一切诸法。故居中。实则界界互具。度度互摄。盖世间之数。以一为始。以十为终。华严以十表无尽。当知始终不出一心一尘一刹那也。

     洛书说

   大禹因洛书而作九畴。今以一三五七九居四方及中央正位。以二四六八居四维偏位。又隐其十。正表阳德为政。而阴德辅之。在人。则为知及仁守之学。智巧圣力之象也。

   左右前后纵横斜直视之。皆得十五之数。以表位位法法之中。皆具天地之全体满数。非分天地以为诸数也。物物一太极于此可见。

   约出世法。则九界皆即佛界。故不别立佛界之十。又九波罗密皆即种智。故不别立种智之十。盖凡数法若至于十。便是大一数故。数于此终。即于此始故。

     伏羲八卦次序说

   系辞传曰。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太极非动非静。双照动静。故必具乎阴阳。阳亦太极。阴亦太极。故皆非动非静。双照动静。还具阴阳而成四象。四象亦皆即是太极。所以皆亦非动非静。双照动静。还具阴阳而成八卦。然则八卦只是四象。四象只是阴阳。阴阳只是太极。太极本无实法。故能立一切法耳。)

   若从一生二。从二生四。从四生八。从八生六十四等。是为顺数。若从六十四溯至八。八溯至四。四溯至二。二溯至一。一亦本无实法。是为逆数。顺数则是流转门。逆数则是还灭门。流转从阴阳二画出。还灭从阴阳二画入。故曰乾坤其易之门。圣人作易。要人即流转而悟还灭。超脱生死转回。故曰易逆数也。

     伏羲八卦方位说

   先天八卦。约体言之。乾南表天。坤北表地。离东表日。坎西表月。震居东北。动之初也。兑居东南。海之象也。巽居西南。入之初也。艮居西北。山之象也。须弥在此方视之。则居西北。日月星辰至西北。皆为须弥腰所掩。故妄计天缺西北也。

     伏羲六十四卦次序说

   随拈一阴一阳。必还具一阴一阳。故六重之而成六十四卦。其实卦卦无非太极全体。故得为四千九十六卦也。

     伏羲六十四卦方位说

   约一天下。亦以此卦图而分布之。约一省一府一县。亦各以此卦图而分布之。近约一宅。亦以此卦图而分布之。即单约一房一坐具地。亦以此卦图而分布之。大不碍小。小不碍大。大亦只是六十四卦。小亦全具六十四卦。一时一刻亦有此六十四卦。亘古亘今亦只此六十四卦。若向此处悟得。便入华严事事无碍法界。故李长者借此以明华藏世界。不然。岂令福建在南。则有乾无坤。燕都在北。则有坤无乾。天竺在西。但为坎地。支那在东。惟是离方也耶。

     文王八卦次序说

   男即父。女即母。又父只是男。母只是女。坤体得乾为三男。有慧之定。即止而观也。震为观穿义。艮为观达义。坎为不观观义。乾体得坤为三女。有定之慧。即观而止也。巽为止息义。兑为停止义。离为不止止义。震动艮静。坎能动能静。乾非偏于动也。巽动兑静。离能动能静。坤非偏于静也。又震动而出。巽动而入。艮静而高。兑静而深。坎兼动静。而从上之下。上终不穷。离兼动静。而从下之上。下终不尽。信知一一皆法界也。

     文王八卦方位说

   说卦传曰。帝出乎震。齐乎巽。相见乎离。致役乎坤。说言乎兑。战乎乾。劳乎坎。成言乎艮。又曰。震。东方也。乃至艮东北之卦也。

   此须约观心工夫解释。具在说卦传解中。

   后天八卦。约用而言离表火腾。故旺于南。坎表水降。故旺于北。交发立坚。湿为巨海。乾为洲潬。故坎虽居北。而水轮含十方界。坤艮之土亦遍四维。火势劣水。抽为草木。故有震巽。木旺于春。故震居东方。巽亦属木。又能生火。其象为风。故居东南。地性坚者名之为金。金旺于秋。故居西方。乾亦属金。又表须弥是四宝所成。在此地之西北也。

     右图说有八。或与旧同。或与旧异。只贵遥通儒释心要而已。观者恕之蕅益敬识。

     校刻易禅纪事

   (瑞)叨侍大师五年。每见久精易学之士。一闻大师拈义。无不倾服。遂发心募梓全集。辄以易禅居首。大师解易既毕。方出图说。故并附于末卷。或有问曰。紫阳本义。图说在前。谓圣人作易精微之旨。全在语言文字之先。今胡得倒置耶。大师答曰。圣人悟无言而示有言。学者因有言而悟无言。所以古有左图右书之说。何倒之有。且文字与图皆标月指耳。不肯观月。而争指之前后。不亦惑乎。问者默然。兹因校刻。并识此语。愿我同志阅斯编者。了知

   文字与图无非吾人心性注脚。不作有言会。不作无言会。庶不负法恩矣。门弟子通瑞百拜敬书

     周易禅解卷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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