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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公案》·第二四回 螃蟹鸣冤枉 飞签拿老庞

清朝 施公案 佚名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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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说施公只见二人上堂跪下,呈签回话:“小的将失物的李天成带到。”施公说:“李天成,本县拿获十二寇在此。你既失盗被害,你必认识。且把你伙计丧命之由说来,本县与你结案。”李天成答应,从头至尾,说了一遍。施公听所说与诉呈相符。施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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