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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公案》·第十回 勘饶通夏浴讼

清朝 海公案 李春芳编次 著

淳安县乡宫通判饶有财,夏浴空室,夜渴索茶,小婢持置墙孔,饮之,遂中毒死。其前妻之子,谓以继母有奸夫在,故毒杀其父。乃讼之于邑。置狱已久,不决,公当时巡行于郡,各县解犯,往郡赴审。其继妻再三称冤。公顿然思之:其妇如此称冤,莫非果负冤平?径造饶室,详审秘探,阅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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