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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案之百家公案》·第五十九回 东京决判刘驸马

明朝 包公案之百家公案 钱塘散人 著

断云:
背义之人刑不恕,有仁之子受皇恩。
从来布施天昭报,持饭与老僧善人。
话说登州管下有一地名市头镇,居民稠密,人家并靠河筑室,为恶者多,行善者少。惟有镇东崔长者好善布施,不与人争。娶妻城里张和卿之女张氏,性格温柔,治家勤俭。生一子名崔庆,年十八岁,聪明特达,耽嗜诗书,父母惜如掌上之珠。
忽一日,有一老僧来其家抄化,值崔长者不在,适张氏出来见问:“僧人从何而来?”僧人答云:“贫僧是五台山云游僧家,闻府上长者好善,特来化斋饭一餐。”张氏无厌色,即着老妪于厨下整顿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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