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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公案》·第七十一回 判谋陷寡妇

清朝 海公案 李春芳编次 著

扬州府义真县民妇邵氏,嫁与丘元吉为妻。家颇雍食,夫妇六载,未生有子。一日,元吉因病身故,邵氏甘心守制,不事他人,孀居苦守,闺门整肃,庭无闲杂,惟有一侍婢秀姑,一仆得贵。得贵乃一小厮,辄用之,以给薪水买办,冠者不用。人皆博其清洁,治家有法。

  其后过有数年,得贵精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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