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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案》·第五十四回 龙骑龙背试梅花

明朝 包公案 安遇时 著

话说顺天任县徐卿、郑贤二人,同窗数载,卿妻只生一女,名淑云;贤妻生有一子,名国材。二人后得高科,俱登朝议职,遂有秦晋之心。因无媒妁之言,乃以结襟为记,誓无更变。不觉光阴似箭,人事屡移。国材年至十八,聪明俊慧,无书不读。不幸父母双亡,不数年家资消乏。徐卿见他家贫,遂欲将女嫁与别家。国材亦不敢启齿,情愿写下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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