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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案》·第九十三回 尸数椽

明朝 包公案 安遇时 著

话说世间事情都尽分上,越中叫做说公事,吴中叫做讲人情。那说分上的进了迎宾馆,不论或府或县,坐定就说起,若是那官肯听便好,笑容也是有的,话头也是多的。略有些不如意,一个看了上边的屋听着,一个看了上边的屋说着,俗说叫做僵尸数椽子。譬如人死在床上,有一时倌材备办不及,将面孔向了屋上边,今日等,明日等,直等到停当了棺木,方好盛殓,故叫尸数椽。那说分上的,听分上的,各仰面向了上边,恰便是僵尸数椽子的模样。以此劝做官的,决不到没棺材的地位,何苦去说分上,听分上,先去操演那数椽子的功夫!
话休烦絮,却说东京有个知县,姓任名事,凡事只听分上,全不顾些天理。不说上司某爷书到,即说同年某爷帖来,作成乡里说人情,不管百姓遭殃祸。那说人情的得了银子,听人情的做了面皮;那没人情的就真正该死。不知屈了多少事,枉多少人,忽一日听了监司齐泰的书,入了一个死罪,举家流离。那人姓巫名梅,可怜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竟屈死了。来到阴司,心上想道:“关节不到,只有包老爷,他一生不听私书,又且夜断阴司,何不前往告个明白。是夜,正遇包公在赴阴床断事,遂告道:
告为徇情枉杀事:生抱沉冤,死求申雪。身被赃官任事听了齐泰分上,枉陷一身致死,累害合门迁徙。严刑酷罚,平地陡成冤地,挈老携幼,良民变作流民。儿女悲啼,纵遇张辽声不止;妻子离散,且教郑侠画难如。只凭一纸书,两句话,犹如天降玉旨;哪管三番拷,四番审,视人命如草芥。有分上者,杀人可以求生;无人情者,被杀宁当就死?上告。
包公看毕大怒道:“可恨可恨!我老包生平最怪的是分上一事。考童生的听了人情,把真才都不取了;听讼的听了人情,把虚情都当实了。”叫鬼卒拘拿听分上的任知县来,不多时拿到阶前跪下。包公道:“好个听人情的知县,不知屈杀了多少人!”任知县道:“不干知县之事。大人容禀,听知县诉来。”
诉为两难事:读书为仕,既已获宴鹿鸣之举;居官赴任,谁不思励羔羊之节。今身初登进士,才任知县,位卑职小,俗薄民刁。就缙绅说来,不听不是,听还不是;据百姓怨去,不问不明,问亦不明。窃思徇情难为法,不徇难为官。不听在乡宦,降调尚在日后;不听在上司,罢革即在目前。知死后被告,悔当日为官。上诉。
知县将诉状呈上道:“要听了分上,怕屈了平民;若不听他分上,又怕没了自己前程。因说分上的是齐泰,乃本职亲临上司,不得不听。包公听了,忙唤一卒再拘齐泰来。齐泰到时,包公道:“齐泰,你做监司之官,如何倒与县官讨分上?”齐泰道:“俗语说得好,苍蝇不入无缝的蛋,若是任知县不肯听分上,下官怎的敢去讲分上?譬如老大人素严关防,谁敢以私书干谒?即天子有诏,亦当封还,何况监司乎!这屈死事情,知县之罪,非下官之过也。再容下官诉来。”
诉为惹祸嫁祸事:县官最难做,宰治亦有法。贿绝苞苴,则门如市而心如水;政行蒲苇,始里有吟而巷有谣。今任知县为政多讹,枉死者何止一巫梅?徇情太甚,听信者岂独一齐泰!说不说由泰,听不听由任。你若不开门路,谁敢私通关节?直待有人告发,方出牵连嫁害。冤有头,债有主,不得移甲就乙;生受私,死受罪,难甘板东扯西。上诉。
包公听了道:“齐泰,据你说来甚是有理。你说,知县不肯听分上你就不肯讲分上了,这叫责人则明,恕己则昏了。你若不肯讲分上,怎么有人寻你说分上?”任知县连叩头道:“大人所言极是。”包公道:“听分上的不是,讲分上的也不是。听分上的耳朵忒软,罚你做个聋子;讲分上的口齿忒会说,罚你做个哑子。”即判道:
审得:任事做官未尝不明,只为要听分上便不公;齐泰当道未尝不能,只为要说分上便不廉。今说分上者罚为哑子,使之要说说不出;听分上的罚为聋子,使之要听听不得。所以处二人之既死者可也。如现在未死之官,不以口说分上而用书启,不以耳听分上而看书启,又将如何?我自有处。说分上者罚之以中风之痼疾,两手俱痿而写不动,必欲念与人写,而口哑如故,却又念不出矣;听分上者罚之以头风之重症,两眼俱瞎而看不见,必欲使人代诵,而耳聋如故,却又听不着矣。如此加谴,似无剩法。庶几天理昭彰,可使人心痛快。
批完道:“巫梅,你今生为上官听了分上枉死了你,来生也赏你一官半职。”俱各去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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