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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案》·第三十八回 绝嗣

明朝 包公案 安遇时 著

话说东京城内有个张柔,颇称行善,临老无子;城外有个沈庆,种种作恶,盗跖无异,倒有五男二女,七子团圆。因此张柔死得不服,到阎君处呈一状词。告道:
告为绝嗣不宜事;谚云:积德多嗣。经云:为善有后。理所当然,事有必至。某三畏存心,四知质鬼;不敢自附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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