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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公案》·第十九回 风掀轿顶

清朝 海公案 李春芳编次 著

台州府仙居县地方,公至县地方,往过赴任,为大风掀去轿顶。公问:“风从何方起?”吏白曰:“东风。”公即令隶拿东风来审。隶默念:长官岂病狂耶?出,与众议。或教隶曰:“试往东行,呼东风,或有应者。不应,伏请未晚。”隶如言,市中无应者。行十余里,至一村家门,有深池,一人徒倚于门。隶再呼东风,其人果应,盖此人号东峰。隶取牌,民愕然,展看,忽为大风吹去,飞入池中。隶归告公,公曰:“必池中有冤。”抑亲至其地,集众涸池水,中有人骨一具。拷其民,民叹服言:“前有孤客借宿,俊利其财,杀之,投入池中。”遂伏法。

  海公判

  范俊,乃一村之刁恶人也,舞断乡曲,村民遭毒,顽官法,藐宪典,诚乡间之恶虎矣。旧年十月,孤客伊家借宿,身带银百余两。胡见利生心,忍心坏法,欺一孤身客人,谋杀移尸,投入门池。夫何狠心之甚耶!然冤魂终不瞑目,负曲九泉。虽不能如人之言以陈冤,则有灵起风制牌以入池,非冤魂之不容奸恶乎!大辟之罪,范俊安可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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