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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公案》·第二七○回 淫女狠心冤魂不散 奸夫毒手弱女何辜

清朝 施公案 佚名 著

话说施公开棺验毕,然后打道回辕。施公回到行辕,左思右想,实在忧闷,只得暂且丢开,有什么动静,等到夜间,再作计较。这夜施公才睡了一会,便觉得自己到了柏树岭,四旁无人,只有尸身睡在棺内。可怪那尸身,见了施公到跟前,便由棺内爬起来,望着施公磕了一个头,嘴里说了许多话,只是不解。后来又站起来,满头仍是血汗;又用手指指头顶,忽然用手一招,从旁来了个小女孩子。只见那女孩子望着施公也磕了个头,站起来,也用手指指腹上,又指指心口。倏忽间女孩子已经不见了,那尸身仍在棺内。施公醒来,重复详解,明日再作主意。

到次日,将那个著名老仵作金标叫来,望他说道:“本部堂昨夜梦城隍神示兆,说王开槐实是中伤致命。尔亦明知其情,有意蒙混。本部堂定将尔照知情不报,得贿卖放例,加一等从重治罪。”那金标正欲辩自,施公不由他分说,忙喝道:“毋许多言,速速前去!若三日验出,本部堂重重有赏。”金标不敢再说,且先行回去,与老婆商量商量,有何不可。

一会子到了家中,他老婆便问道:“施大人传你去,究为何事?”金标听说,便将以上的话,说了一大遍。只见他老婆说道:“你说死者周身无伤,你曾细细检验么?”金标道:“那一处不曾验过。”他老婆道:“头顶上果曾验过么?”这句话把金标提醒了,忙道:“只有头顶未曾验过。”也是冤魂未散,合该金标的老婆,要在施公手上犯案--你道金标老婆,为何犯案呢?他本来姓花,名玉容,他前夫是个读而未成,家中又苦。后来他看上一个公门中人,与他通奸。花玉容就瞒了这个公门中人,将前夫害死,跟了他。后来那公门中人不到一年死了,他才嫁了金标为妻。此是前话表过。且说金标听了老婆花玉容的话,次日便去施公那里,悄悄告诉。施公便道:“你前日坚说不知,现在怎么可得知道?”金标说:“乃小的妻子向小的问,头顶曾否验过?小的说不曾验到,他就说出这句话来。”

施公听说此话,就疑惑起来:怎么一个妇人就有这等见识?便往下问道:“你妻子姓什么?”金标道:“小的妻子姓花名玉春。”施公听说“花玉春”三字,忽又触起梦中那首诗来,暗想这里有什么岔事?因道:“你妻子见识很好,如明日果能验出伤来,本部堂有赏。尔且退去。”次日,施公又到枯树岭,先验封条,次命李氏之父李卜仁,及李氏同到棺前,跟同开棺。

仵作将棺盖开下,复验一周。据报:仍无伤痕。施公喝令将头发打开,细验头顶。说着,留神察看李氏形色。只见李氏登时变了颜色,两眼的光都瞪直了。施公知道有异,旋据仵作喝报:“验得头顶中间,有四五寸长铁钉一根,委系被钉死。”施公听报,又命将钉拔出。仵作答应,随将铁钉呈上公案。施公便命宿迁县同看。又命将李氏带上,把铁钉与李氏看过。即叫人将棺盖好,仍旧用土封墓。一面带同原被人证,及书差、仵作,径回县署复讯。

施公升座大堂,问李氏道:“好大胆的淫妇,今本部堂验出真伤,尔尚有何辩驳?”李氏尚未回答,只见李卜仁禀道:

“小的生出这不孝之女,做出如此的大案,小的实不知情,求大人尽法惩治,好申我女婿之冤。”施公道:“你既不知情。姑从宽发落,尔当听候判断。”又问李氏道:“尔是招与不招?”

李氏见抵赖不过,只得招出,因道:“小妇人听信人言,下此毒手。只因母家前庄有个姓吴的,名叫吴良。是一个武举出身,家中颇有些钱文。前年三月初二日,小妇人在门口买菜,吴良从此经过,生起了一点邪心。因他见小妇人稍有姿色,于是两情相合,就此成好。”施公道:“那吴良难道没有家小么?”李氏道:“妻子新死。”又问道:“他家尚有何人?”李氏道:“他有个祖母,今年已七十多岁,双目不明。还有前妻生的儿子,今年三岁,寄在他丈人家过活。”施公道:“你既与他有奸,后来便怎么害你亲夫与你女儿呢?”李氏道:“由此日往月来,至今年已整二年多了。小妇人凡到婆家去,皆系两头说谎,因此娘、婆两家,皆不知道情节。这日小妇人刚从吴良家走未多远,先见丈夫走来。其时丈夫并未看见,小妇人终是胆怯,当晚也就回来夫家。过了几日,又去吴良家内,将这话告诉吴良,原欲与他拆散。哪知吴良甘言蜜语,小妇人受骗,就答应了,也不料起这歹心。到八月初五,他听我婆婆到姑子家去了,约到二更时分,他就一人到了夫家,手上拿了一把刀,把门打开,见了丈夫就要杀他。小妇人见他那种杀象,就要喊叫。他又指着小妇人说道:『你如喊叫,就是一刀。』小妇人被他吓得也不敢唤了。我丈夫也就被他吓昏了。他便将刀抛在地下,就把丈夫背绑起来。此时丈夫也醒了,便哀求他饶命。

他哪里肯依?小妇人也去求他,他也不睬。复又撕了块布,将丈夫嘴塞住,就从身上掏出一根钉来。又在地下拿了刀,用手提刀,将钉在丈夫头顶上钉下,登时丈夫就死了。此时小妇人已吓软了,话也说不出,只眼睁睁的望了他动手。我那秀珍女儿从牀上忽然爬起来,哭个不了。吴良一见说道:『一不做,二不休。留了这小孩子,终久是祸,不如一起斩草除根。』说着,又将秀珍抱起来,在桌子抽屉内,寻出根针来,在秀珍肚脐戳进去。天尚未明,女儿就也死了。他见二人皆死,复向小妇人说道:『你不能说出来,你若是露了风声,你的性命立刻难保。你就说他父女两个,暴病死的。即使有人告你,虽把包老爷请来,都验不出伤的。』彼时小妇人也是无法,只得依允他了。”说罢,大骂吴良道:“你这狠心贼!害得我好苦呀!

眼见得你还要抵命了。”施公听罢,叫人录了口供,着仍收监,候提吴良到案,再行断结。

一面飞差签提吴良。当日就将吴良提到。施公随坐晚堂,先问了一遍。吴良仍思抵赖。后命带到李氏对质,吴良也一一招认道:“王开槐实系由小的一人用钉钉死,其小女儿秀珍,亦是小的用针戳死是实,情甘抵罪。”施公道:“用钉钉头,这个法儿,你实在想得好毒!”吴良道:“此法并非小的想到。十年前小的方十岁多,在外婆家房内住着。那房里墙上有个洞,那夜见隔壁邻居家,有个妇人,用钉钉他男子。十年来总未破案,因此才想出这个计策来。”施公道:“你这外婆家姓甚?住在何处?”吴良道:“小人外婆姓杨,住在桃花村外,名叫个杨秀。那地方通知道名姓的。”施公又道:“你记得钉那男人的那家姓什么?”吴良道:“小人记不清了。”施公也不再下问,但命将吴良口供录下,分别收监,听候拟罪。欲听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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