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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命理约言》·卷三 论四十八篇

精选命理约言 佚名 著

天干论

  甲丙戊庚壬,五干为阳。乙丁己辛癸,五干为阴。以先天言之,固一原同出。以后天言之,亦一体相包。阳之中,未尝无阴;阴之中未尝无阳。甲乙一木也,丙丁一火也,戊己一土也,庚辛一金也,壬癸一水也。即分别取用,不过阳刚阴柔,阳健阴顺而已。命家作为歌赋,比喻失伦。甲为栋梁,乙为藤萝,丙为太阳,丁为灯炷,戊为城墙,己为田园,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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