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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公案》·第三五回 施公收民状 改姓又私访

清朝 施公案 佚名 著

施公说:“尔等不必混嚷!准告。”又说:“那一人把你的事,慢慢实说。”一人答应,口称:“大老爷,小的细禀:关宅仗势利害。他父作过本朝监院,告老回家,甚是豪富。他父辞世,生一子名叫关升,见妇女美貌,谋害奸骗。远近叫他关大胆,杀人如同儿戏,遭害者不少。前任县主,小的等去告状,可惜清官被参。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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