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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公案》·第十九回 解京饷户部交银 赴新任民房借宿

清朝 李公案 惜红居士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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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说向来各省解饷来京的委员,都是一到京,下了店,便去拜那户部该管的经承,讲妥了部费,然后投文,方能照期兑收,没有挑剔。否则,千方百计的留难,就是把银子收了,那批回怎到手。你想,领了若干的银子没有批回,怎么回去销得了差?自然说不得东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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