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说 龚氏焕曰:无妄者,实理自然之谓。循是理则吉,拂是理则凶。初“往吉”,二“利有攸往”,循是理而动者也;四“可贞无咎”,守是理而不动者也;三有“灾”,五有“疾”,不幸而遇无故非意之事,君子亦听之而已,守是礼而不为动者也。或动或静,唯理是循,所以为无妄,上九居《无妄》之极,不可有行,若不循理而动,则反为妄矣,其有眚而不利也宜哉!
何氏楷曰:彖所谓“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者。
总论 胡氏炳文曰:六爻皆无妄也,特初九得位而为震动之主,时之方来,故“无妄往吉”。上九失位而居乾体之极,时已去矣,故其行虽无妄,“有眚无攸利”。是故善学《易》者在识时,初曰“吉”,二日“利”,时也;三曰“灾”,五日“疾”,上曰“眚”,非有妄以致之也,亦时也;初与二皆可“往”,时当动而动也;四“可贞”,五“勿药”,上行“有眚”,时当静而静也。
大畜.艮上 程传 《大畜序卦》:“有无妄然后可畜,故受之以大畜。 ”《无妄》则为有实,故可畜聚,《大畜》所以次《无妄》也。为卦艮上乾下,天而在于山中,所畜至大之象。
畜为畜止,又为畜聚。止则聚矣。取天在山中之象,则为蕴畜。取艮之止乾,则为畜止。
止而后有积,故止为畜义。
大畜,利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
本义 “大”,阳也。以艮畜乾,又畜之大者也。又以内乾刚健,外艮笃实辉光,是以能日新其德。而为畜之大也。以卦变言,此卦自《需》而来,九自五而上,以卦体言,六五尊而尚之。以卦德言,又能止健,皆非大正不能,故其占为“利贞”,而“不家食吉”也。又六五下应于乾,为应乎天,故其占又为“利涉大川”也。“不家食”,谓食禄于朝,不食于家也。
程传 莫大于天,而在山中,艮在上而止乾于下,皆蕴畜至大之象也。在人为学术道德充积于内,乃所畜之大也。凡所畜聚皆是。专言其大者,人之蕴畜,宜得正道,故云“利贞”。若夫异端偏学,所聚至多,而不正者固有矣。既道德充积于内,宜在上位,以享天禄,施为于天下,则不独于一身之吉,天下之吉也。若穷处而自食于家,道之否也,故“不家食”则“吉”。所畜既大,宜施之于时,济天下之艰险,乃大畜之用也,故“利涉大川”。此只据大畜之义而言,《彖》更以卦之才德而言,诸爻则唯有止畜之义。
盖《易》体道随宜,取明且近者。
集说 《朱子语类》云:某作《本义》,欲将文王卦辞,只大纲依文王本义略说,至其所以然之故,却于孔子《彖传》中发之。且如“大畜,利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只是占得《大畜》者,为“利贞不家食”而“吉”,“利”于“涉大川”。至于刚上尚贤等处,乃孔子发明,各有所主。爻象亦然。如此则不失文王本意,又可见孔子之意,但今未暇整顿耳。
胡氏炳文曰:“不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