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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公案》·第三○七回 漕督府老褚标献计 招贤镇金大力卖拳

清朝 施公案 佚名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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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说施公自准了吴老儿的状词,允许代他女儿申冤。即日将黄天霸、褚标、李昆、何路通、关太、计全、李七侯、金大力等人传齐,大家集议,去捉水龙窝强盗,给吴老儿父女申冤。诸人奉谕,齐集督院。施公向大家说道:“昨日乡民吴老儿所告水龙窝强盗,在招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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