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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案》·第一○三回 于大人指引家丁 小义仆奔驰告状

清朝 于公案 佚名 著

话说贤臣说:“管家,听在下告诉,若肯为顾全其大义,必须告状。直隶省城保定府一位抚院于大人直烈,为国怜民,专拿贪官污吏,土豪恶棍望影魂消,你若告状,包管家主离监,即刻起身赶路,休得迟误。”素贵说:“小人久仰于大人明如日月,早要前去鸣冤,只因信息不切,既承老爷说明,小的回禀主母,就去鸣冤。”贤臣先回省城。且说忠义小童到家,就把前去焚香,遇见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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