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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公案》·第四十六回 匠人谋陈妇之首饰

清朝 海公案 李春芳编次 著

淳安县离城三十里,有个地名石桥村,有一陈升策,家颇富足,生有二子,长曰陈贤,次曰陈能。陈贤娶王材之女王氏,陈能娶林华之女林氏为妻。一家勤于稼穑。陈贤之妻王氏,敬事姑嫜,极尽和顺,一家大小,无不欢乐。

  忽一日,王家着小厮进贵报知王氏道:“老官人因往庄中回来,偶沾重疾,叫小娘子回来,看待他几日。”王氏听得父亲沾病,心下忧惧,分付进贵厨下酒饭,即与丈夫说:“吾父有疾,着人叫我回来看视,可对公婆说我就要一行。”陈贤道:“目下正值收割时候,工人不暇,且停待数日去未迟。”王氏道:“吾父病卧在床,望我之归,以日为岁,如何等得?”贤乃是实意要阻他,不肯与去。王氏见丈夫阻他行意,闷闷不悦,至夜间思讨:吾父止生我一人,又无别兄弟倚靠,倘有差池,悔之不及。不如莫与他知,悄悄同进贵回去,彼及知时,料亦无妨事。

  次日,陈贤径起,得早赶人收稻子。王氏起来,梳妆齐备,分付进贵,开后门而出。王氏前行,进贵后随。其时天色尚早,二人行上数里,来到松林,露气漫漫,对面不相见。进贵道:“日尚未出,露又下得浓,不如入林子里坐着,待等露收而行。”王氏是个抗警女子,乃道:“此处路僻,恐人蓦见不便,可往前面亭子上去歇。”进贵依其说。正行间,忽前头有三个匠人,肩挑着斧锯,三人赶来,要人城中盛家,起手动工的。恰遇见王氏头上,插戴银首饰极多,内有一姓万名兴的最凶狠,与二伙伴私道:“此妇人想是要人城去探亲的,只有一小厮跟行,不如劫夺了所戴首饰来分。”一姓曾名隆者亦道:“此言极是,我前去将那小厮拿住,你二人一个将女子眼目们了,一个夺首饰。”径被曾隆之弟曾盛用手抢入袖中去,王氏紧紧抱住,死不放手,万兴拔刀,将王氏左手砍了一下,王氏跌倒在地,被三人将首饰夺走,去了。进贵近前来看时,王氏不省人事,满身是血,连忙复回陈家报知。正值陈贤赶工人方回,听得此言,大惊道:“不听我言,遭此毒手。”慌忙叫三四人取来到松林。王氏略苏,陈贤便抱中抬回家。下看时,左手被刀伤处,其掌将坠,一边分付家人,请医人救治。乃即具状,同进贵注海公处陈告。

  海公看了状子,又无名姓,乃问进贵:“那三人尔可认得否?”进贵道:“面貌认他众人不着,只是每人有一斧锯,似木匠模样。”海公思道:即是木匠,如何这般样早便去人家?莫非今日日子吉利?甚么人家创造屋室早来起手者?喝令张权:“为我往城中遍查,看有人起手造房子的否。”张权听了分付,往城遍查。行至东街盛家,乃择本日卯时,起手动工造房子。乃入衙覆。海公遂即批张权左手,仰速拿盛裔,到厅听审无违。权即至盛裔家,见了盛裔,将海公所批之手与看,邀盛裔就行,盛裔全不知是甚么缘故。“我又未曾被人告,久末告他人,是何故也?”心下疑惑,虽不能决,只管同张权往海公衙去,至堂下跪着。海公乃问:“伊家今日起手造房子?”盛裔答:“小人择今日起手造房子。”海公又问:“有几个木匠在?”盛裔答曰:“有十人。”海公问:“匠人同一起来,两起来?”盛裔答曰:“匠人作两起来。”海公又问:“哪几个在先,哪几个在后?”盛裔曰:“是万兴、曾隆、曾盛这几个木匠先来。”海公曰:“是这三个人先来。尔可知这三个今早所作之事不知?”盛裔答曰:“所作何事?人小不知。”海公曰:“陈贤之妻,归家看父病,行至松林,遇见三个木匠,肩挑斧锯,见了王氏头戴首饰,三人将王氏左手砍了一刀,劫抢首饰而走。止知三人是木匠,未识名姓,我今就着张权,同你去伊家,教张权是那三个,是可即与我拿来。”盛裔允诺。海公又道:“盛裔,事与你无干,但我叫你到我厅前,止是问你一个木匠来历,你不必惊骇。三个木匠要与我火速拿到,不可与之走脱。”盛裔曰:“小人晓得。”盛裔回来,见了木匠俱在,乃进前与万兴、曾隆、曾盛这三人言:“海爷差张牌来叫你三人去建造后堂,可即同张牌前去,不可有违。”万兴、曾隆等三人不知其故,遂同张权进府衙去。见了海公,三人跪下,张权回禀:“万兴、曾隆、曾盛三个木匠俱拿阶下。”海公乃问:“万兴,你三个在盛家,今朝起手造房子,还是早时来,将午来?”万兴答:“早辰来。”海公问:“既是早辰来,还是寅时、卯时,天光未天光?”万兴曰:“卯时来,已天光,但天色早,未曾十分天光。”海公默思之:是此三贼矣。乃曰:“既未十分光,曾见一妇人一小厮否?”三人愕然:“甚么妇人、小厮,小人们俱未曾见。”海公曰:“那妇人头戴有许多首饰在头上,黑早出松林去,你等今日来盛家得早,岂不见乎?”俱惊讶无答。海公乃令左右,将万兴身内搜检过,看有首饰否。左右即将万兴搜检,果搜出有首饰数件,再将曾隆、曾盛来搜,俱有首饰。海公喝令每人打四十,极法明审,三人抵赖不过,只得一一吐实,供具谋夺之情。海公令司吏叠成卷文,问拟三人大辟,给首饰还陈贤而去。人称神见,此亦海公之一明判者也。何口包公之莅政,可不是古今之同一辙乎哉!

  告打抢杀害

  告状人陈贤,告为急救事。痛妻王氏,往归母家看父之病,行至松林,陡遇强徒三人,见妻女子之辈,头戴首饰数十两重,身伴惟进贵一人,亦系童儿,奸徒三人,挺抢首饰,身妻死恋不与,恶贼拔刀,将妻左臂一劈,血流遍体,命若悬丝。恳恩严缉追究,生死有赖,人民得籍。哀告。

  海公判

  审得万兴、曾隆、曾盛三人,因见陈贤之妻王氏所带首饰颇厚,而行劫夺者,情实可恨矣。夫王氏以父重疾而归,遇伊恶贼,便行抢夺强暴、其妇之未概与,而待伊等之抢,王氏不甘,将其首饰死恋不舍,乃遭尔恶之毒,将刀砍伤左臂,虽有进贵在旁,预先已被捆缚,奸恶横暴,为寇之魁耳。抢其财,又伤其命,虺之毒不过此哉!赃证俱真,大辟奚辞。三贼俱各拟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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