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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公案》·第二十六回 姑疑媳与翁有奸

清朝 海公案 李春芳编次 著

处州府严水县,有一詹尚贤,父子皆儒生。子肄业外馆。父詹希曾抱孙嬉,孙求翁金簪与戏,翁遂与之。其媳见于手执一金簪,恐子失堕,乃取插髻旁。姑素疑翁与媳有奸,私赠以簪。是夜,乃窃翁衣冠,入媳房调戏,以试真伪。媳本刚烈,大怒,遂咬下其耳。姑负痛归房,媳走诉父母。父曰:“尔翁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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