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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公案》·第三十三回 一子两继

清朝 海公案 李春芳编次 著

严州府寿昌县有江仲,生五子。值年饥,家窘,复生一子,令仆弃之。仆抱出,适市有富翁,姓张名聘,见之以问仆,仆告以不忍之故,无以为计。翁曰:“予无子,肯与我,当谢以金。”仆曰:“令有所归,足矣,敢望金乎?”乃以付翁。后数年,民生计日遂,而五子先后皆丧,民老而孤,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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