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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公案》·第四九回 众商人堂前请拜 不白人洗却沉冤

清朝 施公案 佚名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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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公看罢婴儿,向方进士说道:“此是何人之子?”方连回说:“来保之子。来保今年二十七岁。”施公说:“此子虽然有病,穿的是夹袄。德保那样肥胖,当此初秋,却穿一件棉袄,可见比那孩子大不相同了。”施公又命衙役,到街市上将五岁孩子找了几个来。施公将德保递给差役。孩子都在丹墀下。叫人拿各样东西、玩耍食物等类,哄着他们玩耍。同在院中,闹闹哄哄。那瞧看的军民,议论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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