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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國 蓄 第 七 十 三

管子 春秋齐 著

國有十年之蓄,而民不足於食,皆以其技能望君之祿也。君有山海之金,而民不足於用,是皆以其事業交接於君上也。故人君挾其食,守其用,據有餘而制不足,故民無不累於上也。五穀食米,民之司命也;黃金刀幣,民之通施也;故善者執其通施,以御其司命,故民力可得而盡也。夫民者親信而死利,海內皆然,民予則喜,奪則怒,民情皆然,先王知其然,故見予之形,不見奪之理。故民愛可洽於上也。租籍者,所以彊求也。租稅者,所慮而請也。王霸之君,去其所以彊求,廢其所慮而請,故天下樂從也。利出於一孔,其國無敵。出二孔者,其兵不詘,出三孔者,不可以舉兵。出四孔者,其國必亡;先王知其然,故塞民之養,隘其利途;故予之在君,奪之在君,貧之在君,富之在君。故民之戴上如日月,親君若父母。凡將為國,不通於輕重,不可為籠以守民;不能調通民利,不可以語制為大治,是故萬乘之國,有萬金之賈,千乘之國,有千金之賈,然者何也?國多失利,則臣不盡其忠,士不盡其死矣。歲有凶穰,故穀有貴賤。令有緩急,故物有輕重。然而人君不能治,故使蓄賈游市,乘民之不給,百倍其本。分地若一,彊者能守。分財若一,智者能收,智者有什倍人之功,愚者有不賡本之事,然而人君不能調,故民有相百倍之生也。夫民富則不可以祿使也,貧則不可以罰威也,法令之不行,萬民之不治,貧富之不齊也。且君引錣量用,耕田發草,上得其數矣。民人所食,人有若干灸畝之數矣,計本量委則足矣,然而民有飢餓不食者何也,穀有所藏也。人君鑄錢立幣,民庶之通施也。人有若干百千之數矣,然而人事不及,用不足者何也,利有所并藏也。然則人君非能散積聚,鈞羨不足,分并財利,而調民事也。則君雖彊本趣耕,而自為鑄幣而無已,乃今使民下相役耳,惡能以為治乎?  歲適美,則市糶無予,而狗彘食人食。歲適凶,則市糴釜十繈,而道有餓民。然則豈壤力固不足,而食固不贍也哉?夫往歲之糶賤,狗彘食人食,故來歲之民不足也。物適賤,則且力而無予,民事不償其本。物適貴,則什倍而不可得,民失其用。然則豈財物固寡,而本委不足也哉。夫民利之時失而物利之不平也。故善者委施於民之所不足,操事於民之所有餘。夫民有餘則輕之,故人君斂之以輕。民不足則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斂積之以輕,散行之以重,故君必有什倍之利,而財之●可得而平也。

  凡輕重之大利,以重射輕,以賤泄平。萬物之滿虛,隨財准平而不變,衡絕則重見。人君知其然,故守之以准平,使萬室之都必有萬鍾之藏,藏繈千萬。使千室之都必有千鍾之藏,藏繈百萬。春以奉耕,夏以奉芸,耒耜械器,鍾鑲糧食,畢取贍於君,故大賈蓄家不得豪奪吾民矣,然則何?君養其本謹也。春賦以斂繒帛,夏貸以收秋實,是故民無廢事,而國無失利也。

  凡五穀者,萬物之主也。穀貴則萬物必賤,穀賤則萬物必貴,兩者為敵,則不俱平,故人君御穀物之秩相勝,而操事於其不平之閒。  故萬民無籍,而國利歸於君也。夫以室廡籍,謂之毀成。以六畜籍,謂之止生。以田畝籍,謂之禁耕。以正人籍,謂之離情。以正戶籍,謂之養贏。五者不可畢用,故王者●行而不盡也;故天子籍於幣,諸侯籍於食。中歲之穀糶石十錢。大男食四石,月有四十之籍,大女食三石,月有三十之籍。吾子食二石,月有二十之籍。歲凶穀貴,糴石二十錢,則大男有八十之籍,大女有六十之籍,吾子有四十之籍,是人君非發號令收嗇而戶籍也,彼人君守其本委謹,而男女諸君吾子無不服籍者也。一人廩食,十人得餘。十人廩食,百人得餘。百人廩食,千人得餘。夫物多則賤,寡則貴。散則輕,聚則重,人君知其然,故視國之羨不足而御其財物;穀賤則以幣予食,布帛賤則以幣予衣,視物之輕重而御之以准。故貴賤可調,而君得其利。前有萬乘之國,而後有千乘之國,謂之抵國,前有千乘之國,而後有萬乘之國,謂之距國。壤正方,四面受敵,謂之衢國。以百乘衢處,謂之託食之君。

  千乘衢處,壤削少且,萬乘衢處,壤削太且。何謂百乘衢處託食之君也?夫以百乘衢處危懾圍阻千乘萬乘之閒,夫國之君不相中,舉兵而相攻,必以為扞挌蔽圉之用,有功利不得鄉。大臣死於外,分壤而功,列陳繫纍獲虜,分賞而祿,是壤地盡於功賞,而稅臧殫於繼孤也,是特名羅於為君耳,無壤之有,號有百乘之守,而實無尺壤之用,故謂託食之君。然則大國內款,小國用盡,何以及此?曰:「百乘之國,官賦軌符,乘四時之朝夕,御之以輕重之准,然後百乘可及也。千乘之國封,天財之所殖,械器之所出,財物之所生,視歲之滿虛,而輕重其祿,然後千乘可足也。萬乘之國,守歲之滿虛,乘民之緩急,正其號令,而御其大准,然後萬乘可資也。」玉起於禺氏,金起於汝漢,珠起於赤野,東西南北,距周七千八百里,水絕壤斷,舟車不能通,先王為其途之遠,其至之難,故託用於其重,以珠玉為上幣,以黃金為中幣,以刀布為下幣;三幣,握之則非有補於煖也,食之則非有補於飽也,先王以守財物,以御民事,而平天下也。

  今人君籍求於民,令曰:「十日而具」,則財物之賈什去一。令曰:「八日而具」,則財物之賈什去二。令曰:「五日而具」,則財物之賈什去且。朝令而夕具,則財物之賈什去九,先王知其然,故不求於萬民而籍於號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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