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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公案》·第七回 写呈词代书刁难 凭报单县官准状

清朝 李公案 惜红居士 著

却说地保同管船的上岸,拉到饭馆里先吃了个酒醉饭饱,又到烟馆里开灯吸烟。一面去找了个代书先生,同到烟馆内,叫管船的把原委细说,那代书先生摇头闭眼,叽咕了半天,说:“这个案件非寻常可比。人死在你船上,你便是个凶手。倒反要做原告,这不是太便宜了?要说是地保访闻,把你带到县里,先打夹你一回,下在牢监里,还算委屈你吗?”地保拍手道:“先生到底是老公事,见得到。好在船老哥也不是外人,这张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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