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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案之百家公案》·第八十一回 断劾张转运之罪

明朝 包公案之百家公案 钱塘散人 著

断云:
一封疏入君王奏,转使赃行罢职归。
正直为人持国法,包公才干更惟谁?
话说包拯得脱身而回,遂与少府主簿一官密谋此事,便差弓手二百人,令去北门藏伏,候转运过时,见有行李扛箱之类,即群起而夺之。弓手领诺而去。良久,转运果有行李盈途而来,诸卒皆夺之,回见拯。拯开其行李,但见金帛无数,尽是赃物,即大骂云:“公为转运,巡行州县,反受官员财物,当奏之朝廷。”转运闻而甚恐,力恳之,不从。拯遂前往东京,迤逦行到帝城,乃击鼓。朝门外监鼓郎官备问事因,拯具以张运使之事告之。郎官遂接之,便见天子。拯山呼殿下奏之。上因览奏大怒,即罢张转运之职,仍前发放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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