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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案之百家公案》·第九十三回 潘秀误了花羞女

明朝 包公案之百家公案 钱塘散人 著

断云:
千里有缘成配偶,一时忘誓绝良姻。
欢娱未已成真恨,羞女应为泉下人。
话说京中有一富家,姓潘名源柳,人称为长者,原日是贵宦之家。长者有一子名秀,行位第八,年登弱冠,丰资洒落。
一日清明时节,长者谓其子云:“雨露既濡,君子履之,必有怵惕之心。我当备酒礼祭奠祖宗之坟林,庶尽补报之情。”其子答云:“父亲所言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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