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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公案》·第五十四回 判奸友劫财误董贤置狱

清朝 海公案 李春芳编次 著

杭州府仁和县,有一姓董名宏大者,是一侍郎;一姓孟名应梁者,亦是一侍郎。两人自幼交好,在任之时,内子俱各有孕,因指腹为亲,曰:“两生男,则结为兄弟;两生女,则结为姊妹;若一生男,一生女,则结为婚烟。”后董宏大得一男,名贤;孟应梁得一女,名淑姑。董侍郎遂央媒去议亲,将金钗二股为聘,孟侍郎慨然受之,回金簪一对。但董侍郎为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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