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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案》·第三回 访察除妖狐之怪

明朝 包公案 安遇时 著

断云:
张明为客到东京,好色心邪惹怪精。
包公除斩妖狐后,自是人间得太平。
话说仁宗宝元年间,包公在东京之日,适属县有姓张名明字晦之者,年二十岁,美姿容,善赋诗,尚未娶有室也。因在家安闲无事,父母命其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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