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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公案》·第五回 奸夫杀客为女有他奸

清朝 海公案 李春芳编次 著

淳安县以画旗导新秀才适黉宫。张家楼临街,有女窥见一生韶冶,悦之,适一卖婆在旁曰:“此我邻家子。今为小娘执伐,佳偶成矣。”女不言。卖婆又以女意诱生。生唾之,不从。卖婆之子固无赖,因假生夜往。女不能辨,久益缠绵。一日,其家有舍客官人夫妇,因移女,而以女榻寝之。其夜,有人双断舍客首。明发,以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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