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宝典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海公案 >查看详情

《海公案》·第六十七回 开李仲仁而问江六罪

清朝 海公案 李春芳编次 著

凤阳府临淮县,有一吴富,娶妻游氏,淫肆强甚,背夫养汉,其后富知觉,惩谏不从,气病而死,游氏遂成土娟。时有女名秀玉,年已十六,绝色美丽。见母不正,女亦效尤,曾与富家子弟李仲仁最相密好。游氏思欲不嫁,留以纳客。其家族中人多,见有是事,几个是大者出来斥骂游氏曰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

四库全书

更多>

国学汉语

  • 字典
  • 康熙字词
  • 说文解字
  • 词典
  • 成语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